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12-23

采购项目名称: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0708-1141030LH440

采购人:财政部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凯   电话:6855183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塔楼2406

项目联系人:张曌明、胡颖杰

电话:68991925、68991212;传真:010-68313859

电子邮件:huyingjie@cmc.genertec.com.cn

采购内容: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包含500万元)以上,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近一期年审合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提供最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4、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或以上)质量体系认证或CMM2级(或以上)认证,并承诺在北京完成本项目的开发工作。

5、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情况表。

6、投标人必须承诺:其开发过程中所使用或涉及的软件的知识产权为投标人合法所有或经合法授权;本系统开发产生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属于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系统开发完成后,软件的源代码及所有文档资料须全部上交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未经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使用、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如需对本项目产生的工作成果进行修改,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有权选择其他软件开发企业,因对本系统开发产生的工作成果进行修改而产生的新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同样属于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经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书面授权的软件开发企业对该新工作成果亦不得擅自修改、使用、转让、许可他人使用。(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系统基于开放平台开发,不得存在投标人已注册专利的平台产品。

7、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需求的有关要求履行保密义务。

8、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后,未经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授权,不得从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和推广实施。(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人应具有2年及以上的资产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经验,并在近2年内具有至少1个资产管理产品成功案例,且每个软件开发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需提供相关案例合同的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

10、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参与此项目的工作人员情况表,且项目过程中不得变动项目负责人和开发人员,维持项目团队稳定。负责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资产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经验,开发人员具有2年以上J2EE架构下开发经验,主要项目实施人员须具有2年以上资产管理项目实施经验。

11、投标人需承诺,除全国统一版本之外,针对甲方指定的8个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采集个性化需求,结合当地的个性化需求,开发、定制个性化版本。在提供标准接口的版本基础上,配合财政部,针对市场上使用较多的主流产品,联系相关厂商,定制8个专向软件接口。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2月22日至2012年1月11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点至11:30点,下午13:30点至16:30点(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塔楼2406室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伍拾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12日上午9:30时

开标时间:2012年1月1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书和开标地点: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塔楼4层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