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办公室政府门户网站改版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1-12-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改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1XSZFCG334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改版项目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其它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具有软件企业证书、软件认证CMM3(或CMMI3)以上资质,并具备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成熟产品(内容管理系统或网站发布系统,以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为准)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恕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无资质单位的挂靠)。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划帐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以实际到帐为准)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参加投标的交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
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xsbm.gov.cn/zbtb、http://www.nbzfcg.cn/)。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2月23日至2012年1月11日,每天8:00-11:30,13:30-16:50(节假日除外)。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10、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12日14时00分整(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12年1月12日14时0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公开开标。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丹峰西路161号)。
13、温馨提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无法签发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张海敏 电话:0574-65733022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