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之窗党政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不断提升北仑之窗党政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和网站安全、持续、稳定、高效运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北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门户网站包括区委、区政府主网站(以下简称主网站)和各街道、乡镇、区级各单位子网站(以下简称子网站),是北仑区委、区政府在互联网上统一建立的门户网站群。

  第三条 北仑之窗党政门户网站是北仑区委、区政府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和提供网上服务的综合平台,是展示北仑整体形象的窗口,也是信息化时代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公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北仑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门户网站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工作。区信息办(信息中心)在区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主网站的建设、运维、管理等具体日常工作。各单位子网站的日常运维和管理,由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并接受区信息办(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区信息办(信息中心)设立网站编辑部和项目技术部,网站编辑部主要负责主网站的栏目策划、内容组织和信息采编、审核、发布、更新,项目技术部主要负责系统安全防护、数据备份和日常技术维护等工作。

  第二章 网站建设

  第六条 门户网站建设以“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协同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突出应用”为原则。

  第七条 各单位要按照《北仑之窗党政门户网站子网站建设指导意见》(附件1)建立本单位对外网站,作为北仑之窗的子网站,并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规范。

  第八条 各单位子网站建设可依托主网站网络资源,可以采取租用主网站虚拟空间的方式建设,以利于资源整合、节省投资。

  第三章 内容保障

  第九条 门户网站主要提供政务类、要闻类、办事类、咨询类、资料类、公共服务类等六大类信息。

  第十条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门户网站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实行信息审核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门户网站应当注重上网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 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由全区各街道、乡镇、各单位共同承担。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北仑之窗党政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实施细则》(附件2)分解的任务,按照“先审查、后上网;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内容保障工作。

  第十二条 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规范格式和操作程序发布、维护信息,保障网上发布信息格式的规范、统一;对网站上已经变化了的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新,保障发布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三条 各街道、乡镇、区政府各部门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地公开和维护相关信息。对网上依申请公开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受理。

  第十四条 建立向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制度。各单位要确定专人向北仑之窗门户网站编辑部报送有关信息,本地要闻栏目通过网站后台报送系统报送,其他信息通过邮箱blzc@bl.gov.cn报送。

  第十五条 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主要有区长信箱、建言献策、机关效能(作风)评价窗口、监督投诉平台、在线咨询、网站大家谈、网上调查等。各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互动栏目的应用,增强与群众的联系沟通,了解民意,为民服务。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建立网上互动应用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确定专人,及时处理、答复网上投诉、咨询和意见、建议。对区长信箱涉及到本单位的内容,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答复意见。对其他互动栏目由相关栏目责任单位予以维护落实。

  第十七条 门户网站设立网上虚拟服务大厅,涉及网上办事的具体事项内容、审批系统建设由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保障。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应本着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原则,积极依托网上审批系统,开展网上审批和办事服务,提高网上预审办件量。

  第四章 运行维护

  第十八条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仑之窗党政门户网站的域名管理遵循以下规范:

  (一)主网站的域名为bl.gov.cn,代表北仑区国家行政机关;

  (二)各单位子网站的域名原则上必须关联到□□□.bl.gov.cn,其中□□□为各单位汉语拼音名称或英文名称字头的组合。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确定主管领导、具体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互动应用以及子网站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 北仑之窗党政门户网站的具体栏目维护责任按《北仑之窗党政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实施细则》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

  第五章 网站安全

  第二十一条 北仑之窗党政门户网站运行安全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网站内容安全,谁发布,谁负责。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增强网站安全意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

  第二十三条 北仑之窗党政门户网站各单位后台登陆账号和密码安全,由各单位负责,各单位管理员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登陆密码,确保网站安全。

  第二十四条 北仑之窗党政门户网站电子邮箱是为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办公便利而开设的,禁止传送涉密信息及明确的不得上网的信息。邮箱的登录密码由各使用人负责,定期更换登陆密码,确保邮箱安全,防止被非法盗用。对离职人员或不再使用邮箱的人员应及时到区信息办(信息中心)办理邮箱注销。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在网站建设中应当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对信息系统的安全进行实时监控,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加固。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明确不得上网的信息内容,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安全。

  第六章 监管考核

  第二十八条 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北仑之窗党政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实施细则》要求,检查各单位信息报送、栏目维护、子网站建设维护等应用情况,并不定期通报检查结果。

  第二十九条 门户网站设网站监督员,负责对主网站及子网站的信息内容、服务和运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并定期向区信息办(信息中心)报告监督情况。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网上评议,由专家、公众评议网站建设和维护情况。

  第三十条 网站管理维护、日常检查情况、评议结果作为信息化建设考评重要依据,并在此基础上每年开展网站评比考核活动。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区政府办公室和区信息办(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北仑之窗党政门户网站子网站建设指导意见.doc

  2、北仑之窗党政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