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公安局小型机等设备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12-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受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委托,就小型机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GZ2011-83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小型机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小型机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1.0

19.0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整个项目的供货和服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符合经营范围,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二)具有国家涉密资质乙级(含)以上

(三)投标保证金1900元整已提交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三楼政府采购窗口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2月22日 09:0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12年2月22日 09:0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900.0元整

交付方式:支票、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湖州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49135050001649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0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复印件各一份)

(三)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四)提供国家涉密资质乙级(含)以上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900元整(支票、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六)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其他:

一、现场踏勘时间:2012年2月14日上午9:00,现场踏勘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二、投标答疑时间: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2年2月15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三、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一天(即2012年2月21日下午16:30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四、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单位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72-2252086。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2-2220020

传真:0572-222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