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会计信息化国家标准制定组织和程序
来源:中国会计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2010年,在金融、证券、保险、审计等专业领域都成立了相应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这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立有力地促进了各专业领域的信息化标准化工作。但会计信息化领域尚未成立相应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这就使得相关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程序相对复杂,并导致部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归口不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社会上支持关注中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专家学者,多次建议我们筹建会计信息化领域的技术委员会,以便更好地推进中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为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监管机构、企业、会计中介机构、科研单位等各方面专家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统筹规划和安排会计信息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我们在调查研究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财政部领导同意,于2011年3月向国标委申请筹建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会信标委)。

会信标委的重要工作目标,是建立健全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为此,我们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基础上,大体经历以下三个阶段,形成了会计信息化国家标准草案:2008年会计信息化委员会成立时,根据会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我们结合政府及有关单位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现实需要,坚持标准建设和推广应用并行、政府监督引导和单位自主创新结合的工作思路,提出了初步的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

2011年3月,在申请筹备会信标委时,按照国标委的要求,我们聘请了7位专家,在上述标准体系基础上,重新梳理了筹建会信标委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表。

2011年9月,为了进一步完善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我们邀请了来自政府机关、科研院所、公司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共18名专家,对会信标委所负责的国家标准体系进行深入研讨,形成了目前的会计信息化领域国家标准体系表(草案)。该体系表包括基础信息标准等4大类、XBRL标准等12个子类的标准,是融合会计信息化标准历史、现状和未来,会计信息化基础、管理、软件技术和应用等多方面、多层次的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的建立健全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根据信息技术的不断变化和会计工作的不断发展而改进完善。下一步,我们还将在听取各位委员意见和建议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目前的框架,实现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为持续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