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微博问政”渐入佳境助力社会管理创新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1-03

 刚刚过去的2011年,微博呈现“井喷”之势,前11月数据显示,微博账户已增加到3.2亿,微博每天发布和转发信息超过1.5亿条。2011年成为真正的“微博应用元年”。

在这股微博潮流中,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官员也纷纷加入微博大军,他们或利用微博线索执法办案,或通过新媒体手段提升政法机关的网络公共形象,或与草根网民、社会精英在这一新媒体平台上激烈论争、平等对话、公开交流,全方位铺陈出Web3.0时代官民互动、凝聚共识的全新网络政治图景。

2011年12月24日,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在北京发布《政法类微博影响力报告》2.0版,以期为各级政法机关决策者、管理者提供更多可资借鉴的政法微博参考案例和实践样本。

政法微博各具特色,检察类微博最为活跃

《政法类微博影响力报告》2.0版显示,截至2011年10月30日,公、检、法、司政法机关和政法官员共在腾讯平台开通官方微博7101个,发布微博条数为132万余条,拥有粉丝2.1亿余个,且各具特色。

公安微博最具影响力:本次峰会上发布的“十大政法机关影响力微博”中,公安机关微博占据了七家。而在腾讯微博平台上,公安类微博的个数、发布微博的总数和拥有的粉丝数量相比检察、法院、司法行政三个政法机关均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

检察微博最为活跃:虽然在微博个数和粉丝数量方面,检察类微博与公安类微博有不小的差距,但是在微博平均活跃程度和传播范围上,检察类微博明显优于其他政法机关微博。

法院微博开通最早:早在2009年9月27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法院开通官方微博,由此迈出了政法机关利用微博亲民互动的第一步。

司法行政类微博首用“微博公文”:2011年4月1日,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启用微博公文,首开全国先河,此举被业内专家誉为“2.0时代的电子政务”。

政法机关微博谨防空话大话,应有“街坊味”

2011年7月,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模仿《见与不见》的文体在微博上发布的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缉令《逃与不逃》,不仅让众多网友耳目一新,而且成为当年司法考试的考题。此外,各地公安机关的微博通缉令相继出现了“淘宝体”、“三国杀版”等多种形式。

一些政法机关在新媒体平台利用多种传播载体发布消息,试图摆脱刻板、严肃的传统形象。同时,很多政法机关刻意与微博等新兴网络媒体保持距离,或不开微博,或开微博后发布的内容较少,即使发布也官腔十足,甚至出现了许多零发布的“空壳微博”。

对此,西安政治学院副教授傅达林认为,政法机关官方微博除了要及时回应舆论热点外,还要把这个平台的功能定位搞清楚。“在微博上,你如果说空话、大话、套话,别人根本就不看,要拿事实,用事实说话,这个原则是最重要的,任何时候都不能缺少。”

在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科科长陈永博看来,政法微博要注意说话的方式,“说话要有人情味、街坊味,不能把官腔带到个人微博上来,还要说实话。”

“会发短信就会发微博,难度几乎为零,关键是克服心理障碍,不说官话。”国信办网络新闻协调局处长侯召迅表示。

政法机关微博助力社会管理创新

作为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社会矛盾化解一直是政法机关微博最受社会关注的内容,地方政法机关在利用微博线索积极调处社会纠纷、平息网络舆情方面也出现了不少亮点。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应对“女狱警殴打修车老人”一事的做法,成为政法机关利用微博积极调处社会纠纷、平息网络舆情的一个经典案例。

济南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侯长峰谈及该案时总结了两点经验。其一,快速处理。济南公安在网上发现第一条关于“8·17”事件的不实谣言后,没超过一个小时就发布了首条澄清信息,提醒网友不要轻信谣言。其二,阶梯性地对不实信息进行澄清。事件发生当晚,济南公安连续发布11条信息,并及时公布了处理结果。最终,这起事件没超过24小时便完全平息。

“微博为政法机关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一个新的渠道,这个渠道可以让政法机关能够迅速、快捷地了解到突发事件现场不实的言论,并准确、及时地对不实言论进行引导。”侯长峰认为。

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观察发现,政法机关是目前所有开通党政微博中最充分利用微博这一平台的机关。在规范与创新微博管理及利用微博公开部门信息、服务民生、公共形象宣传、法律普及、执法办案等方面,政法机关在微博互动中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

在公平正义呼声高涨的社会矛盾凸显期,传播迅速、意见多元、影响广泛、社会动员能力强大的微博平台,为承担捍卫司法公正和维稳重任的政法机关观察社情民意、推动网络问政、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了一个绝佳平台。

“如果没有微博,我们可能就达不到社会管理创新中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目标。至少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工具可以代替微博。”江苏省徐州市司法局矛盾纠纷协调处处长李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