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崔燕)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规范我市各级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制定了《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了该文件。
《规范》对政府网站的展现设计、内容、管理和安全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按规定,网站内容应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公众参与和辅助功能。
其中,“信息公开”内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及时、全面、完整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及时、有效,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通过其它渠道公开的同时,应在网站同步发布。除此之外,网站还应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团体提供申请获取其他政府信息的渠道,提供申请信息公开指南,如联系电话、受理流程、申请表格下载和收费标准等,帮助用户查找和使用政府信息。
“办事服务”是体现网站便民性质的重要内容,按照《规范》,办事服务内容包括行政服务、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公共服务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服务事项。针对市民在办事过程中不时遇到的网上信息与实际操作中有区别的问题,文件中强调,各区、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和服务以网站公布的为准。
政府网站的“公众参与”方式可包括咨询投诉、民意征集、网上交流等,还可根据情况建设即时沟通、微博等互动形式。应为用户提供与政府工作相关的互动主题,主题应围绕当前热点,贴近用户需求;应及时答复用户网上留言,提高互动水平,解决用户实际问题。
在咨询投诉的形式上,可包括设立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留言板等栏目,以及提供咨询、投诉、举报信箱。咨询投诉栏目应明确答复时间,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应保证问题回复的质量,不能敷衍或作无效回答;应提供查询功能,方便用户查询问题的处理状况和处理结果;应及时通过网站公开用户留言及答复情况,并接受用户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