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监察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监督,圆满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举措来抓,明确要求局机关要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行政监察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研究和部署。及时调整了重庆市监察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徐海荣任组长,有关领导任成员,加强对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办。
二、建章立制,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出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真实、及时、安全地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出台《重庆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重庆市监察局信息公开目录》,详细规定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规范了信息公开的流程,明确了主动公开和受群众申请公开的处理方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特例”。
三、完善平台,丰富政务信息公开载体
认真办好《阳光重庆》综合性平台。开通《阳光重庆》网站、阳光政务“市长在线”,使《阳光重庆》形成了集电台、阳光重庆网、华龙网、报纸、手机报、微博于一体的复合工作平台,大大丰富了公开政务信息、维护群众权益的方式。定期邀请市级部门和相关单位的领导走进直播间,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回答群众所提问题,取得良好效果。截至11月底,《阳光重庆》节目共播出245期,接受各类问题12047件,解决问题10843件,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大力推进电子监察平台建设。目前,电子监察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32个区县和25个市级部门网络已全部完成与市电子监察中心对接,相关业务数据可在市电子监察监控中心实时查询,促进了行政权力的阳光化、公开化运行。今年1—11月,系统共接受行政审批业务12375件,办结11145件(含历史受理业务),提前办结10184件,提前办结率为91.38%。着力完善市纪委监察局公众信息网平台。今年九月,对市纪委监察局公众信息网进行升级改造,将纪检监察举报网站、行政效能投诉信箱、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整合到一起,并把信息公开任务分解到各厅室,大大提高了信息公开力度。今年以来,共公开各类信息214条,受到广泛好评。
四、抓住重点,主动做好重要信息的公开
配合 “三项行动”等全市重大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制作专题宣传片在重庆电视台5个频道滚动播出,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重庆开展“三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在人民日报刊登《重庆针对反映强烈的三类突出问题开展“三项行动”维护群众利益》,介绍“三项行动”工作内容和进展情况。抓住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做好信息公开。对涉及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风行风评议以及涉农负担、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形式,依法及时公布信息,让公众知晓,增强透明度。如“执政为民、服务发展”考核,每年我们分两次在对相关市级部门和单位考核的基础上,都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抓住对干部影响力较强的事项,做好信息公开。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的情况,以及各级干部受到诬告、错告的情况,在一定范围予以公开,营造健康、积极的工作环境。
五、强化管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在正式公开前,都要按照公开程序预先保密审查,坚持做到“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未经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公开,确保了信息准确有效、保密安全。扎实强化信息公开考核。按照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将政务信息公开具体责任分解到岗位,每周进行统计,每月公开通报,年底进行专项考核,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年来,通过努力,市监察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力度不够等。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市监察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