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体现着城市的文明程度。随着首都的快速发展,人口、交通、市容环境等问题和民生问题交织在一起,给城市管理执法带来很大挑战。如何按照建设世界城市的目标要求,健全首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是北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大课题。
近年来,北京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体制机制、法制建设、人员管理、公众参与等方面与世界城市仍有一定的差距,需要从总体上深化研究,创新综合执法模式,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的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在对纽约、伦敦、东京三个公认的世界城市的城市执法经验考察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实际,就完善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提供如下对策:
第一、加强统筹研究,准确把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方向和路径。一方面,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纳入整个城市管理系统中统筹研究。从建立高度统一的决策指挥系统、权责明确的组织管理系统、专业高效的作业系统和独立权威的监督系统这个现代城市管理体系构架的高度,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另一方面,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纳入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统筹研究。重点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模式研究,推进制度创新、体制创新。
第二、加大法制建设力度,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定位和执法依据。利用市城管执法局调整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的主体地位和职责权限;结合组织立法试点,研究并适时将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规定上升为政府规章,确保城市管理执法有法可依;利用《行政强制法》即将施行的有利时机,清理地方法规及规章,并适时启动地方立法程序,研究制定统领首都城市管理执法的地方性法规,构建完善的城市管理执法法律体系。
第三、健全体制机制,优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模式和运行程序。一是健全执法管理体制,统一市、区县、街乡执法队伍的三级管理体制,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内部组织机构。二是健全执法协调机制。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联动,着力解决执法资源分散、重复执法的问题,重点强化城市管理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间的日常协作关系。三是健全科学高效评价机制。建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把执法评议考核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增强考核的科学性、有效性。
第四、完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和人员素质。一是加强执法机构编制管理。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完善科技化、信息化、精细化执法手段。四是加强执法队伍纪律建设。树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理念,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提升执法形象。
第五、引导公众参与,探索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城市管理体系。以更加宽广的胸怀和开放的心态包容公众智慧,引导市民参与,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政府指导、部门监管、社区自治、群众参与的多元合作城市管理模式。重视社区在城市管理执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将城市管理难点问题解决在基层,构建人向基层走、钱为基层投、力往基层使的良好局面。同时,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在城市管理执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城市管理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通过社会各界与城市管理执法的良性互动,实现城市管理的共建、共享、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