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积极探索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楚雄州以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为契机,把抓好流动人口管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了《楚雄州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构建起政府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把好“两个关口”

  一是把好流入关。对流入州内的流动人口实行“居住证”管理,发证前通过发函等形式,向流出地公安机关查明每一个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流出时间、现实表现、前科劣迹等情况,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同时,把流入人口在楚雄的工作、生活和现实表现等情况经常反馈给流出地公安机关,实行双向管理、双向监督、双向服务。

  二是把好流出关。对从楚雄流出到外地的流动人口,劳动、计生和公安机关及时进行流出人口清理登记,基本实现了流出人口“底数清、去向明,人走登记、人回注销”的目标。同时,通过建立与流入地劳动、计生、公安机关的信息渠道,实现了对流出人员动态情况的信息共享,为侦查破案等一线办案部门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建好“三支队伍”

  一是建好协管员队伍。全州所有社区或乡(镇)都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并按照500∶1的比例建立了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协管员负责对辖区内的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以及流动人口进行登记。

  二是建好社区和驻村民警队伍。目前,全州公安机关已建成警务室103个(其中社区警务室41个,农村警务室62个),配备社区民警230名。下步将进一步深化警务模式改革,按照“一区一警”或“一区多警”的标准,真正配齐、配强社区和驻村民警队伍,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是建好信息员队伍。着重在外来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出租房屋集中区、高危行业场所内物建一批治安信息员,发展一批“尖子型、职业型”的秘密力量,及时掌握流动人口中深层次、内幕性信息,为强化管理和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提供情报支撑。

  三、构建“三张网”

  一是构建好重点场所监控网。以涉及流动人口“吃、住、行、玩、消”的场所为重点,加强对业主的责任划分及监督,层层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监控管理。

  二是构建好重点人员监控网。通过日常清理、网上比对、信息研判、秘密力量等方法,查明隐藏在流动人口中的高危人员,并认真落实“五查一联系”的管理措施,即查身份情况、查前科劣迹、查随身物品、查人体特征、查活动踪迹和联系户籍地,确保对该类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得了并控制得住。

  三是构建好“以外管外”网。充分利用流动人口老乡观念重、彼此容易沟通的特点,按照“以乡建情”、“以籍建情”的思路,在流动人口中物色一批素质好、有威信、有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流动人口协管员或治安情报信息员,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现实状况,实时监控高危流动人口的动态情况,努力搜集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实现“以外管外”的目标。

  四、实行“五化”管理

  一是实行日常化管理。从日常跟踪管理、动态管理入手,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管理。坚持在日常工作中对出租屋、中小旅店、建筑工地、集贸市场、车站、娱乐服务等重点场所开展“滚动式”排查,全面准确地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底数。

  二是实行社会化管理。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签订治安责任状、治安协议书等形式,把流动人口管理的责任真正落实到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和经营业主上。同时,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力度。

  三是实行信息化管理。目前,全州已有1037家旅店安装了旅馆业治安信息系统,下步将在全州所有小旅店安装该系统,充分应用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信息系统,大量采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及时录入系统,使基础工作流及时转化为信息流。逐步建立起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馈和共享制度,打破“信息壁垒”,全面提高全州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是实行服务化管理。全州各相关职能部门逐步拓宽服务领域,除向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租房信息和委托管理等服务外,还把调处矛盾纠纷、提供司法服务、协助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入托难等问题纳入服务范畴,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是实行实战化管理。在完善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加大信息比对力度,通过对流动人口信息的比对,及时发现、列管重点人口,及时查控、打击在逃违法犯罪人员。同时,针对突出的治安问题和重点区域,认真分析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坚持“严打”方针,采取有效措,严厉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