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权力的GPS
来源:廉政瞭望 更新时间:2012-04-14

 

  如何尽早发现“潜伏”已久的贪官,将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这既是百姓关心的热点,更是纪检监察机关长期思索并着手解决的问题。    

  从查找风险、防范预警、跟踪问责到建章立制,各地开展的全方位廉政风险防控恰似为权力装上了GPS。

  风险防控是微观措施,重在“落子”;惩防体系是宏观思路,着眼“布局”。二者殊途同归。

  廉政风险防控全国布局

  ◎文_涟中

  近年来,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大要案件不断曝光。但有时,当一个个潜伏已久的贪官、一件件触目惊心的腐败案件浮出水面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就显得刻不容缓了。

  事实上,如何将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最大限度降低腐败风险,正是纪检监察机关长期思索并正在着手解决的问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正是着眼于此。“从查找风险、防范预警、跟踪问责到建章立制,全方位的防控体系恰似给权力装上了GPS。”专家形象地比喻说。

  2011年8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指出,要扎实推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进而取得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成效。同时,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组织起草的《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将很快下发,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将在全国掀起一个 新高潮。

  从2007年初进入人们的视线,到如今各地纷纷探索独具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之路,4年多的地方实践,已为中央纪委指导意见的出台提供了大量的一手经验。

  不过,仍有专家指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还应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完善体制制度,引入公众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崇文首倡风险防控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由北京市崇文区较早提出和实施的。

  2006年底,拥有美国阿肯色州理工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的张岚出任北京市原崇文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从落实中央关于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出发,她产生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借用现代管理方法,在每个权力岗位、每个工作环节中查找风险点,然后制订相应防范措施。崇文的试验就此铺开。

  “这不是先把我们当坏人了吗?”一开始,永定门外税务所所长张宏邦对此颇为抗拒。后来,他却认识到,“虽然制约了权力,但更有利于保护我们干部”。

  原来,张宏邦所在的税务所,每次查账都是同一名工作人员去,时间越长腐败风险越大。“这个岗位栽倒过太多同事。”后来,他们通过查找廉政风险点,相应建立了双岗监督、定期轮岗和清算小组审核制时,这个漏洞在很大程度上被堵住了。

  张红邦的态度转变,在众多接受防控体系监督的干部中颇具代表性。防控加强了,随之而来的是老百姓对各部门的满意程度提升。2007年,区纪委信访量比2006年下降了32.4%。2011年10月9日,崇文改革的推动者张岚被任命为北京市新成立的预防腐败局副局长,这被认为是对她探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肯定。

  地方探索“各显神通”

  中国人民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辉认为,在防控的程序上,崇文的“查找、防范、问责、建章立制”模式,具有相当强的可操作性,因此被各地推广开来。而对于如何拓宽风险防控覆盖范围,一些地方和部委结合自身特点进行了积极探索。

  北京在总结崇文经验的基础上,将廉政风险防控向农村、高校、社区等基层重要岗位延伸。四川明确要求,省属企业要将廉洁风险防控纳入企业常态性工作。

  湖北黄冈建立起全国首个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体系,随之而来的是县委书记不再直接分管人事,县纪委可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县委书记腐败……

  江苏昆山率先创立“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程”,将其纳入计算机程序化管理。风险监控平台与各镇村、各单位现有的行政、执法、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相连,定期提取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测量,判定廉政风险的发生的概率。

  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是试点中的一大亮点。如海关总署的“信息化武器”——海关执法廉政风险预警处置系统,于2008年4月开始全面推广运用,将反腐倡廉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做到执法风险与廉政风险同步防控。

  截至2011年9月上旬,全国已有21个省(区、市)开始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试点的有10个。同时,部分部委、国企、金融机构、高校等也启动了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国家预防腐败局在2011年工作要点中,将其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安排布置。

  经验需要探索,更需要适时总结。四川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刘光辉认为,就目前来看,全国范围内并没有相对成熟的理论指导,连提法都随时间、场合而变,缺少统一的经验交流平台。作为规范性指导性文件,《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水到渠成。

  毛昭辉指出,廉政风险防控从北京崇文推开,多地跟进,再到全国试点,这是中央层面传递出的一种良好信号,说明“给权力上锁”将向科学化、完备化的方向发展。

  实权领导成“盯防”重点

  中央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的决心显而易见。然而,如何衡量防控成效?防控会不会变成一种形式?各方一致认为,是否紧盯关键环节是一个重点。

  四川从2008年起就开始探索,今年2月在全省推开。其路线图是:点、线、面三个层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面上确定城乡基层以及权钱物相对集中的党政机关和部门为重点;线上确定国土、建设、交通、卫生等行业和系统作为重点;点上确定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工作岗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作为重点。

  2011年夏,上任不久的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金星乡党委书记黄钺收到了一张《廉政风险查找及防范措施表》。 新官上任,个人廉政风险也随之变化,廉政风险防范也随之升级,这正是该县对重点对象实施动态式监管的体现。

  此外,安徽芜湖围绕“用人、用钱、用地、用权”等重点领域环节,进行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

  “通俗的说,抓住重点,除了要管好重点对象——掌握实权的领导干部外,还要看好重点领域——工程建设等腐败易发领域,区分重点环节——科学分配权力,突出重点任务——监督行权前后。”专家接受本刊记者采访、解读中央新要求时说。

  重点防控之外、还应实施全方位、立体式防控。《瞭望新闻周刊》援引权威人士发言指出,应对每一项职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实行风险等级管理,分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新闻媒体等,主动公开不涉密的职权目录,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行政裁量权,严格问责等。

  不过,在活动开展的具体方式上,仍有情况值得注意。“现在风险点的查找、防范制度的设计和构建,往往都是由本单位、本部门来完成,纪检监察机关再检查看是否到位。但是,提出来的风险点是否得当,提出的办法是不是能杜绝这个风险,这是一个问题。”毛昭辉说。

  还应引入“三重监督机制”

  试点中有些干部反映,少数地方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认识不足、边界不清、职责不明、避实就虚等问题。专家认为,下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既要抓紧解决存在的上述突出问题,更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具体来说,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以及财税、投资、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建立预警处置、动态管理和检查评估新机制。同时,还应将把科技手段融入廉政风险防控。”

  受访专家同时认为,完善公共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仍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而这需要顶层制度的一些突破。

  毛昭辉对北京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的情况进行了深入地了解和研究。他认为,虽然制度架构、科学性、按步骤推进这些方面都是不错的,但是否能真正获得成效还有待观察。原因在于,“廉政风险点,好找;相应的防范措施,好建。但目前整个制度的设计还是一种闭环系统,依托于纪检监察机关、党政机关来构建。包括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内容,在现有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体系框架里没有凸显得很清晰”。

  “政策性的行为,很容易一个人说了算,受到单个人为因素的影响破坏。正确的方向是,什么情况下违法,什么情况下不违法,不能由个人说了算,出了事才交给法律处理。” 中国监察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廉政建设中心主任李成言认为,最根本的出路还是走向法制化。而这一步的难度很大,依法治理腐败,需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还有一点认识格外重要。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表示,不要指望廉政风险防控‘一药治百病’、‘立竿见影’。“反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有助于限制权力滥用的探索,都值得我们全力推进。”

  “通过推进这项制度,让各级干部意识到在行政过程中,风险是始终存在的,从而树立一种廉政风险意识,这是积极意义所在。”毛昭辉说。而用一名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人士的话讲,就是“知道‘危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

  让权力远离风险点

  ◎文_颜代英

  经过改革开放后30多年的反腐实践,“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已经成为国家共识。将反腐环节向“上游”扩展,加强腐败预防,力争防患于未然,成为了中国反腐败的必然选择。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正是顺应这一反腐新思维的创新之举。

  廉政风险一般包括三类情况:工作岗位特殊,潜规则盛行,致使公务员以权谋私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由于缺乏制度约束及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明确规定,导致行政行为失控。当前全国各地的廉政风险防控实践正是在这三个方位上下求索,重点突破。

  晒晒县委的权

  近年来县委书记的频繁落马,引发公众强烈关注和忧虑。分析这一现象,权力过于集中、政务不公开、缺乏有效监督是主要原因。郡县治,天下安。有人说,管好了县委书记,反腐就功成一半。

  县委书记成高风险岗位,县委权力运行公开,也因此成为近年来廉政风险防控最积极的实践。2009年3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选取江苏省睢宁县、河北省成安县和成都市武侯区,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

  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其实质是科学规范县委核心权力和对核心权力的有效监督。试点中,三个地方依据党内有关文件和制度,制定了“县(区)委书记权力清单”,并绘制出各项权力的运行流程图。

  成都市武侯区绘制了重点项目、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干部任免等8项区委重要权力运行流程图,专门开通“武侯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全面公开区委及其工作部门权力运行过程,搭建起群众监督的便捷平台。对此,武侯区委书记刘守成有着自己的理解:既然大家都知道权力的界限和行使流程,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县委书记也是一种解脱。

  2009年,河北成安县通过招商引资,启动供暖气和煤气工程,当中涉及给被招的企业优惠政策。县委书记张臣良说:“投资多少?给什么优惠政策?给到什么地步?这些决策如果单靠书记、县长来做,是有风险的。我们按照县权公开的决策流程,召开常委会讨论,征集四套班子和群众的意见,并把所有的决策、实施的内容和过程通过各种渠道公示。”权力公开的决策流程,使得在重大决策中干部规避了风险,群众得到了实惠。

  排查廉政风险点,提前做好风险预警,也是试点的一大创新。成安县建立职权运行预警机制,在排查县委权力运行中共找出风险点200多个。睢宁县明确了十个权力运行重点环节,总结出决策与实施过程中的五大风险,由此出台县委“五个不决策”,即未经调查研究论证不决策,未经集体讨论研究不决策,分管常委和部门意见不成熟不决策,有异议、分歧较大的不决策,不直接决策土地、规划、招投标等具体事项。如重点工程、规划、土地审批权由县政府研究确定,县委常委会只保留否决权。

  “必须强化否决权的设计,这相当于一道闸门,可以形成有效威慑,使权力没法用来寻租。”当时的县委书记王天琦说。2010年9月25日的县委常委会上,由政府常务会提交的关于梁集镇景湖安置小区的建设意见,就由于侵占了当地的发展空间,被县委常委会予以否决。

  风险点是“关节点”,“禁区”即是“保护区”。随着对重大事项的参与度、知情度和满意度越来越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在人民群众的心中也越来越高。自试点以来,三个县(区)没有发生一起围堵政府事件及其他恶性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批次和人次均大幅下降。

  用人权的换届大考

  吏治腐败,被视为最大的腐败,其滋生土壤在于传统人事制度下的“一言堂”和暗箱操作,许多一把手都在此遭遇“滑铁卢”。人事权成为廉政风险防控的一个关键点。规范好了用人权,就牵住了权力的牛鼻子。

  领导干部集中换届期往往是反腐倡廉的敏感期。今年的地方四级换届,是对选人用人的一次集中重大考验,也是对能否有效预防腐败的一次大考。

  在今年的换届中,各地针对以往发现的腐败易发点、高发区严阵以待,提前封堵“廉政死角”,全流程监督预防腐败。通过机制创新从根子上铲除腐败土壤,把好换届关。

  四川省在市县乡一级换届中大面积推行的“海推”提名,是本轮换届中机制创新的一大亮点。 该省拟提拔县市的干部均要经过“海推”提名,一个“海推”投票的群体人数都在百名以上,多的达200多人。不仅实现了从“少数人选人”到“多数人推干部”和从“在少数人中选人”到“在多数人中选人”的转变,发扬了民主。并且,“以往有投票权的就那么十来个人,现在‘海推’这么多人投票,要想‘买官卖官’基本不可能。”一名长期从事组织工作的干部对记者说。

  目前地方换届接近“收官”阶段,据各方信息显示,本轮换届中风气明显好转,干部群众的认可度大有提升,正是体现了惩防体系“布局”、廉政风险防控“落子”的成效,也是近年来对用人权进行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探索创新之厚积薄发。

  浙江在2010年出台的《浙江省规范市、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暂行办法》规定,市县委书记不准在机构变动、已经明确本人离任时动议调整、提拔干部,不准在任期届满、任职年龄到限前三个月内动议调整、提拔干部。而突击提拔、批发官帽换届病,正是今年换届进行重点封堵的对象。

  关键处见真章,功夫就在平日。对用人权的“盯防”不仅在换届之时。成都市武侯区通过健全干部动议机制杜绝临时动议调整干部的可能,规定区委书记通常只有在四种情况下才可以调整干部。一是换届,二是机构改革,三是因退休出现岗位空缺,四是班子运行中出现不团结或干部受处分等情况。在动议时,有“三提三不提”的硬性规定:“一把手”只提方向不提具体职位;只提人选标准不提具体人选;只提选拔要求不提选拔范围。全委会票决, 区委书记的一票与委员或常委的一票价值相同……如此,一把手在日常随意左右人事任免的空间被大大压缩,其中蕴涵的重大廉政风险得以释放。

  “制度+科技”的防腐力量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指出,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制度为体,科技添翼,正是现代反腐的方法论。

  四川省从2008年开始在电子政务中启动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项目,通过这张“监察天网”,反腐部门对每个行政审批项目的运行状态都 “触手可及”、“尽在掌握”。每一天、每一单、每一步,全省各厅局、市州和县级重点岗位办理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实时出现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控室的大屏幕电脑中。一旦违规办理事件出现,系统会自动亮红灯实施预警纠错,所有黄牌、红牌警告都将被 “监察天网”记录在案。

  “制度+科技”,可以有效解决传统机制制度中信息不对称、监督不到位,暗箱操作等问题,从而让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监督渠道更加畅通,预防腐败的效果更为显著。同时,权力运行的每一项操作都在计算机网络上“有迹可循”,正契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定岗定点定时”的特征。

  上海浦东新区实施信息化的“外事审批管理系统”,从出访人员姓名、出访国家、出访时间、理由,到团组出访的经费总额、费用来源、用款标准以及支出明细等,都可以在网上查询到。如出现干部重复出访或存在增访或绕道、延长在外停留期限的现象,系统会自动显示红色警报。浦东新区纪委书记徐文雄介绍,借助这套系统,2008年党政机关团组批次总量同比下降45.7%,党政机关出访总人次下降三分之一。

  当前困扰反腐的一大难题就是有制度缺乏执行力,好制度不逗硬。把科技手段融入反腐倡廉的制度设计和执行流程中,“用无情的电脑来管束有情的人脑”,能够将制度中的弹性降至最低,人为操作的空间压至最小,确保制度执行的刚性。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的防腐实践就较为充分地运用了“制度+科技”的这一优势。四川绵阳、德阳等地在灾后重建中,为确保项目建设“提速不越轨,加快不违规”,在腐败高风险的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积极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建设,项目招标全过程实现了信息的全公开和运行的全封闭,阻断了人为操作的路径和渠道,成为“廉洁救灾、阳光重建”的一个宝贵经验。

  风险防控,惩防体系建设的微观实践

  ◎文_刘光辉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改革、惩处六个方面入手,着力构建一个让人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不必腐败的完整体系,这一体系逻辑严密、于理周延、符合规律,是科学发展观在反腐倡廉领域的具体体现。

  体系化反腐的思路并不是一天形成的。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以来的很长时间里,对于腐败现象,主要采取的是“宣传+运动+惩处”的方式。后来,那种纯粹的共产主义理想的现实说服力减退,人们的思想开始趋于多元化、物欲化;同时,体制转轨造成的大量制度漏洞与信仰的丧失形成一种“呼应”,导致腐败的密发高发。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党对执政规律认识不断深化,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反腐倡廉建设思路越来越清晰。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4年,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7年,党的十七大把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章。2008年,中央颁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历次中央和中央纪委全会,胡锦涛总书记都要强调惩防体系建设。在今年的建党九十周年讲话中,总书记更是明确提出:“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体系建设强调系统性,以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改革、惩处等多种方法和手段,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切入,标本兼治,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同时,体系建设强调制度化,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最终达到综合治理的效果。

  事实证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保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元素。因为,腐败是一种寄生性、依附性病毒,体系建设是正本清源的“良药”。

  对于执政者而言,个体性的腐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种频繁发生、反复发作、集体性、成规模的腐败。对这样的腐败,必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腐败现象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特点就是隐蔽性和寄生性。平时没有动静,当制度(主要是业务制度)缺失、道德(主要是核心价值观)失范、执行(主要是工作机制)变味时,就会出现。所以,从源头上入手,也就是健全业务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包括加强作风建设),对于反腐败来说,意义巨大。

  而这种重在健全完善业务制度、加强文化建设的源头反腐模式,又反过来对改革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为什么近些年来纪检监察机关似乎“无所不在”?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到政务大厅(中心)建设,从政务公开到绩效管理,从市场化配置资源到中介问题治理,从反商业贿赂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从招投标制度改革到国有资产交易有形市场建设,从小金库治理到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这里一方面有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作为的原因,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就是源头反腐的需要。腐败的寄生性,正需要惩防体系建设的“清源”功能去抑制和清除。

  惩防体系建设与廉政风险防控,一个是宏观思路,一个是微观措施,两者殊途同归。围绕风险的消弥,有针对地开展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处和改革,则惩防体系就能够实在、稳固地建立起来。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把腐败当成一种可以评估和描述、能够分类和分级、可以预见和管理的,具有物理属性的事情来对待,实现了对腐败问题的定量分析和定点防控。欧洲对于这样的反腐败方式认识和探索较早,如德国2004年7月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要求,所有联邦机关都要定期和根据需要开展腐败风险分析审查和迹象管理工作。2007年以后,我国陆续有地区和部门开始探索开展这项工作。2010和2011连续两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讲话中,都提到要大力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2011年8月,中央纪委召开全国性会议,全面部署这项工作。

  各地各部门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风险查找不积极,风险定级不科学,风险的长效管理无方,与惩防体系建设脱节,等等。

  如何确定风险等级?应当根据其岗位对于单位的重要程度、权力的集中度、业务量的多少、社会关注度、近五年来的信访量、历年来查办案件的情况、资金调度和日常用量等等要素来确定。风险等级确定以后,必须建立一个相对科学的管理体系。不同级别的风险,要建立完善不同的管控制度,明确不同的管控责任人,例如针对一级风险完善单位的人事制度,相应的管控责任就应当落实到单位分管人事的领导身上;针对一级风险完善业务制度,相应的管控责任就应当落实到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身上;针对一级风险完善监督制度,相应的防控责任就应当落实到单位的纪检组长或者纪委书记身上。另外,风险等级是变化的,要实行动态化的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编制风险管理软件,每年进行风险梳理,建立风险提醒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惩防体系建设是宏观思路,廉政风险防控是微观措施,二者无法分割。惩防的是什么?——是腐败,腐败即风险,通过加强防控,围绕风险开展教育、建制、监督、惩处、纠风、改革,就能使体系落地生根。

  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纪检监察机关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无所不在”并不代表“无所不能”。在法制社会,权力都是有边界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握好工作的“度”,既是自我保护、自我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

  在这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有两篇文章需要做。

  在对外开展工作时,要“有所不为”。对于涉及中心工作、业务工作方面的事情,一是要积极履行党章赋予的组织协调职责,该自己干的事情,绝不推诿,同时,科学分解任务,明确牵头协办单位责任,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估奖惩制度;二是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让各级党政机关和部门,让各位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职尽责,主动做那些与体系建设有关的事项;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完善风险管理,使防控制度、防控责任“归位”;四是通过信访监督、查办案件、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风等业务工作发现问题,依法、合理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五是对于牵涉多个部门、多种职能又容易滋生腐败的事项,别人都不愿意承担或者有实际困难,党委政府又有要求的时候,可以暂时主动牵头把事情拉开干。但需注意的是,在条件相对成熟的时候,就必须移交给合法单位去承担。没有这样的单位,应当向党委政府提出成立这样单位的建议。比如预防腐败局的挂牌,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社会领域的预防工作,就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另一篇文章是对内的,要“有所为”。随着体系建设日益深入,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功能越来越清晰地显现出来。从大的方面看,目前纪检监察工作可为分三大块。一是惩治工作,包括信访、办案、监督、问责等;二是预防工作,包括宣教、法规、廉洁自律、党务政务公开等;三是保障发展。包括围绕中心开展监督检查、效能监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执法监察、专项治理等。概括来说,就是一惩一防一保障。中央纪委目前拥有的三块牌子(中央纪委、监察部、预防腐败局),正与三大职能的要求暗合。顺应这一变化,地方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悄然进行。有的内设三个中心一综合,即预防腐败中心、惩处问责中心、发展保障中心、综合办公室。有的地方在纪检监察机关加挂预防腐败局牌子。这些探索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香港廉政公署也只有三个处和一个中心,其工作效率、成果都是被事实证明了的。不过,应当研究惩治、预防、保障三者之间如何建立“互动”、“互助”的工作机制。

  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在惩防体系的构建中,仍然存在“两张皮”的问题:体系建设尤其是框架建设,与各室的业务工作并没有形成紧密联系。比如纪检监察机关每年的工作按照惯例是围绕全会开展的,而全会的工作部署与体系建设的联系就不是特别紧密。解决这一问题并不困难,就是在中央或者省市的惩防体系规划(一般是5年)发布之后,每年纪委全会的主题应当主要是对当年落实规划的任务进行具体部署,并把任务分解、落实下去,纳入考核。即使有新增工作任务,也应尽量纳入体系的范围进行陈述、布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体系建设在机关内部落到实处。

  链接: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北京市观摩一些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出席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并讲话。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既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机制建设,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

  一是要把握工作原则。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把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围绕中心、系统治理、改革创新、因地制宜,着力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是要抓住关键环节。要摸清权力底数,科学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找准权力运行风险点,实行风险等级管理;有针对性地分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要突出防控重点。要突出重点对象,着力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等权力的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要突出重点领域,着力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以及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突出重点环节,着力科学分解和配置权力,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突出重点任务,着力抓好权力行使前、权力行使中、权力行使后的各项监督任务,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要运用科技手段。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积极推进科技平台和资源整合,构建权力运行综合监控网络平台;加快预防腐败信息分析和预警系统研发,准确判断和妥善处置廉政风险。

  五是要健全长效机制。要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消除导致腐败行为发生的体制机制因素;要加快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加快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六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强化领导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搞好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应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