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一信
卫生部近日出台《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规范居民健康卡的发行、制作、应用和管理。
《办法》表示,居民健康卡将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建设工作相衔接,未来将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用于居民身份识别、个人基本健康信息存储、实现跨区域跨机构就医数据交换和费用结算。
卫生部表示,未来使用居民健康卡后即可以实现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卡通,方便获得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费用结算,在线查询持卡人健康信息等功能。
对于健康卡的发行制作,《办法》规定应当符合卫生部制定的《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和相关配套技术规范,确保标准统一、全国通用。卡片和芯片提供机构、卡操作系统提供机构、密钥管理系统提供机构、终端提供机构和制卡机构的资质等都由卫生部负责审核公布。
卫生部统一为发行居民健康卡的受理终端分配标识号后,将审核各发行省份招标卡片和芯片提供机构、卡操作系统提供机构、终端提供机构和制卡机构的工作方案以及改变的发行计划,中标结果需报卫生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