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为此,对推动省政府国资委电子政务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依据《河北省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2003-2007)》,推进省政府国资委电子政务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充分依靠信息技术,推动国有资产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民主监管;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国资监管体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创造高效服务环境,服务企业和社会,实现“提速、提质,为企业、促发展”;建设国有资产的高效监管信息系统,促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三)工作原则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省政府国资委电子政务工作服务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在委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组织开展。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总体规划由信息中心提出,经委主任办公会议批准后,由信息中心负责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按照先内后外、先上后下、循序渐进、分步实施、逐步升级的工作步骤实施。各处室(部),纪委,监事会各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努力转变观念,积极推进本处室电子政务工作开展。
2、信息公开,资源共享。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国资委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于非涉密信息,要根据不同对象,进行不同级别的公开和共享。
3、统一标准,加强管理。开展电子政务以我委的硬件、软件、网络为基础平台,执行统一的技术与管理标准。在此平台上开发应用系统,由信息中心统一组织和协调,促进资源共享和整合。省政府国资委机关各处室(部),纪委,监事会各办事处不再搭建服务平台。
4、需求主导,突出应用。根据业务需要开发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应用要有利于提速工作过程和提高工作质量。
5、防管结合,保障安全。按照“积极预防,综合防范”的原则,坚持防范与管理结合,管理与技术并重,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和规范的安全保密管理体系,确保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的安全与保密。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管理电子政务平台,保障电子政务工作开展
本着满足工作拓展需要,适度超前规划设计的原则,做好国资委系统电子政务的基础平台建设,包括中心机房建设、网络建设、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开发等,并组织实施。
当前主要是,管理和维护好“河北国资”信息系统的“三网两站一平台”。“三网”即物理隔离、逻辑隔离网络、河北国资监管专网;“两站”即“河北国资”内、外网站;“一平台”即基于上述“三网两站”搭建的“河北国资”电子政务平台。
(二)编制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积极组织计划实施
信息中心负责编制省政府国资委中长期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信息系统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委机关各处室(部),纪委,监事会各办事处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研究提出电子政务应用需求报告,其中监事会各办事处需求报告由监事会工作处统一组织提出。信息中心按照《河北省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2003-2007)》的要求,根据各处室的需求报告,统筹考虑各方面的应用需求,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每年做一次电子政务建设计划,报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未决定建设的项目,年内一般不再考虑。
(三)搞好信息资源规划,建设国有资产监管信息系统
在对我委信息资源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我委信息资源规划,做出河北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计划,并对已有系统进行整合。
系统主要包括办公自动化(OA)、数据库、信息采集、信息公开、决策支持系统(DSS)等系统。其中,OA包括非涉密电子公文传输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电子文档管理系统等;数据库又分为统计数据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运行动态数据、财务数据等)、信息资料库、多媒体资料库(包括图片和音频、视频资料);DSS包括多个子系统,比如评价考核系统、财务风险管理系统、投资风险管理系统、薪酬管理系统、产权股权管理系统、重大事项监管系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监事会和纪检监察系统等。
(四)加强信息知识培训,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信息中心、人事教育处要把信息知识培训和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形成制度,常抓不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应用知识培训,保证信息系统的有效应用。
三、科学管理,规范实施
(一)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体制
努力建设一支技术过硬、管理高效、服务优良、保障有力的信息化工作队伍。在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方面,探索和完善项目管理、技术外包、专家咨询等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
(二)切实做好电子政务建设经费保障工作
信息中心会同财务审计处要积极向省财政、省政府信息办、省信产厅等有关部门争取信息化建设经费。省政府国资委信息中心根据年度电子政务建设计划,向有关部门集中统一申请信息化专项经费。所申请资金主要用于我委基础公共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河北省省级信息化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专业性电子政务和信息系统应用开发所需的基础共用部分,如服务器、空间、网络、操作系统、各种数据库及其管理系统等由信息中心负责提供支持和保障,在此基础上的应用系统软件开发由各承办处室负责。未列入计划的,年内一般不做重点保障。
(三)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
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信息化应用项目建设,由信息中心组织协调,并负责监督实施,从立项、评审、招标、监理、验收等各环节实行规范管理。一旦签订合同并实施,对基础性、公用项目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向委主任办公会议进行阶段性工作报告;对专业项目,主要承办处室向信息中心进行阶段性通报。信息中心要掌握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情况和建设进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制止。签订了合同而未按期投入使用的项目,主办处室要向委领导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