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网站建设落后于政府网站
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12-02-20

 
   北京2月20日讯(记者张维)2月20日在京发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简称报告)披露:从调研情况看,法院网站建设情况总体不理想,远远落后于政府网站建设。

  《报告》指出,法院网站普遍以大量的新闻报道充斥首页,真正对公众有用的司法信息被淹没在其中,且信息摆放杂乱无章、信息链接无效的问题突出,给公众查阅造成很大的不便。为此,法院在推进司法公开过程中,应当特别强调网站的建设,并注重加强网站版面设计,提高网站的简洁性和易用性,注重信息公开上的便民性,定期检查网站运行情况,维护信息链接的有效性。

  《报告》分析,上述诸多问题的存在,原因包括: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主动利用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公开信息、加强与公众沟通交流的意识不高;缺乏相应的知识;网站建设缺乏明确的标准。

  2008年5月1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规范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法规。虽然其法律位阶不高且有种种不足,但为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明确的依据,为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了重要的作用。

  司法透明方面虽然可以找到宪法及诉讼法等方面的依据,但是具体的操作性依据欠缺,当前主要依靠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内部文件的形式进行推动,随意性强、系统性差。

  《报告》建议,中国应尽快就司法公开进行立法,明确法院在公开方面的义务、责任以及公众的权利,以切实推动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权威。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根据法院工作人员的性质和级别,在网站上对法院工作人员的信息进行不同程度的公开:①对于普通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提供详细的人员名单、任命日期;②对于级别较高的法官,提供出生年月、学历、工作经历等较为详细的生平信息;③对于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提供姓名、职位、联系方式(办公电话、电邮、通信地址)等。

  第二,将司法人员信息与司法人员行为规范及投诉渠道整合在一起,便于公众监督。在法院网站的法官简介栏目,不仅应该提供司法人员最新名单,还应该列明法官行为规范以及如何就法官的行为进行投诉等的规定。这样才能方便公众根据文件的规定,对法官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三,明确信息上传的时间要求。法院网站上的信息不仅应该实时更新,有些信息的公开还应该有严格的时间规定。例如,根据诉讼法的要求,开庭公告应该提前三日公示,但是由于没有针对网络上传的时间规定,许多法院网站上的开庭公告滞后现象普遍。网站发布开庭公告的一个目的是方便当事人亲属和公众旁听,开庭公告发布时间过晚,不利于公众提前作出相应的时间安排。建议对开庭公告的发布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如规定开庭公告应该于开庭日上一个工作日的下午6时发布。另外,裁判文书自判决作出之日起多长时间内上网也没有统一的规定,建议规定“判决书于作出后3个工作日内上载至网站”,重要的案件或公众关注的案件,则可于宣告当日上传到“最新判例”一栏。

  第四,丰富和充实年度工作报告内容。法院应该开辟年度工作报告栏目,集中存放历年的年度工作报告。年报的内容至少应包含“大事记”、“案件数据”(可以对前两年的数据进行对比)、“法官及司法人员名单”、“培训”、“经费”、“投诉”等信息。

  第五,提升法官薪酬和司法机构财政信息透明度。应当逐步探索公开法官及司法人员的薪酬报告、经费预算与使用情况方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