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识径 昨天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北京联合发布2012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报告显示,在被调查的26个省、市中,北京市2011年度政府透明度位列第一,在国务院各部门中,商务部年度透明度排名居首。
报告显示,2011年我国政府透明度明显提高,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依申请公开平台问题较大、网站信息公开流于形式等问题。信息公开制度需进一步加强。
部委透明度排名 商务部居首
此次对政府透明度的测评,主要基于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状况,跟踪调研周期为2011年3月15日到12月31日,对象包括59个国务院部门、22个省及4个直辖市、43个较大的市。
据课题组介绍,对省级政府的测评满分为100分,获得前三位的北京、天津、江苏分别得到72.5分、69分、66.5分。在被调查的26个省级政府中,9个省市分数在60分以上。
本次测评的具体指标包括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平台运行情况、年度报告和环境信息公开情况。北京在上述指标中均表现强劲,并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独占鳌头。
在被调查的59个国务院部门中,商务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位列前三。福州、西安、无锡在43个较大的市中表现最为优秀。
个别政府网站成为摆设
调研组发现,个别政府机关信息公开不稳定,政府网站运行非常不理想,一些政府网站成了摆设,涉及本机关职能的信息很少,某些政府机关甚至以各种名目和方法限制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昨天,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还发布了2011年度中国司法透明度报告。报告称,绝大多数法院对司法透明重视比较重视,一些法院开始运用高科技手段提供便民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在线服务功能,网站日益成为法院发布信息的重要平台。
■ 释疑
北京透明度为何最高?
记者发现,北京的透明度位列第一,源于北京在上述各项指标中都有良好表现。
从测评结果来看,北京在省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测评中获得18分,位居第四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测评中获得10分,位居第三位;依申请公开平台的运行情况排名第六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排名第四位;北京的环境信息公开在26个省市中排名第一。
环境信息公开方面,据此前报道,北京市环保局在2010年设置了专门的“行政处罚”栏目,公开了419条日常监管记录。北京市环保局对环境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复会放在网上,对所有人公开,而且,其成立了12369环境投诉网站,并显示投诉处理结果。今年1月,北京市公布了PM2.5研究性监测数据,提供给市民作为参考,并表示力争年底前完成全市的PM2.5监测站点建设并发布实时监测数据。
在开设政务微博方面,2011年11月17日,北京市新闻办公室的“北京微博发布厅”上线运行。截至记者发稿之日,已有39个北京市属单位加入,吸引了45万多名“粉丝”的关注。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政务微博发布群。
■ 报告分析
8省份信息公开申请过万
调研组通过研究发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量呈现提升态势,在26个省级政府中,有8个省份申请量突破万件,其中浙江省高达32033件。在国务院部门中,国家工商总局的信息公开申请量最多,为7538件,是第二位住建部的33倍。
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程度总体还很低。调研组通过对北京、四川、山东等11个省份850人问卷调查,发现仅有42.1%的人会主动了解政府信息。其中,6.4%的人会选择向政府机关了解自己需要的信息,35.7%的人会选择用网络查询。
政府机构开微博超万个
社科院《法治蓝皮书》工作室主任吕艳滨介绍说,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其作用越来越大,越来越受重视。
微博也日益成为政府部门的新宠。社科院2012法治蓝皮书称,继2010年公安微博大发展之后,2011年,各级政府机关纷纷开通微博发出权威声音。
2011年12月发布的全国首份政务微博年度报告显示,通过新浪微博认证的各领域政府机构及官员微博已近2万个。其中,政府机构微博超过1万个,省部级以上政府机构微博35个。
信息公开申请“限制多”
调研组发现,越来越多的部门违法要求申请人提供申请用途,以此限制申请。
吕艳滨和同事们以个人身份向有关部门提出了信息公开申请。在成功发送申请的51家国务院部门中,有15个部门在申请表中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法定信息以外的个人信息,有13家国务院部门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申请用途。
在向省级政府发出的22封有效申请中,14家要求必须填写法定信息以外的个人信息,9家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申请用途。
■ 热点
【关键词:裸官】
不足两成人反对“裸官”
社科院报告显示,近四成公职人员认为配偶可有外国国籍
昨天,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发布《“裸官”监管调研报告》,调研团队通过问卷调查发现,仅不到两成受访者认为所有公职配偶都不得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居留权。其中,公职人员反对“裸官”的比例为17.1%,公众的反对比例为19%。
社科院法治国情调研组利用一年时间,在北京、四川、贵州等23个省份开展“公职人员廉洁从政法律机制”问卷调查,收回公职人员有效问卷1464份。据悉,被调查的公职人员来自人大、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
结果显示,38.9%的公职人员认为配偶可以拥有外国国籍,14.5%的公职人员认为司局级以上人员不能当“裸官”,14.8%的公职人员认为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不能当“裸官”。
调研组指出,有高达20%的省部级公职人员不清楚自己是否能当“裸官”。在接受调查的公职人员中,超半数的县处级以上人员认可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对此,调研组表示,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高级别公职人员对“裸官”更宽容,应引起重视。
调研组建议制定高位阶的公职人员行为准则,专门规制“裸官”行为。同时,公开公职人员配偶和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情况,以及公职人员配偶和子女存款在国外情况。
【名词解释】
裸官 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
【关键词:民间借贷】
建议出台放贷人条例
社科院报告指出,2009年放贷人条例曾被列入立法计划
随着吴英案的持续发酵,民间借贷引起各方关注。法治蓝皮书建议,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主体的监管。
2011年以来,浙江、江苏等省份接连发生民间借贷信用危机,出现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等事件。对此,蓝皮书认为,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严厉打击高利贷已经刻不容缓。
蓝皮书认为,当前民间借贷资金供需两旺,交易出现有组织性、连续性、集中性和专业化特征。尤其是在银行信贷收紧的情况下,企业为脱困不得不选择民间借贷,从而导致民间借贷市场异常活跃,借贷利息疯长。
蓝皮书认为,当前民间借贷的相关立法落后,民间借贷市场监管缺位,造成民间借贷利率水平高企,投机盛行,个别地区民间借贷资金流向六合彩、赌博等非法领域,借助黑社会势力追贷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明显上升,因高利贷而引发的暴力案件也不断出现。
蓝皮书指出,2009年,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将“放贷人条例”列入立法工作计划,但此后被接连搁置。
蓝皮书建议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通过专门立法完善民间借贷主体制度,规范和监管民间借贷行为。同时,蓝皮书还建议刑法规定“高利贷罪”,强化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