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宏志)延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狠抓四项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公安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驾驭交通管理工作全局的能力。一是狠抓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的应用。二是狠抓机动车、驾驶人等业务查询系统的应用。三是狠抓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的应用。四是狠抓现场音像设备、测速仪、数码相机等科技装备的应用。大队要求各执勤中队要熟练掌握利用现场音像设备、测速仪、数码相机、酒精测试仪等科技装备查纠闯信号、超速、违法停车、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将现场和非现场处罚紧密结合起来,加大科技装备的应用,提高非现场处罚率和案件的侦破率,从而进一步提高集中治理“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的查处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