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江西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突出工作重点 狠抓任务落实
继续开创全省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尚勇同志在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6日)

  我代表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审议了省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刚才,省委书记苏荣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

  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和新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强调全党要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相结合、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发挥监督作用和严肃党的纪律相结合,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要求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大力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把党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是对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对于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推动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作的《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去年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深刻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特点,明确了今年的重点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肯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明显成效;深刻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到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问题比较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进一步坚定反腐败斗争必胜的信心,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面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坚强保证。保持党的纯洁性,纪律检查机关肩负着重大责任,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按照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2012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在大风大浪面前经受住考验,在蛊惑引诱面前明确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政治立场,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二)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管理通胀预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对口支援新疆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情况的检查。认真总结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和纪律保障机制。

  (三)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和规范网络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的制度。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新型案件研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做好防逃追逃试点工作。加强案件审理,加大涉刑案件司法处理跟踪协调力度。强化案件监督管理,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加强办案信息支撑系统建设,充实内容、完善功能,扩大使用范畴、提升使用效率。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综合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抓系统、系统抓”的查案治本功能,改进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四)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司法机关廉洁司法;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整合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继续深化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坚持和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机制和竞争机制。深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乡(镇)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扎实开展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等防治腐败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和领域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

  (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继续开展“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经常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举办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和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加强巡视工作,注重巡视成果运用。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及系统的监督。深入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加强绩效管理。

二、加大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力度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迎接、服务党的十八大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扣反腐倡廉形势任务,破解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重点工作突破推动全局工作深化。

  (一)进一步完善、提升惩防体系功能和效力

  坚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全制度为重点、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统筹谋划今后5年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今年第一季度,把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专题报告情况。

  1、提升惩防体系建设系统化水平。把惩防体系建设有机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运用系统思维、统筹方法,深入推进科学发展服务保障体系、公共权力阳光运行体系、权力运行监控体系、案件查处体系、群众利益维护体系、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体系、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执行评估体系、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和保障体系等“八大子体系”建设,各个子体系、各个要素之间要相互衔接、良性互动,构成有机、完整、统一的惩防体系,更好地发挥综合效能。

  2、提升惩防体系建设配套化水平。抓紧完善与“八大子体系、三十项机制”相适应、相配套的制度规定,做到实体和程序规范详细,不同层级之间、同一层级不同制度规定之间要彼此配套、相互补充,同时与国家法律、部门规章、单位制度搞好对接。加强对法规制度的梳理清理,对已经过时的及时废止,对不够严谨的及时修订完善,对相互矛盾的予以协调规范,对尚未有效覆盖的加紧完善到位,使惩防体系建设更加严密、更有针对性。

  3、提升惩防体系建设实用化水平。惩防体系包括体制机制的建立、法规制度的出台、惩防手段的运用、改革创新的推行等,必须立足形势和任务需要,切实解决教育效果不理想、腐败发现机制欠缺、惩处机制震慑力不强、预防机制不够严密等问题。认真总结、系统评估、及时推广基层在惩防体系建设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全面推行制度廉洁性审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二)深入推进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和监察系统建设

  把制度执行转化为网上运行,推进惩防体系在网上建设,实现政务在网上公开、公共资源在网上交易、资金在网上运行、监督在网上实施。上半年,主要项目基本实现上网运行。年底,多数功能逐步完善,系统延伸到大多数乡(镇)。

  1、深入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健全完善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方便群众办事以及住房、教育、医疗、社保、救济救助资金分配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统一在平台集中发布和管理。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凡能下放的审批项目一律下放给基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准变相提高审批门槛,能上网审批的项目一律上网审批,能并联审批的项目一律实行并联审批,能“一站式办理”的事项一律在大厅内解决。继续大幅度压缩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审批时限。

  2、深入推进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在加强和规范省市县乡四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建设的同时,依托全省电子政务网,建设全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林权交易、医药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和监督统一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建设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和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

 3、实现行政监察在网上同步进行。围绕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共服务过程中的风险点,设置预警中心、督办中心、统计分析、绩效考核、行政投诉等监督模块,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及公共服务情况进行实时、同步、全程电子监察,设置红灯、黄灯、绿灯对权力运行预警纠错。健全完善覆盖各地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控网络,全过程视频、音频监督监察对象的服务态度和效率。

  4、实现财政资金网上运行和监管。依托“金财工程”建成上下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机关内部、财政部门与同级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一体化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在网上运行。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网上全程跟踪和控制执收执罚单位票据开具信息、资金执收过程和解缴情况。整顿和规范财政专户,将全省财政专户控制在5000个以内并全部上网。建设公共财政资金运行监管系统,实现对公共财政资金预算、申请、拨付、管理、使用的联网审计和全程电子监察。

  5、推进惠民资金“一卡通”管理和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社会保障网络化统一管理,逐步将社会保险、就业以及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对人民群众的各项补助、交缴规费纳入“一卡通”的覆盖范围。搭建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民声通道”、“问计于民”网上互动平台和“省(市)长信箱”、“纪委书记信箱”的作用,畅通群众意见和建议的表达渠道。

  (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起,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维护群众利益。

  1、健全完善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检验纯洁性的试金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意见》,着力建立健全保障和维护群众利益的科学决策机制、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加快形成依靠制度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扩大决策机制的内涵和范围,完善决策机制落实的保障性措施,为全国推行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探索新路。上半年,将对各地落实《意见》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和评估。

  2、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杜绝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严厉查处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等问题。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加强对民生领域投入的专项审计。继续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问题。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巩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成果。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坚决纠正针对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行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3、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等重点领域以及资质资格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治理,加大对遗留问题的整改和新项目问题的防范力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制度建设。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以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为重点,加强对举办节庆活动、公祭类纪念活动以及党政机关主管的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管理,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对经过批准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厉行节约。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抓好违规车辆的纠正处理;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规范执法执勤用车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用车的配备使用,加强对越野车配备使用的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抓好对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巩固及建章立制等工作。

  (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

  按照胡锦涛同志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理想信念不坚定、作风不正、原则性不强、为政不廉等问题。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重点整治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解决固疾顽症,优化发展环境。

  1、坚决纠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新情况,加强作风建设,解决突出问题。从树立正确政绩观入手,切实纠正违背规律、盲目蛮干,只顾眼前、不顾长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切实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脱离群众、与民争利,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问题;从解决为政用权中的问题入手,切实纠正公务接待大手大脚,豪华装修办公场所,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按照即将出台的《江西省设区市和省直机关领导班子及成员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加强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处罚的重要依据。

  2、坚决整治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以坚强的决心、铁的纪律,努力纠正权力利益化、利益部门化倾向,切实克服衙门习气重、工作效率低、服务意识差的现象,严肃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故意刁难的歪风,坚决制止“中梗阻”、“小鬼难缠”的问题,从严查处吃拿卡要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继续深入开展“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充分运用专项整治、督办整改和检查考核,持续推动全省干部作风改进、发展环境优化。

  3、强化机制制度对发展环境的保障力。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维护发展环境的机制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健全内部工作规则。强力推行无偿代办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缺席默认制,完善重大产业项目、重点企业服务“绿色通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1、抓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规范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加强县委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执法等方面事项,坚决纠正县委权力行使中“暗箱操作”、违规用权等问题。

  2、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为重点,开展清产核资,做好资产登记和财务清算工作。完善监管制度,防止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流失。严肃查处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村财,隐瞒、截留、挪用集体资金,低价转卖、承包、出租集体资产资源等行为。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探索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

  3、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公用事业单位、高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股权激励和职务消费;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和责任制考核,大力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深入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师德师风学风建设,认真解决高校在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班子建设为重点,以思想政治建设为主线,努力把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打造成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机关、攻坚型团队、廉洁自律旗手”,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腐败分子胆寒的纪律铁军。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始终做到在坚定理想信念上决不动摇,在坚持党性原则上决不动摇,在维护党的纪律上决不动摇,在惩治腐败上决不动摇。增强忧患意识,时刻警醒消极腐败的危险,不惧威胁恐吓,不畏诱惑腐蚀,不怕压力困难,不计名利得失,不顾个人安危,敢于担当,勇于碰硬,扬善惩恶,激浊扬清。增强宗旨意识,心坎上时刻装着人民,工作上切实造福人民,作风上密切贴近人民,生活上真情关心人民,赢得群众真心拥戴。增强大局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服务保障促进职能,争取更大作为。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职业道德规范大讨论 ”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严格对照《廉政准则》、《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五严守、五禁止”和“十个严禁”等要求,认真查找和解决在政治意识、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

 (三)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提升创新能力,以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全方位创新,努力解决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着力提升操作能力,善于组织协调,亲历亲为攻坚克难。着力提升统筹能力,善于整合资源、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落实。着力提升办案能力,提高办案人员组织指挥、调查取证、谈话突破、协调配合、督办指导的能力。

  (四)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把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之中,不断优化结构、增强活力。坚持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加大轮岗、挂职、交流力度。继续加强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行公开招考,解决空编缺人问题,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推进设区市派驻机构分口统一管理工作。加强省直派驻机构建设,推进非派驻单位纪检组织建设,探索在非公经济组织中逐步建立纪检监察机构。继续推进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五)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和关心爱护。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管理机制,防止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正、行为失范等问题。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以案谋私、泄露案情、干扰办案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决不手软。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努力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

  同志们,反腐倡廉任重道远,职责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继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推动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