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盘水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1〕36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省属驻市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67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省、市“三个建设年”活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我市决定建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政务大厅”)。为保证政务大厅建设的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围绕便民、利民、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立足我市实际,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全面提高行政效能,畅通为民服务渠道,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市级政务服务从现行的“中心+分中心”模式转变为集中办理的政务大厅模式,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实现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大厅内集中办理,统一收费。着力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办理行为,尽可能做到审批项目向最少看齐、审批时限向最短看齐,软环境建设向最优看齐,为群众、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工作目标。通过努力,把政务大厅建设成制度科学完善、管理规范严格、办事高效快捷的政务服务工作平台,显著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成行政审批权力公开、廉洁、高效运行的监督平台,显著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建设成功能完善、设施齐备、环境舒适、亲民便民的为民办事平台,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四)基本原则。集中办理、一门对外。具备条件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受理、送达,不得在政务大厅之外的其他场所受理、送达;因涉及保密等原因确实不宜进入政务大厅的,需报经市政府批准。
 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即单位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大厅集中,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权限向该内设机构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大厅办理到位),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实行限时办结,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规范行为、树立形象。规范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办事行为和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务大厅管理严格、运转有序、公开透明、高效廉洁,树立纪律严、服务优、效率高的形象。使政务大厅成为政府转变机关作风,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的示范。
 二、主要工作
 (一)工作机构。成立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毓贤(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继亮(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程绪权(市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成 员:李 华(市编委办主任)
               贺兴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印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罗资湘(市财政局局长)
               潘顺华(市物价局局长)
               胡学华(市监察局副局长)
               孙立杰(市电子政务办主任)
               肖德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朝军(市开发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程绪权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印春、胡学华、孙立杰、张朝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肖德米、唐克思、邓昌芬、王成洪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职责。各单位按照要求,将政务大厅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落实和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政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统筹协调政务大厅建设的各项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督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报告建设工作情况;制定《进驻方案》并督促各单位落实到位,《进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进驻政务大厅的单位、事项(含与事项相关的收费项目)和进驻单位开设的窗口数量、进驻人员数量;收集整理汇总建设工作的有关资料;适时提请市编委研究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进驻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管理建设经费、物资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市监察局:制定政务大厅监察管理方面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查处政务大厅建设过程中工作进度滞后、拒不进驻、不服从管理等违纪、失职行为;政务大厅运行后,派员常驻大厅开展监察工作;完成视频监察系统的具体建设工作;协助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完成市级行政审批电子管理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迁移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制定政务大厅除监察管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完成市级行政审批电子管理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迁移和各部门自有业务系统的接入工作;指导进驻单位拟定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程;参与政务大厅分区布局研究;负责完成政务大厅设备、设施和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负责完成进驻人员集中培训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市开发投资公司:负责政务大厅场所的购买、装修和物业管理工作,包括维修、保安、保洁、供水、供电、供暖等。
 5.市财政局:将政务大厅运行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督促进驻单位将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收费项目纳入政务大厅统一收费;协调、确定进驻政务大厅代收费的银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6.市物价局:完成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收费项目的清理和审查工作,保证其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到应进必进不漏项。
 7.市编委办:协助做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和进驻单位内设机构职能调整相关工作。
 8.市电子政务办:配合市开发投资公司完成政务大厅信息网络和信息机房的设计、建设工作,完成市级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配合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完成行政审批电子管理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迁移和各部门自有业务系统的接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9.市政府法制办:审查进驻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其合法合规;及时对政务大厅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0.各进驻单位。负责本单位进驻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按照作风好、素质高、能力强的要求选派进驻大厅人员并做好培训工作;提出所需窗口数量,配合制定并严格执行《进驻方案》;保障“两集中、两到位”的实现;接入自有业务系统,落实所需专用设备,配合做好信息网络和信息机房的设计和建设。
 (三)工作任务
 1.进驻工作。由市政府办负责确定进驻单位、进驻事项及其进驻人员、窗口的数量,形成《进驻方案》并负责督促落实。完成时限:2011年6月底前完成《进驻方案》,9月底前进驻到位。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开发投资公司、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各进驻单位。
 2.装修工作。由市开发投资公司负责按照政务大厅的功能,形成装修设计和投资预算,经市政府审定后,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装修。装修内容除常规内外装修外,还包括市电子政务网、部门专用业务系统的接入和网络布线,视频监察系统的布线,信息机房建设,双回路电源等。完成时限:2011年8月15日前完成初步验收,9月底前完成最终验收。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
 3.机构调整。待市政务大厅建设到一定规模时,由市政府办负责提出有关机构编制事宜,按程序报市编委研究,使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情况适应大厅管理职能的需要,使进驻单位的审批职能向该单位进驻大厅的内设机构集中。完成时限:2011年7月底前完成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调整工作,8月底前完成进驻单位机构调整工作。配合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
 4.制度建设。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负责根据工作职责分别制定政务大厅的各项管理制度,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完成时限:2011年8月底前完成。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5.物资采购。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采购政务大厅信息化办公设备、办公桌椅、办公用品、工作服装、便民设施等物资,印制统一格式的办事指南。完成时限:2011年8月15日前完成采购,9月15日前完成安装调试。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6.系统建设和迁移。由市监察局负责完成视频监察系统建设;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完成市级行政审批电子管理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并迁移到政务大厅。完成时限:2011年9月15日前完成。配合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7.人员培训。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进驻人员进行审批系统操作、政务大厅管理制度、勤政廉政要求、公务礼仪等方面的集中培训。各进驻单位负责对进驻人员进行审批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使其能熟练办理本单位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完成时限:进驻单位于2011年8月15日前完成审批业务培训,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于2011年9月15日前完成集中培训。
 8.运行动员和剪彩仪式。各项工作就绪,具备运行条件后,举行运行动员和剪彩仪式,政务大厅开始对外运行。完成时限:2011年9月29日举行。
 三、完善机制
 (一)完善管理机制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务大厅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政务大厅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协调督办和大厅信息系统管理维护等工作。市监察局派驻政务大厅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监督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等,受理对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投诉,处理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驻政务大厅人员直接面向申请人,根据派驻单位的授权和业务工作要求,按照政务大厅的管理制度,为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供优质服务。进驻政务大厅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双向考核。
 (二)完善运行机制
 建立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与进驻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政务大厅正常运行。建立办件分类管理机制,只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即可作出决定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除依法需要实地勘察、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和集体研究的外,要全程在政务大厅内办理;必须返回派驻单位办理的,要建立资料移交和结果反馈机制;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实行联合办理、并联审批;重大投资项目等特殊办件,要实行绿色通道办理。办件量少的单位,实行综合窗口代办制。建立服务机制,实行公开公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收件回执和限时办结。
 (三)完善激励保障机制
 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市直机关目标管理,列入进驻单位的业务目标,考核内容和标准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商有关单位统一制定。充分调动进驻人员的积极性,将政务大厅建设成为培养干部的基地和摇篮,进驻政务大厅人员表现突出的,组织人事部门及派驻单位应优先提拔任用;进驻人员在派驻单位的目标考核奖励、福利待遇不变,在此基础上,给予适当奖励和补贴。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经费如设备、耗材、服装、房租、水电、维护、通讯、交通、安全保卫、物业服务等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抓好政务大厅建设和运行
 建设政务大厅,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力保障,是展示政府新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渠道。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共同建设好政务大厅。市级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安排,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各项工作的负责单位要细化工作安排并承担具体工作,进驻单位要清理本单位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及与之相关的收费项目并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对外办理。对于不及时转变观念,在政务大厅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敷衍塞责,不支持、不配合,摆困难、找借口,甚至拖延阻拦的,要严肃问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不换思想就换人。
 (二)高标准严要求,建设一流的政务大厅
 要按照位置适中、交通便利、车场宽敞、便于服务对象办事的要求确定政务大厅选址,高起点地做好政务大厅的设计和布局,高质量地抓好政务大厅各项建设工作,高标准地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将政务大厅建设成为功能完善、设施齐备、环境舒适、管理规范、运转有序、透明高效、廉洁亲民、体现六盘水形象的一流政务大厅。要按照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分步建设的原则,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新闻媒体要组织相关的宣传报道活动,从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阳光政府、为民政府和政务公开等方面入手,大力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使政务大厅的政务公开、便民高效、公正廉洁、依法行政的作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推进政务大厅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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