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建设深入推进
来源:北方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2月27日上午9时许,浙江平湖市曹桥街道百寿村便民服务中心的窗口前,60岁的村民任杏观在办理老年证。“以前办理老年证得跑去街道好几趟,可自从去年底市里、街道和村里的行政许可信息管理系统三级联网之后,现在只要在村便民服务中心就可以办理了。”目前,浙江已经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普通群众可以在全省任意一个村(社区)找到便民服务窗口,及时办理包括民政、社保、计生、农业等近百项服务事项。

  这是2011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的一个缩影。

  坚持公开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2011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拓宽群众依申请公开渠道,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据统计,31个省(区、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85万多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30多万条,85%以上的申请都予以公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万多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000多条,70%以上的申请都予以公开。

  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将权力行使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中纪委监察部印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据统计,31个省(区、市)全部开展了这项工作,中央国家机关有70个部门和单位已开展了这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大力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领域的裁量权基准制度。

  增强公开功能,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建设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将公开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着力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截至2011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共设立政务(行政)服务中心2912个(含各级各类开发区设立的服务中心),其中,省级中心10个,市(地)级368个,县(市)级2534个。30377个乡镇(街道)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全国省级政务(行政)服务中心2011年共办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227.7万多件,按时办结率达到98%。

  服务中心建起来了,但更重要的是通过基层政务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利用多种方式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目前,全国已确定100个县级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正按文件要求清理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着手研究建立或调整电子政务平台,试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拓展公开领域,实现政务公开新发展

  政务公开不仅仅是为了让行政权力更加公开透明运行,更重要的功能在于通过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赢得广大群众的认可与拥护,推动政府职能由传统管理型向现代服务型转变。

  在行政决策公开方面,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科学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在财政预算公开方面,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中央财政月度收支情况定期公开机制,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在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各地区各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截至2011年底,全国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7000多个,发布项目信息130万条、信用信息336万条,其中企业不良行为信息4.06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