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电子政务环境下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式研究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 更新时间:2012-04-13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科技含量。”在当前电子政务应用迅速普及的新形势下,利用高速发展的电子政务环境优势,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整合纪检监察信息资源,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工作方式创新。
  
  一、推进平台统筹统建,整合纪检监察信息资源
  
  现阶段,纪检监察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广泛、种类繁多,但存在与电子政务系统相对独立,系统建设“分散多头”等现象。在电子政务环境下,统筹统建惩防体系网络平台,能够有效解决电子政务与电子监察项目建设“各自为政”问题。

  (一)建立“一个中心”,电子政务与电子监察项目同步,解决“重应用轻监管”问题。建立“惩防体系建设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按照“三统一”原则统筹建设纪检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对各单位电子政务实施项目干预,提前介入,促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统筹协调发展。一是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中心”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要求,结合电子监察建设标准规范,编制电子监察发展战略规划和电子监察建设标准规范,指导电子政务信息网络资源整合与电子监察项目建设有序开展,避免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两张皮”。二是统一规范管理。建立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项目备案、审查、纠偏、整改等制度,各单位在电子政务、电子监察项目建设前应向“管理中心”提交项目建设申请报告和建设方案,由“管理中心”对方案进行评审,分析电子政务业务流程中的廉政风险点,提出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数据清单,补充完善电子政务系统数据构成和功能需求,确保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项目规划“齐头并进”。三是统一监督考核。“管理中心”按照项目监管制度、行政效能评估办法加大对风险的实时监控和日常督查,建立统一的廉政绩效考核体系,避免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推进“多头管理”。

  (二)建立“一个数据库”,业务数据与监察数据无缝对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廉政风险防范和惩防体系建设需求为出发点,通过业务数据清理、转换和对应等处理过程,实现不同单位、不同行业异构数据的标准化处理,为开展数据分析应用提供基础保障。一是搭建数据交换平台。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实现部门业务数据到“廉政风险信息基础数据库”转换,统一数据格式,完善数据内容,并按照纪检监察需求,在数据之间建立关系,实现行业业务数据汇集整合。二是加强数据采集。纪检监察机关制定需要监控的部门业务数据清单,由惩防体系建设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放数据接口或提供相关数据,通过数据交换平台纳入“廉政风险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受统一管理,进行比较分析。三是促进数据流动。通过开放数据接口或建立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各单位业务系统与纪检监察系统之间数据联通,基础业务数据在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两个系统之间畅通流动,促进业务系统与电子监察平台融合,保证电子监察监控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一个平台”,系统开发与重点监察功能融合,解决“应用挖掘不够”问题。建立“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在完成廉政风险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实现按预定程序自动进行的数据整理汇总和分析,满足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数据信息的监控需要;同时进行数据积累,建立完善单位及个人廉政信息档案。一是拓展监察内容。构建全覆盖的监察机制,“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以电子监察、风险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督查为四大基本功能,划分权力运行、要素市场、专项资金、网络投诉、行政效能、信息公开六大板块,建立行政审批、资源配置、行政执法、政务信息公开、重大投资项目等子系统,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平台对所有三大功能子系统的基本覆盖。二是拓展监察深度。将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纳入电子监察,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在线监察,在宏观上加强项目建设的总体控制,也从微观上强化对各要素节点的约束,对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合同协议、工程进度、工程监理、安全生产、资金拨付等情况全部录入系统实时监察。三是突出监察重点。以易发多发腐败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监督重点,紧紧抓住最容易滋生腐败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专项资金以及四个要素市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纳入平台子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科技手段的刚性特点,排除人情干扰,实施全程监督和刚性约束。
  
  二、完善公开有效载体,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针对互联网网站信息传递迅速、受众面广和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通过“三个结合”,不断强化网络载体建设,完善权力公开内容,狠抓县委权力、行政权力和基础业务公开。

  (一)功能开发与工作流程相结合,狠抓县委权力公开。一是抓目录台帐,突出权力事项公开。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县委权力基准台帐,按照权力目录、负责机构、职责分工、行使条件、运行程序、职责要求、监督制约、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8个要素进行细化,通过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监察系统,对县委权力公开数据进行“横竖比对”,要求存在异常区县说明情况或及时整改。二是抓流程设置,突出议事决策公开。重点对决策过程和执行过程及结果监督,将决策过程设置为事前问卷调查、技术咨询、专家论证、决策评估和决策会议参会、列席人员意见、会议纪要公布等7节点,每个节点要求录入印证附件,对未进行完流程又无相关说明的决策进行预警,并提醒纪检监察人员及时处置;将决策执行按照相关单位制定的时间计划表,设置程序节点,系统按照时间节点进行追踪督查,对未按照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相关目标量化值未达标准或未进行动态公开的情况,系统自动报警,督导决策执行。三是抓选任程序,突出干部选任公开。结合干部选任程序,设定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个别访谈、综合评价、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情况等7个节点,监督系统对每个节点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缺少环节或印证材料不规范的情况予以提示。同时,利用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系统定期开展干部选任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对群众满意率低的,予以诫勉、延长试用期或免职。

  (二)系统建设与监察目标相结合,狠抓行政权力公开。一是抓公开权力事项的准确性。由法制部门牵头,按照权责对应原则,严格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并按照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的工作要求,完善审核论证制度和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凡保留上网的行政权力事项须报经本级政府批准,通过网上政务大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权力事项的准确性。二是抓公开权力内容的完整性。加强对各级网上政务大厅内容的监督,促进网上政务大厅与实体政务中心和政府部门相互支撑、虚拟与实体相结合,凡是部门在行使的权力事项必须在网上政务大厅公开,没有公开的权力事项不得行使,确保公开权力内容的完整性。三是抓公开权力的规范性。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建立标准明确、处罚流程清楚、管理相对人可查的行政处罚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公开审理;建设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进行跟踪监督。

  (三)平台应用与本职工作相结合,狠抓基础业务公开。一是抓业务信息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利用廉政网站、网络新闻等形式,凡是广大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需要了解、掌握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影响稳定大局,不违反相关法规,不涉及个人隐私,都予以公开或适度公开,特别是公开征地拆迁安置、惠农支农政策,以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措施、进度和结果。二是抓业务流程公开。在专题网站公开纪检监察信访受理的范围、工作流程,公开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及当事人、证人的相关权利,完善网络公开制度,实行重大案件立(结)案通报、审前监督、审理助辩、申诉听证制度,公开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纪检监察系统执纪执法行为规则、工作纪律、纪检监察干部违纪举报电话及违纪处分标准,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三是抓综合效应。推进党务、政务和监察“三公开”,通过纪检监察基础业务公开,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开展网上调查评议,拓宽群众参与监督评议的渠道,找准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找准反腐倡廉工作在教育、制度、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制度落实监察,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在电子政务环境下建立惩防体系,形成“制度+科技”的防治腐败工作机制,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系统,强化防治腐败手段,促进制度落实,使制度“硬起来”,机制“动起来”。

  (一)完善程序固化制度,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一是再造行政审批流程。针对软件程序流程化、指令化的特点,由相关部门提出审批流程,专家和企业代表评判流程,推动部门再造流程,避免审批环节中违反流程、越权处理等违规行为,保证各个环节之间的信息畅通,增强相互监督,在行政审批软件系统约束下,使制度和程序规范执行,各个审批环节相互制衡,减少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发生。二是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利用审批系统软件高效协作特点,对审批流程实施再造,制定“许可预告、服务前移、一窗受理、内部运转、并行审批、限时办结、监控测评”的工作流程,建立“内网协同审批”、“外网公开咨询”、“体外流程监控”于一体的并联审批综合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完整公布审批条件、材料、时限等信息;实行“一窗受理”,统一受理申请,实施“一窗式”服务;审批环节实行内部运转,材料的分送和信息传递在审批部门内部运行,并联操作,强化内部监督。三是推进网上审批。对行政审批申请资料进行电子化改造,完善网上审批配套制度,开通行政审批办件网上申请和申请资料网上提交功能,实现办件申请当事人和经办人无需见面即可办成事,降低审批安全隐患,减少审批廉政风险点,提升行政效能。

  (二)依靠科技规范管理,强化招投标流程控制。一是完善招投标监督平台建设。建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现建设工程信息资源的互通和共享,充分利用网络系统的在线公开和实时监测功能,对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工程进度、资金使用、质量和安全等信息在网上公开公示。二是创新招投标监管机制。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面试行电子招标,实行网络报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化、计算机辅助评标,避免投标单位“碰头”、“通风”,防止出现围标、串标,开通使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实现项目审批、招标核准、中标公示、企业业绩、不良信息等工作的信息化和资源共享,提高监管效能。三是解决招标投标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善政府投资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监管制度,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网络投标报名,解决投标报名不公正和保证金收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退还保证金、恶意占用企业资金等问题。

  (三)运用网络实时监控,拓展电子监察覆盖面。一是实施网络程序监控。制定电子监察系统数据采集标准,在行政审批通用系统和网上政务大厅的基础上,整合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全程跟踪监督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办理过程,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办件问题,对重复受理等异常办件现象予以提醒。二是实施网络廉政监督。依托电子监察网络系统,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具有廉政高风险的环节实施重点监控,特别是对收费项目的自由裁量进行严格控制。盯住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全程有效的跟踪和监督,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优势,确保网上行政行为、政务活动等权力运作过程的公正规范。三是实施网络效能监察。依托网络视频监察系统,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各乡镇便民中心和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等敏感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全面掌握各窗口工作实况,一旦发现办事效率不高、工作作风不正、服务态度不好、推诿扯皮等行为,监察人员立即通过系统“行政审批效能评估报告”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实施行政纠错、诫勉谈话或立案调查;对违规和超时办理的单位予以黄牌警告,责令整改。
  
  四、扩大群众参与监督,主动及时应对网络舆情
  
  坚持“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监察思路,着力健全“三机制”,加强网络舆情举报平台建设,拓宽规范网络举报渠道,扩大群众参与。

  (一)畅通网络信访渠道,完善信访投诉受理机制。一是完善网站载体受理功能。纪委、监察局网站实施专人专机管理,及时收集本区域内在纪检监察网、公众信息网、行政效能网站的载体举报信息,提高受理的时效性。二是加强动态监管。公示网上信访模式和流程,主动与举报人及时沟通,了解实情动态,确保受理的质量。对业务内的问题,按程序登记受理;对业务外的问题,依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回复,引导举报人有序表达诉求;对无实质内容、恶搞剧及发泄私愤等不良信息,履行程序后即时删除。三是建立强制回应和评价反馈制度。信访投诉平台实时自动将群众的意见、投诉传递到有关部门,相应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复,不答复或答复超期,系统将分级、分类处理,对答复的内容由网民进行满意度评价,并将结果纳入考核体系,确保网上信访投诉渠道畅通。

  (二)加强网络信息管理,完善舆情分析研判机制。一是建立重大舆情联合研判机制。加强对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对一些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舆情,组织相关部门研判,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对策。二是完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建立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正在发生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快速反应,主动应对。三是科学高效处理网络舆情。对网上造谣、歪曲和攻击性言论进行批驳与澄清,引导事件朝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方向发展,避免或减少网上舆情对一些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部门单位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过度炒作,形成网上正面舆论强势,充分展示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

  (三)构建网络交互平台,完善群众社会评价机制。一是搭建网上政民互动平台。构建行政权力在线服务网络体系,利用网络在线及时消息传递技术,政府与老百姓网上“面对面”,实现信息的即时交互沟通,确保政民互动平台反映意见及时收集、疑问及时解答、困难及时解决。二是建立网络收集民意、掌握民情机制。利用廉政举报邮箱、民意征集系统、监察投诉平台,全面收集民情民意,从中分析梳理出惩防体系建设阶段性工作重点,以及需要研究解决的重点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三是探索党风政风行风网评机制。运用执纪执法、维权纠风等网络在线互动载体网上发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问卷调查”,让广大群众采用无记名评议的方式,对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公开执法、事务公开、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情况进行评议,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的社会参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