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电子招投标亟待规范
来源:中国建设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简介:近年来,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在全国各地快速推开,并有加快推广之势。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各地实施电子招投标,一般是在建筑行业软件公司中挑选技术供应商进行合作,开发电子招投标系统,从而形成了形形色色、标准不一、体系林立的各种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建筑企业)为了应对各地不同的电子招投标系统,需要学习配备不同的投标软件、造价软件,增加了成本支出。一些企业对此提出异议。笔者通过考察发现,各地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建设,已出现相当令人忧虑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加以重视和解决,极有可能会影响到电子招投标的实施效果。

  近年来,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在全国各地快速推开,并有加快推广之势。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各地实施电子招投标,一般是在建筑行业软件公司中挑选技术供应商进行合作,开发电子招投标系统,从而形成了形形色色、标准不一、体系林立的各种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建筑企业)为了应对各地不同的电子招投标系统,需要学习配备不同的投标软件、造价软件,增加了成本支出。一些企业对此提出异议。
 
  笔者通过考察发现,各地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建设,已出现相当令人忧虑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加以重视和解决,极有可能会影响到电子招投标的实施效果。
 
  推广电子招投标的好处毋庸置疑
 
  经过多年的推广和实践,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好处毋庸置疑:一是可以提高招投标效率。电子招投标利用软件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可以大幅度提高发标、投标、评标过程的效率,减少招投标社会成本。二是实现了绿色招标。电子招投标能大幅度降低资源消耗,节约纸张和交通开支,从而减少碳排放,这也是推行电子招投标的重要理由之一。三是促进了招投标的公开性。目前,招投标市场上串标、围标等现象层出不穷。在这种情况下,电子招投标被寄予厚望,业界希望其成为程序公正、铁面无私的“裁判系统”。
 
  当前实施电子招投标面临的问题
 
  从近年来各地实施电子招投标的情况来看,好处不少,但问题也不少。
 
  第一是源头腐败的问题。某些地区招投标管理部门把实施电子招投标作为扩大控制权、管理权和权利寻租的工具。这相当于在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增设了一个收费关口,不按我的数据标准,不买我的投标软件、造价软件就投不成标。原先的造价软件、好的算量软件不能使用,投标人在买高价投标软件的同时,要投入巨大的学习成本,企业对此却又无可奈何。从招投标程序公正角度来看,这样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是非常不合适的。
 
  第二是标准林立、地区间差距巨大的问题。由于电子招投标系统大多由造价软件公司研发,某些招投标主管部门和造价软件公司便有可能在数据格式上设卡,达到谋利的目的。这种情况还造成投标人(建筑企业)在各地投标要配备不同的软件,从而增加了投标人的投标成本。
 
  第三是安全性、公正性、保密性存疑的问题。电子招投标对数据安全性、公正性、保密性要求相当高。笔者认为,由造价软件主导电子招投标系统十分不合适,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一个实施规范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可以使招标过程公开透明,但缺乏监管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则可使招标过程更加“黑箱”。在国际上,保密性一直都是电子招投标推行的最大阻力。相对于传统的招标方式,系统开发公司、系统管理者有更大的控制能力和腐败的机会,通过技术实现更隐蔽的操控,使招标更缺乏管控。有人认为,电子招投标系统如果实施不善,只是将腐败权力从一批人(如评标专家)转移到另一批人(系统开发商、系统管理者)而已。
 
  实际上,造价软件公司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数据接口封杀其他造价软件、算量软件的情况已在有些实现电子招投标的地区出现。会不会发展到出现保密性问题:投标人收买系统开发商、系统管理者,控制中标结果?实难预料。
 
  第四是条块分割低水平重复建设、信息孤岛林立、数据难以共享的问题。由于目前电子招投标缺乏统一领导和协商,各自为战,已形成混乱局面。招标过程产生的大量数据,若善加利用,价值巨大;若不能互通共享,对不良投标人无法统一管控,低水平重复建设则造成资源大量浪费。
 
  第五是对建筑业信息化发展产生巨大互面影响的问题。招投标数据是建筑业信息化的源头、工程数据的产生源头。某些技术水平差、客户价值低的造价软件通过控制电子招投标系统数据入口向下游扩大产品线控制,从造价、算量软件甚至延伸到项目管理系统,造成严重的行政垄断,伤害建筑业信息化的发展。产业升级、提升管理和绿色施工的压力对我国建筑业已越来越大。这二者都需要极其先进的软件系统来支撑,否则,难以实现。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不正常发展势必打击建筑业信息化的发展,对整个建筑产业的伤害都是巨大的。
 
  第六是缺乏法律规章保障和责任体制的问题。目前,电子招投标配套的法律法规等尚不健全,执行过程又缺少法律依据。整个过程的监管责任分解机制不明确,系统开发商开放公开的数据接口,对系统数据安全性、保密性的法律责任还不够明确。
 
  规范电子招投标的建议
 
  结合实践,笔者就规范电子招投标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统筹协调各地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执行。电子招投标对施工企业起到了指挥的作用,对建筑施工企业软件升级、信息化建设将产生巨大影响,从而影响到整个行业的进步。政府部门应主动介入、统筹协调,建立全国性的统一数据接口标准,制定配套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强制性推行。
 
  其次,明确电子招投标责任机制和管理框架。对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安全性、保密性、数据接口公有性进行过程管理,形成责任落实机制,保证其公平、公正运行。
 
  最后,完善电子招投标法律法规。电子招投标走上健康发展之路需要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到位。应建立信息公开、信息安全、信息共享责任机制。企业和个人信息保护、电子文档储存、电子合同有效性、电子支付、电子签名等需尽快制定可操作条例。
 
  令人可喜的是,目前有关部门已着手制定政策,解决电子招投标面临的问题。《电子招标管理办法》、《电子招标运行规范》目前已经开始征求意见。相信,随着政策措施的完善,电子招投标一定会走上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