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铁道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方面内容。
一、概述
2011年,铁道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推进铁路科学发展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1.组织领导。铁道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相关制度办法,加强日常检查督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进展。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铁道部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2.制度建设。适应铁路科学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健全完善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长效机制,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修订铁道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导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更好地方便人民群众。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机制,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落实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制度,强化基础管理工作,预算决算信息按时公开发布。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新闻宣传工作的若干意见》,完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铁路新闻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铁路信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统计分析、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提高信息公开管理水平。
3.教育培训。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为契机,强化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认真学习贯彻国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教育和研讨,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
4.检查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检查和考核评估办法,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有效落实。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查催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对《条例》实施以来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信息发布全面准确。实行政府信息发布情况动态检查制度,加强日常检查监控,督促信息及时发布。
5.服务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铁道部政府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增加信息内容,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技术支撑,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展示铁路形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对规章制度、行政许可、客货运价调整、铁路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工程质量监督、路风建设、干部任用、财政预算、铁路主要统计指标、铁道部机构职能等政府信息,按规定及时予以公开。对铁路建设、铁路运输、便民利民措施等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公开发布信息。
2.公开形式。利用铁道部公告、公报,政府网站、办公网,《人民铁道报》、《客货运输专刊》等刊物,新闻发布会,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信息公告栏等发布平台,及时公开发布信息。积极发展电子政务,改进信息发布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时效性。
3.公开情况。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铁道部通过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公开信息2621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787条;客货运输类231条;行政许可类416条;人事管理类18条;铁路发展规划类133条;统计指标类147条;路风建设类12条; 工程质量监督类619条;其他信息258条。同时,公开发布各类铁路新闻信息6000余条,对铁路发展重要情况等信息及时予以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铁道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件,内容主要涉及铁路建设、客货运输、社会保障等方面,全部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铁道部因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4起,没有发生行政诉讼。
五、收费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铁道部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的情况。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1年,铁道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距离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主要是发布信息的数量需要进一步增加,信息公开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改进措施:
一是围绕加快转变铁路发展方式、实现铁路科学发展,积极探索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有效途径,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二是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铁路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三是统筹使用各种信息平台,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改进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增加铁路信息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