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来,芬兰逐步制定和修改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以应对信息社会和电子商务发展带来的挑战,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芬兰电子商务领域立法主要分为两部分:
一般性法律规定。原则上,芬兰涉及商业活动的法律法规均适用于电子商务领域,例如,在企业向消费者售卖商品(B2C)环节,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均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案中关于“远程销售”、“营销”和“与顾客关系”等规定,均与电子商务活动直接相关。此外,为推动宽带网络普及,芬兰修订了《电讯市场法》为加强保护隐私和信息安全,还对《关于电讯领域隐私权保护和电讯活动信息安全的法案》作出了相应修改。
特别法律规定。芬兰管理电子商务活动最主要的法律规范是《关于提供信息社会服务的法案》。该法案以欧委会2000年6月出台的《电子商务指令》为基础,并在交易中介规则方面增加了芬兰自身的一些规定。此外,在某些商业交易活动中,《关于电子识别和电子签名的法案》也适用。
从归口管理上,芬兰就业与经济部是电子商务的主要政府管理部门,司法部牵头负责相关立法和解释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包括财政部、交通通讯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