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检察院反贪局最近受理一起涉嫌受贿线索,立案次日就进入该院案件管理中心登记并统一编号,从受理举报线索到办案期限、赃款赃物移送、律师阅卷查询程序等,全程受程序监控。3月23日从市检察院获悉,本市检察机关出台案件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近半年以来,已通过信息技术对进入检察诉讼环节的案件和有关案件线索进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
以往,刑事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不同部门在案件移送过程中容易因标准不统一影响办案效率。如今,案件统一由案管部门受理编号,然后根据案件性质移送给不同部门,杜绝了不同部门案件移送中的不统一现象。根据本市检察机关案管规定,所有案件统一受理编号、统一分流、统一审结登记、统一送达、统一接受裁判文书、统一录入案管信息、统一有关法律文书编号,确保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公正、高效。
三色灯提醒检察官办案不超期。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从电脑登陆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就会弹出提示窗口,如果案件临近结案期仍未审结,案管系统提前3天出现黄色预警;离结案期限只有1天,出现橙色预警;超期未结,案件将显示为红色预警。
据介绍,这一系统对每一个案件的受理、期限变更、嫌疑人强制措施变更、涉案物品管理、律师阅卷接待、审结、移送和归档8类信息,全部登记在案。为了实现流程监控,系统在诉讼程序上有关联的案件间建立关联关系,所有信息每10分钟更新一次。通过已登记的任意字段,可以查询到每一个案件的流转情况:案件在何时处于哪个办案环节、流转到哪个部门哪个承办人。
案管中心定期的举办专项督查,确保量刑建议准确平衡。在两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承办中,一件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一件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量刑建议为什么差别如此之大?浦东新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发现,其中一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已经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但仍存在量刑建议偏轻、有悖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问题。案管人员及时与案件承办人沟通,建议重新提出量刑建议,得到了案件承办人的认可。
案管部门还改变了案件当事人和辩护律师查询案件情况不便的情况。前不久,静安区检察院案管人员在接待大厅里碰到一位焦急万分的母亲。原来,她收到公安局告知儿子涉嫌刑事犯罪被拘的信,专程从安徽来沪了解情况。案管人员查询后,便知其儿子张某是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已经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现被羁押在静安区看守所。案管人员将案件诉讼进程、看守所会见的程序及申请法律援助的途径一一告知了张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