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492号令)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要求,我部编制了《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现予公布。
附件: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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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1年,环境保护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
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扎实做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使其成为环保事业发展的积极推动力量。我部转发了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要求机关各部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以及财政部预算公开的有关要求,2011年7月,我部对本部门“三公经费”有关情况予以公开。
(二)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
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环境保护部及时在部网站开设“日本地震核安全相关信息”专栏,推进信息公开,开展科普宣传,消除公众疑虑,维护社会稳定。共发布新闻121条、300期辐射监测数据、23期辐射监测情况综合信息、20篇核与辐射科普知识、78期日本原子力安全保安院关于日本福岛核电灾害报告中文译文。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解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2011年4月,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印发《关于加强核电厂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的通知》和《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方案(试行)》,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了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三)开展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公开
为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开展了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将铅蓄电池企业的整治作为首要任务进行部署。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11年7月,我部印发《关于公开铅蓄电池企业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在媒体公布辖区内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名单、详细地址、生产状态、工艺、污染物排放等情况。我部在环境保护部网站上设置了专门栏目,首次将一个行业所有企业名单及其环保整治基本信息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公众监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1年,环境保护部主动公开环保部门财政经费、政策法规、人事任免、环境质量、总量减排、环评审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国际交流、突发事件等政府信息。环境保护部对热点环境问题、环境事件、环境政策法规等开设网站专题,如开设了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环保专题。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数据中心”向社会公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全国自然保护区名录、环评机构和人员信息、固体废物进口信息等环保信息,及时公开空气、水质等环境质量信息,方便公众网上查询。2011年“数据中心”增加各类环境数据18万条。
(二)公开形式
2011年,环境保护部主要通过部政府网站、《中国环境报》、《环境保护部公报》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
1.政府网站。2011年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公文1015件,发布各类信息1万多条。为提高公开质量,环境保护部不断完善网站公众服务功能,加强安全监控,规范后台管理,对网站“数据中心”进行维护与建设。2011年部政府网站月均页面浏览量近1200万,月均访问人次近210万。部政府网站英文版同步公开部领导重要活动及讲话、要闻等信息。
2.《中国环境报》。继续在《中国环境报》公开环保法律法规、领导重要讲话、政府文件和社会公示等内容。《中国环境报》每周一至周五出版,面向全国发行。
3.《环境保护部公报》。《环境保护部公报》主要刊登部长讲话、环境保护部部令、公告及其他重要文件。2011年,《环境保护部公报》共出版12期,赠阅范围不断扩大, 并在部政府网站同步刊登电子版,方便社会公众阅读和使用。
我部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环境保护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4件,数量同比增长48%。申请内容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环境监测数据、污染防治、科技标准、政策法规、生态创建、突发事件等方面。截至目前,除1件申请正在办理外,其余均已作出答复。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1年,环境保护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111件,其中针对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03件(为同一申请人提出),针对地方环保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8件。应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4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1年,环境保护部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尚需完善,对环保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有待加强等问题。2012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三)加强对环保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机制,继续开展全国各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
七、说明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www.mep.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