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警总队关于电子警察处理窗口用耗材采购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3-27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委托就电子警察处理窗口用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PCMET-2012081),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PCMET-2012081
招标项目:电子警察处理窗口用耗材采购项目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 须具有厂家认证的设备维护维修资质;
3、 须具有厂家认证的设备耗材销售资质;
4、 须具有厂家认证的耗材统一回收资质;
5、 须在上海具有固定的销售、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要提供专业的维修工程师驻项目现场服务;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投标商必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信息登记手续。

三、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各一份;
3 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2年3月27日至4月2日内每天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下述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带好U盘)。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4月16日 上午1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518号内外联大厦15楼

七、开户银行(人民币):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帐号(人民币):3100 6658 0010 0400 03067
招标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518号内外联大厦15楼
邮 编:200120

八、联系人:熊佳丽、谯新星  
联系电话: 021-58792595、68870000-6707
传真:021-58873746
邮箱:zhaobiao@spmc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