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质检总局网 更新时间:2014-05-30

  质检总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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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质检总局办公厅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联系电话: 010-8226162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质检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 “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和全面建设“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的总体要求,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重点,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引导,以落实《质检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程序》为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加强载体建设,丰富公开形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积极稳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健全组织机构,确保领导有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保证。质检总局于2006年8月成立了总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局长、党组书记支树平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炜担任副组长,各司局及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厅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调整充实了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多次会议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指导、协调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门领导管、专人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

  (二)优化制度措施,确保公开规范。优化制度措施,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稳定、持续推进的前提和条件。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规定各司局在办理文件时,即明确该文件是否公开,应该公开的文件,在经保密审查后,按规定时间予以公布;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涉及多部门或其他部委的,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或商其他部委提出办理意见。二是优化公开流程。通过加强与办理部门的沟通、指导、协调和监督,优化公开流程,强化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督办催办工作。为提高各司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办事效率,每周编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办理动态周报表》,督促各司局按照相关规定按期办理并回复反馈;在办理期限到期前,向承办司局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催办单》,提醒并催促承办司局按规定期限办结,如需延期办理,严格履行延期手续。

  (三)抓载体创新,确保形式多样。

  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途径,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经常化、制度化的重要保障。质检总局在充分发挥广播、报纸、公报等传统载体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载体创新,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

  一是加强质检总局门户网站建设。建立了高效的资源整合利用和快速的响应机制,后台系统和环境不断优化,数据资源不断丰富,功能应用不断提升,通过整合服务资源,推出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场景式服务”等新在线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了质检信息公开、在线办事一站式服务、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政民互动等栏目的积极作用,提供了较为人性化的质检工作导航服务,不断推进“网上质检”建设,得到了社会肯定。在第十届(2011)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发布暨经验交流会上,质检总局网站在参评的全国73家部委类网站中总分排名第二,“在线办事”栏目得到了用户的充分肯定,位列各部位网站第一名。

  二是积极开展网上在线访谈活动。参加了中国网络电视台举办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称“双打”)专项行动成果展在线系列访谈活动。通过组织“提高质量水平建设质量强国”、“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工作 保证农业生产质量”和“打击假冒检验检疫证书 维护"中国制造"声誉”等9次在线访谈,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在网上与网民交流,介绍了质检系统“双打”专项行动的成果,回答了网民提出的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问题。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向主要新闻媒体通报质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全年共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12次,发布重要质检信息54条。同时,通过网上“新闻发布厅”栏目对全国质检系统“双打”专项行动等质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发布,共发布新闻33次。

  四是坚持听证会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在正式实施和公开前,主动邀请各方面专家和群众进行听证,集中民意,确保决策更加科学民主。通过举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规定)立法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受到了广泛关注。

  五是提高政务大厅服务质量。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政务大厅管理暂行办法》,先后制定了《国家质检总局政务大厅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质检总局政务大厅窗口服务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组织考核小组定期对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督促提高办事效率。在软件建设上,通过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其服务意识;通过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流程培训,使其能够充分了解所承办工作内容和办理程序,做到知道得清楚、介绍得明白、办理得顺畅。在硬件建设上,在大厅待办区提供了能上网的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等,细致周到地为来政务大厅办事的群众提供免费服务;重新编印了各类业务宣传材料,介绍各类事项办理要求、办理流程,供申请人员免费拿取,方便企业和单位办事。通过软硬两手抓,把政务大厅的服务质量抓好,力争把政务大厅建成对外提供优质服务、展示质检总局良好形象的窗口,作为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亮点。

  六是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积极做好档案移交工作,共向中央档案馆移交质检总局成立以前的历史档案12005卷、157019件、1093898页,年代跨度为1949-2001年。

  (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取得实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质检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自2001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工作步骤,分五批共取消了94个行政审批项目,改变管理方式的有5个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的有23个行政审批项目。截止2011年底,国家质检总局上报国务院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35项,非许可审批项目10项,共45项。为贯彻国务院的决定要求,做好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落实和衔接,切实加强后续监管,专门发文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改革情况,要求相关部门逐项认真落实,研究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加强检查指导,并及时更新涉及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推行网上审批,健全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行政审批问责机制,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切实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制定了《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细化了11项任务,即开展清权确权、查找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优化权力结构、规范行政裁量权、推进权力公开运行、加大科技防控力度、实施预警处置、强化动态管理、注重检查考评,特别强调要通过门户网站、公报、公开栏、媒体等途径,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通过公报、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和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社会科学发展服务。2011年,通过质检总局门户网站发布质检新闻信息22047条,其中:总局新闻动态750条,地方新闻20731条,图片新闻297幅,新闻发布厅33条,媒体看质检236条。配合各项专项活动开设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以质取胜、创先争优”、“质量月”、“质量提升”、“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大比武”、“质检信息化十年成果展”、“走进质检”、“世界计量日”、“3·15专题”、“质量强国网上问计求策”等18个专题活动专栏;公开了质量竞争力指数、产品质量信用记录、每周质量报告、产品质量抽查公告等11个专题信息;公布了行政许可、名牌战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缺陷产品召回等11个业务专题信息。质检总局组织网上在线访谈9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质检总局政务大厅共接待咨询人员3760人次,接收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食品生产许可、计量认证许可、认证机构许可、特种设备许可、国外固体废料注册等申请共16192件,办理6816件,邮寄证书及不予受理通知书4760件。

  质检总局司局子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2个司局子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共有571项,对外公开业务事项的主要信息有:质量管理信息718条、计量管理信息323条、出入境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信息40条、出入境卫生检疫监管信息136条、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监管信息715条、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信息159条、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2214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6953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信息475条、食品生产许可信息57979条、执法督查打假信息638条、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797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类公告49期、科技管理类信息53条、人事管理信息104条、计划财务管理信息263条、综合办公信息1000条、党务公开信息2146条、其他信息191条。(详见附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质检总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工作,对重要的申请事项,总局领导亲自过问,并多次批示或召开协调会研究处理意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各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办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承办人员认真对待每一位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还经常就具体问题与申请人沟通情况,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一)申请情况。

  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4件,其中有效申请133件,无效申请1件(属于重复申请)。133件有效申请中,通过门户网站提交申请86件,占申请总数的64.7%;通过信函提交申请47件,占申请总数的35.3%。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食品问题79件、许可证问题37件、文件函件等问题24件、标准问题12件、中国名牌问题9件。

  (二)答复情况。

  133件有效申请均已全部回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回复40件,通过信函回复95件。受理的133件有效申请中,属于公开范围的申请有42件,占申请总数的31.6%;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申请有1件,占申请总数的0.8%;属于不存在政府信息的申请有2件,占申请总数的1.5%;属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有2件,占申请总数的1.5%;此外,有86件申请属于“咨询类问题”,占申请总数的64.7%。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质检总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情况,也没有申请人向质检总局提出减免相关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申请人对质检总局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或者告知不满意,提出行政复议的案件有2件,现均已审结。其中,第1件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终止审理;第2件经审查,质检总局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相对人以质检总局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1年,质检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和监督机制的完善。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体现在规章制度和各项机制建设上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监督、检查、考核、评议上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上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围绕总局“抓质量要上新水平,保安全要加新力度,促发展要有新作为,强质检要树新形象”中心工作,在“人民质检、为民服务、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中,努力开创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优化总局信息公开的相关流程。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加强总局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部门准确、及时地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

  (二)进一步强化网站建设,结合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完善网上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围绕信息公开目录,优化栏目设置,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规范性。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并探索通过更多的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三)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督办催办,督促各承办司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确保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规定期限办结,不发生超期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对质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认真研究、妥善处理《条例》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问题,加强质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举办一期质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规范、稳定、持续推进。

  质检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质检总局门户网站各司局子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质检总局门户网站共有22个司局子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共有571项,对外公开业务事项的主要信息有:

  (一)质量管理信息718条。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体及时对质量兴市、实施名牌战略、全国质量月活动等重要业务成果、重大举措积极进行宣传报道,对质量专业职业资格、防伪监督管理、设备监理、质量信息统计、质量竞争力指数等社会关注的事项进行及时通报。同时,通过加强产品质量信用记录网站建设,已发布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信息744656条。

  (二)计量管理信息323条。其中:一是公布了地方上报的关于通知通告、重大新闻、地方动态等各类计量动态信息152条;二是公布了关于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市场计量监督检查、商品量计量监管等法制计量信息77条;三是公布了关于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标准物质、计量技术机构等科学计量信息36条;四是公布了关于能源计量、企业计量、C标志等工程计量信息32条;五是公布了关于国际组织、国际交流、OIML证书等国际交流信息8条;六是公布了关于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计量器具考评员、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等公示信息18条。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信息40条。其中:发布联合公告1条,通知2条,原产地方面信息27条,检务方面信息10条。

  (四)出入境卫生检疫监管信息136条。公开内容有部门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工作动态、业务统计数据、行政审批项目等信息。

  (五)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监管信息715条。一是服务信息中公布了国内外最新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3条,禁令公告16条,动物疫情62条,警示通报7条,国外法律法规1条,国内动物及产品企业名单5条786家企业,国外动物及产品企业名单7条261家企业,国内植物及产品企业名单5条11565家企业,国外植物及产品企业名单33条17287家企业,国外饲料及添加剂企业名单20条431家企业。二是政务信息公布图片新闻98条,热点关注24条,工作动态44条。三是政务公开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信息3条,饲料安全信息8条,携带物邮寄物检疫信息48条。四是在专题信息中公布“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信息11条,全国动植检会议信息3条。

  (六)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信息159条。其中:总局规章、公告和规范性文件8条;质检事业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3条;质检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及其办事流程、审批指南和审批结果3条;其他信息145条。

  (七)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2214条。一是先后公布《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35号令)等4个总局令和《关于禁止部分日本食品农产品进口的公告》(总局第35号公告)等8个总局公告。二是在总局门户网站进出口食品风险预警专题栏目(下设进境食品风险预警和出境食品风险预警两个子栏目),定期发布进出境不合格食品通报、警示通报、口岸强化查验企业名单等内容,累计发布进境不合格食品信息1857条,化妆品信息106条。三是及时在总局门户网站更新“台湾地区公布的受塑化剂污染的问题企业及相关产品名单”、“台湾地区通报的对大陆出口受塑化剂污染的问题企业及相关企业名单”和“大陆从台湾地区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中检出塑化剂的企业及其产品名单”61次,提醒消费者购买进口食品风险,保证我国消费者身体健康。四是加强进出口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黑名单制度。2011年先后将55家严重违规的企业列入《出口食品违规企业名单》,其中食品企业31家,化妆品企业24家,同时将3家经整改合格的食品企业从《名单》中撤销;将7家企业列入《进口食品违规企业名单》,撤销16家。五是及时公布和更新进出口食品备案信息共59次。其中,更新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名单信息12次,新增企业49家,恢复暂停企业28家,变更企业信息10家;更新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及存储冷库和肉类收货人名单信息6次,新增口岸5个,新增存储冷库8家,取消存储冷库1家,新增收货人127个,取消收货人64个;更新进境肠衣定点加工存放企业名单4次;更新各类出口肉类、蛋禽类备案养殖场及内地运送供港冰鲜猪肉、牛肉车辆名单信息11次,共新增养殖场380家,取消养殖场385家,变更养殖场信息30家;更新出口水产品备案养殖场及加工企业名单3次;更新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备案信息8次,新增备案基地48家,撤销备案基地70家,变更基地备案信息16家;更新输日生姜种植基地备案信息7次,新增备案基地95家,撤销备案基地10家,变更基地备案信息2家;更新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信息8次,新增88家。六是以专题访问、新闻报道和图片新闻的方式发布食品安全宣传信息42篇。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6953条(含中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网发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信息4448条)。其中包括发文(函)、信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行政许可单位、个人信息。同时,通过特设局子网站链接到“中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网(www.cnse.gov.cn)”发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人员信息。

  (九)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信息475条。一是发布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公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第二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规范性文件等公告类信息14条。二是发布了监督抽查食品、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等五类产品信息156条。三是公布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101条,涉及101类产品。四是发布政策法规、文件通知、各类工作新闻和监管动态等其他信息456条。

  (十)食品生产许可信息57979条。一是公开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公开新增食品生产许可企业19708家,证书22165张;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企业28209家。二是公开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公开新增食品添加剂企业303家,食品相关产品企业1431家;新增化妆品企业357家,证书361张。延续食品添加剂企业294家,延续食品相关企业1521家。三是公开注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发布注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公告27次,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公告7次;共注销2618家食品企业的2690张证书、106张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书、635张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和262家化妆品企业的265张证书。

  (十一)执法督查打假信息638条。公布食品、农资、建材、化妆品、汽配等专项打假整治信息91条;执法稽查工作重要活动及动态179条;热点关注及典型案例89条;打假扶优信息9条;召回工作信息66条;双打工作信息104条;打假小常识100条。

  (十二)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797条。公布了双边及多边重要外事新闻信息和国际司重要动态256条;出国最新注意事项信息9条;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信息197条;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312条;与港澳台合作等其他信息26条。

  (十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类公告49期、科技管理类信息53条。其中,关于批准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34期,关于受理产品注册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的公告7期,关于核准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8期;发布科技管理类信息53条。

  (十四)人事管理信息104条。发布了质检干部任免信息79条,让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发布机构调整信息13条;教育培训类公告1条;工资管理类通知1条;并对司局介绍、干部信息、即时新闻等栏目进行了更新。

  (十五)计划财务管理信息263条。一是发布了质检系统201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布了《2011年收支预算总表》和《201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两张报表。二是公开了“三公经费”2010年财政拨款决算数和201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三是公开了201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包括《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度收支决算总表》、《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文字说明。四是发布收费相关信息62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26条,检查动态信息3条,公开目录信息10条,公示制度信息1条,惠企政策落实信息15条,通知通告信息7条。五是发布总局政府采购信息194条,其中招标信息98条,中标信息96条。

  (十六)综合办公信息1000条。公布政策研究信息17条;质检信息143条;工作动态信息83条;质检知识窗信息222条;要闻报道信息294条;综合管理信息18条;图片新闻87条;其他质检信息136条。

  (十七)党务公开信息2146条。公布“以质取胜、创先争优”专栏信息2021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信息7条;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9条;综合信息22条;宣传工作9条;组织工作5条;群众工作13条;其他信息60条。

  (十八)其他信息191条。公布政策法规信息102条;督察内审政策法规、工作动态5条;纪检监察动态、警钟长鸣等信息29条;离退休干部工作信息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