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发言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 深入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

监察部部长 马文

一、2011年推进政府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2011年,监察部和各级监察机关在各地区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大力推进政府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建10个中央检查组,以水利改革发展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重点,分赴20个省(区、市)开展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集中检查项目222个,发现问题551个,提出整改意见572条。开展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和青海玉树、甘肃舟曲灾后重建情况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了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一些问题,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员。与此同时,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以及廉洁办世博、廉洁办亚运等监督检查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二)开展专项治理,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国共排查工程建设项目42.46万个,发现问题26.13万个,整改问题22.71万个,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万多件;国务院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认真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全国共取消活动项目2549个,撤销率为37.7%,直接节约经费12.2亿元。认真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发现违规车辆17.95万辆,一批违规问题得到纠正和处理。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查处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追究行政责任509人。查处“瘦肉精”等食品安全问题,追究行政责任3895人。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追究行政责任1982人。

(三)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开展第六轮清理,提出了进一步取消和调整的意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维护行政纪律的严肃性。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79万件,结案13.67万件,处分14.29万人。监察部严肃查处了刘志军、刘卓志等大案要案,查处了一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侵权渎职的案件,督办了一批机关、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领导和工作人员搞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58万件,涉案金额48.1亿元。严格行政问责,强化责任追究。监察部直接参加了13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负有责任的217人给予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107人。

(五)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和政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在6个国务院部委和8个省(区、市)进行绩效管理试点。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后,在100个县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政府预算、决算公开,98个中央部门和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省(市)公开了“三公”经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全国共有178万名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8592名干部的相关问题被纠正。全国共查处违纪收送礼金金额1.58亿元,处理1174人。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全国“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压缩57.41亿元。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国共评议基层站(所)30.7万多个,97%的市(地)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

二、2012年推进政府机关反腐倡廉主要工作

2012年,监察部和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这次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毫不松懈地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

(一)加强执法监察,维护政令畅通。重点开展三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落实“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在继续对水利改革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把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第二季度组织一次集中检查。二是加强对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重点开展对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继续开展中央关于支持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要严明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推动中央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廉政监察,强化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再较大幅度提出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事项,报国务院批准。组织各部门依法清权确权,编制行政许可目录。加快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二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电力等领域以及招标投标、资质资格审批等环节的治理工作,推动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三是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四是全面落实廉政准则,认真执行中央厉行节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严厉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等问题,以及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从事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行为。五是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矿业权出让拍卖、房地产开发等经济活动的案件,严肃查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三)强化纠风工作,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对银行、电信、流通等行业乱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规范价格行为,改进服务,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二是深入治理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纠正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不正之风。三是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查处资金挪用、浪费、滞留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群众权益。四是规范基层执法行为,纠正有法不依、滥用职权、粗暴执法、办事不公和执法腐败等行为,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四)深化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一是积极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开展对重大公共政策、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和专项工作的绩效评估,协同有关地方和部门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二是推动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逐步统一公开内容、格式和程序,促进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体系,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四是严格行政问责。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事件)的追究力度,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问责,进一步规范问责方式,完善被问责干部复出的程序规定,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观念,兢兢业业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