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08〕25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邮编:100044;电话:010-68792084;传真:010-68792087;电子邮箱:apply@moh.gov.cn)。
一、概述
2011年,卫生部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完善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审批,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促进了卫生部机关和卫生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2011年,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部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作出了细化规定。进一步加强院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印发《县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务公开考核标准(试行)》。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59所大型医院以及146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对112所专科医院院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督导。举办“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经验交流暨全国院务公开培训班。部分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还对区域内各医疗机构的单病种质量状况、平均住院日等医疗质量指标在大众媒体上公示,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质量内涵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卫生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卫生部网站、《卫生部公报》和新闻发布等形式向公众公开。
2011年,卫生部继续利用卫生部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卫生信息,并坚持动态编制“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截至12月31日,部网站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102条,其中进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890条。进入目录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89条,占10%;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0.41%;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占0.2%;卫生标准类信息140条,占15.7%;卫生统计类信息18条,占2.02%;工作动态类信息592条,占66.51%;通告公告类信息48条,占5.39%。2011年,卫生部网站全年点击量累计14.02亿次,日点击量最高达820万次(日平均384万次),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要求,卫生部于2011年5月9日在部网站公开了2011年部门预算,于7月15日公布了“三公经费”情况。
同时,还通过《卫生部公报》(月刊)主动公开卫生部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等重要政府信息,并通过邮寄方式向全国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免费赠送《卫生部公报》,每期发放量1.5万份。《卫生部公报》电子版同期在卫生部网站上刊载,便于公众查询。
此外,卫生部注重利用新闻发布的方式对重要的政府信息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解惑,为指导性文件配发政策解读,为动态性文件配发卫生要闻,为具有较大新闻价值的重要信息举行新闻发布会,回答媒体的问题,方便媒体和公众了解有关政府信息。2011年,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22次,发布新闻通稿362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卫生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2件,其中当面申请4件,占1.32%;通过互联网提交表单形式申请180件,占59.60%;以电子邮件申请46件,占15.23%;以信函形式申请70件,占23.18%;信访转来2件,占0.66%。对于30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规定给予答复。在302件答复中,已经主动公开的32件,占10.59%;依申请公开135件,占44.70%;未予提供所申请相关政府信息的135件,占45.30%。在135件未予提供所申请相关政府信息的答复中,“信息不存在”的35件,占11.59%;“非本部门掌握”的53件,占17.54%;“补正申请”的17件,占5.62%;属于《条例》第十四条免予公开范围的3件,占0.99%;另有不属于信息公开内容的6件,占2.32%;联系方式或地址有误2件,占0.66%;重复申请告知不重复答复19件,占6.29%。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卫生部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4件次,全部有效处理。申请人提起行政诉讼2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当前,卫生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主动公开的内容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后,卫生部对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还需进一步落实。
2012年,卫生部将结合深化医改和全面推进卫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卫生部机关和全国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印发《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政务公开加强卫生政务服务的意见》,对卫生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卫生部将统筹制定加强部网站及卫生系统网站群建设的工作方案,加大财力和人力投入,适度调整和清理部网站栏目设置,重点提高在线服务支持和在线互动交流能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提高政府信息的可读性。探索利用新媒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改进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审核标准,更多利用部长信箱、“12320”卫生热线等渠道回答群众咨询。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和督导检查。召开全国卫生政务公开工作交流会,总结《条例》实施以来各地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全国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对全国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建立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
四是强化以行政许可网上平台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将部本级全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纳入卫生部行政许可网上平台系统,实现“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模式,实现一个窗口集中对外。申请人将可在部网站上提交申请,并实时查询办理流程和结果。
六、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条310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申请总数 |
件 |
30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4 |
2.在线提交申请数 |
件 |
18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件 |
46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70 |
5.信访转来数 |
件 |
2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件 |
302 |
其中:1.已公开答复数 |
件 |
3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35 |
3.否决公开答复数 |
件 |
135 |
其中:(1)信息不存在 |
件 |
35 |
(2)非本部门掌握信息 |
件 |
53 |
(3)补正申请 |
件 |
17 |
(4)免于公开范围 |
件 |
3 |
(5)不属于信息公开内容 |
件 |
6 |
(6)联系方式或地址有误 |
件 |
2 |
(7)重复申请不重复答复 |
件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