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发布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司法部网 更新时间:2014-0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司法部办公厅总值班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6号;邮编:100020;电话:010-65153508;传真:010-65153535;电子邮箱:sfbzfxx@sina.com)。

    一、工作概况

    2011年,司法部按照中央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完善司法部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负责地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提高信息公开管理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查催办,加强日常检查监控,畅通申诉或投诉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有效实施。按照国办《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下发《关于配合做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1]90号),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机制、平台建设和制度规定。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司法部门户网站和《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中国律师网、法律援助网、《中国司法》、《中国律师》、《中国公证》等多家媒体,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11年前后三次对司法部政府门户网站页面设置以及栏目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法制网对律师、公证、司法考试、法律服务等频道进行了改版,同时对法务指南、法制地图等与司法行政相关的频道进行了改造升级,方便群众了解有关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的相关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及国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购买并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读本》,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学习,进一步加深部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司法部机构设置、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政务公告、访谈记录、领导活动、领导讲话、地方信息、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统计数据、政策法规、司法研究、专题报道等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对监狱工作、劳教(戒毒)工作、法制宣传工作、律师公证工作、基层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司法考试工作、司法鉴定工作、司协外事工作等业务的相关事宜,加大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悉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利用司法部公告,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普法网、法制网,《法制日报》等中央和地方媒体公开信息。

    (三)公开的主要情况。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部通过司法部政府网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9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7条,占0.65%;法规政策类信息54条,占0.75%;业务类信息4829条,占66.2%;决策类信息288条,占3.9%;工作动态类信息2072条,占28.5%。通过《法制日报》等媒体,发布消息1240余条。组织新闻媒体集体参与报道28次,接待媒体来函采访67次,部领导共接受媒体专访、约稿共30多次(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予以答复。

    四、咨询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部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信函咨询、网络在线咨询等244499个(条、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我部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未发生针对我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1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够健全、信息化进程落后、公开平台相对滞后等问题。我部将按照《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公开相应信息。完善司局间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民主决策、深化部务公开。严格责任追究和考审核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有效监督,形成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内部公开,特别是人事和计财方面的有关事宜公开,提高机关工作的透明度。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中心建设。加强信息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信息中心工作制度、流程。加大资金、装备、技术投入,加大保障力度,促进信息中心工作有效运转。配齐配强专业工作人员,切实发挥信息中心职能作用,带动司法部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强信息中心队伍建设、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OA系统建设,充实网站功能,强化线上服务、线上办公,重点提高在线服务支持和在线互动交流能力,充实网络有关栏目内容,充分发挥对外窗口的重要作用。改版升级政府网,加强中国普法网、法制网等司法部所属媒体力量,充分发挥《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作用,建设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骨干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