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烟草局网 更新时间:2014-05-3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www.tobacc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南街55号;邮编:100045;联系电话:010-63606720;电子邮箱:xinwen@tobacco.gov.cn)。

  一、概况

  2011年,国家烟草专卖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的通知》(国烟办综〔2009〕337号)精神,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 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我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我局网站及时公开资金与项目政务信息,注重对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和人事信息的公开,公众通过资金与项目可以及时了解政府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干部任免、公务员招考信息、面试信息、人员招聘信息以及人员培训等相关信息,内容全面,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1年,国家烟草专卖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300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02%;人事管理类信息19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14%;通知公告类信息284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19%;资金与项目类信息26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01%;业务类信息191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4.72%;工作动态类信息10520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80.87%。互动交流类信息6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05%。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我局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大信息采集力度,推进各类公开载体的信息共享,进一步充实了栏目内容。新增了2个专题栏目并及时进行了动态更新;增加了1个省局级网站的链接,拓展了信息来源。

  2.新闻发布会。2011年,我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在中央各主要媒体发稿70余篇,内容涉及卷烟销售工作、卷烟打假打私、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加强施工安全监管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9件,主要通过信函提交申请,申请公开内容包括文件查询、政策咨询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9件信息公开申请中,8有效申请已全部按时答复,1件无效申请已向申请人做出解释说明。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在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同时,与《条例》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网上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规范;栏目信息更新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目录框架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201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加强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网上办事功能,监测网上办理、信息查询系统功能的可用性、有效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妥善处理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维护。我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更新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存在的长期未更新、有栏目无内容、内容错链断链、栏目重复建设等问题。

  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保障管理。整合提供部门、内设机构以及直属单位公开信息,确保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