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国家档案局 更新时间:2014-05-3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由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档案局政府网站(www.saa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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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将2011年度国家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1年,国家档案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先行”、“安全第一”的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及发挥自身独特职能优势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一是严格执行《条例》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二是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国家档案局政府公开信息指南》,从而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人民群众查阅公开信息有据可依,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

  国家档案局除了按照《条例》要求和《办法》规定如期公布有关政府工作信息外,还在国家档案局官方网站上公开了本部门2011年预算、2010年决算以及“三公经费”有关信息。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有关信息的公开,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继续通过《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中国档案年鉴》等报刊杂志公开有关政府工作信息。二是通过召开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政府工作信息。2011年5月31日,国家档案局举行了中外记者集体参访活动,共接待了近50家中外媒体70多位记者的集体采访。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发言人制度。自2010年国家档案局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以来,新闻发言人不定期接受新闻媒体专访已成常态,通过新闻发言人及时公布有关政策法规,解答公众有关问询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形式。四是对国家档案局门户网站进行了重大改版,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栏目并置于网站显著位置,实时更新,定期维护,使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

  (四)发挥自身独特职能优势

  国家档案局为贯彻落实《条例》有关精神,于2008年建立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为公众提供中央国家机关网站上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以及《国务院公报》、各部门法规汇编等中央国家机关公开出版的政务资料等内容的查阅服务。国家档案局在2011年继续充分发挥这一平台的独特优势,为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创造便利条件,中心不断增加服务内容,积极改进服务方式,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被群众称赞为:“执行中央指示是典范,落实科学发展观念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国家档案局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2001年至2011年国家档案局政府公开信息28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件。

  在累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表彰先进及会议文件等类信息48条,占总数的17%;政策法规、标准类信息77条,占总数的27%;档案馆(室)工作类信息63条,占总数的22%;经济科技、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类信息 40 条,占总数的14%;档案宣传、教育工作类信息13条,占总数的5%;档案科技工作类信息36条,占总数的12%;档案工作对外交流类信息7条,占总数的2%;机关事务类4条,占总数的1%。

  在2011年主动公开的22件政府信息中,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类信息1条,占5%;政策法规、标准类信息7条,占总数的32%;档案馆(室)工作类信息4条,占总数的18%;经济科技、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5%;档案宣传、教育工作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9%;档案科技工作类信息3条,占总数的14%;机关事务类4条,占总数的18%。

  1.公开了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类文件,如《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印发〈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公开了政策法规、标准类文件,如《国家档案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档案局关于发布〈国家档案法规体系方案〉的通知》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19次年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3.公开了档案馆(室)工作类文件,如《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9号)、《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4.公开了经济科技、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类文件,如《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西部大开发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推进会文件的通知》。

  5.公开了档案宣传、教育工作类文件,如《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全国档案宣传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国家档案局关于公布“全国档案管理与服务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结果的通知》。

  6.公开了档案科技工作类文件,如《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下达〈2011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计划〉的通知》、《国家档案局关于2011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的通知》。

  7. 公开了机关事务类文件,如《国家档案局关于2010年度收入决算总表的说明》、《国家档案局关于2011年度部门预算的说明》、《国家档案局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二)国家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国家档案局已在互联网公布国家档案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288条、全文288件。公众可通过国家档案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查阅。

  2.公共查阅点。专门设置了中央档案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汇集了2001年至2011年国家档案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目录288条、纸质文件288件;同时通过互联网建立政府网站公共检索点,与有关中央国家机关网站政府公开信息专栏链接,并配备《国务院公报》、各部门法规汇编等公开出版的政务资料。2011年,公众查阅的政府公开信息多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和行业规章制度等,内容涉及政府职能、政府赔偿,土地管理,房屋产权、拆迁、租赁,企业改制和工资待遇等。2011年接待公众查阅国家档案局及其他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826人次,提供政府公开信息1539件(份),打印(复印)文件资料14162页,邮寄、发送传真25件。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央档案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负责现场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手续。

  (一)申请情况及申请处理情况

  中央档案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未受理依申请公开国家档案局政府信息。

  (二)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共接受公民咨询78人次,其中,主要为电话咨询,全部予以答复。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国家档案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国家档案局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

  调整、配备、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人员,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从而加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机关业务工作的整合

  通过改进、完善机关业务工作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机关业务工作之中,使之成为机关业务工作流程中的一个环节,从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加大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的扶持力度

  通过进一步提升查阅中心的软硬件水平,利用档案部门的专业优势,充分发挥查阅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独特职能,为人民群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服务。来源档案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