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建厅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
来源:河南省政府门户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全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全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推进会后,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全体同志认真学习文件讲话,并及时向厅党组汇报了会议精神和具体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修改完善实施意见。根据全省会议精神,对已起草完毕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加快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作出修改完善,并在厅机关和厅直单位中进行了讨论修改,将提交厅党组审议后印发全系统贯彻执行。《实施意见》提出:201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要全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并指导所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推行廉政风险防控;2013年起,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保证防控机制运行顺畅,推进预防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对主要任务提出,要在查找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做到“六个有机结合”,提升防控效果,一是与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二是与实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践诺有机结合。三是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四是与推行制度廉洁性评估有机结合。五是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有机结合。六是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有机结合。同时,要强化工作落实,推动长效管理,实施预警处置,坚持动态管理,强化检查考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适时对各市、县主管部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各省辖市(含直管县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2012年内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取消其参选系统内2012年度各类评先的资格。

  二是组织学习研讨与廉政承诺。下发通知,要求厅机关各处室、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省建设工会、厅直各单位组织本处室(单位)全体人员(含借调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意见》(豫办〔2011〕31号)、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全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推进会精神,提高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认识。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对本部门、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加快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步伐。同时,按照省纪委《关于在全省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政承诺活动的通知》(豫纪发〔2011〕40号),组织各处室、各单位118名处级干部结合查找各自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点,明确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岗位廉洁从政作出具体承诺,填写了《廉洁从政承诺书》。

  三是加强宣传调研。在厅门户网站设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专栏”及专门电子邮箱(fxfk@hnjs.gov.cn),在《河南建设纪检监察》设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专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经验交流与信息沟通,网站“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专栏”分动态信息、图片报道、会议精神、相关文件、学习研究、经验交流、宣传展板7个子栏目,目前已刊登相关材料、图片、视频28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专刊已印发一期。在2011年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进行新一轮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调研,了解掌握全系统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分析查找行业廉政风险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分级指导、分类指导,努力打造符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