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发布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国务院扶贫办 更新时间:2014-05-30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1年1月1日起至 2011年12 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务院扶贫办网站(www.cpad.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李海涛同志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邮编:100028,电话:010-84419682,电子邮箱:(xinxigongkai@cpad.gov.cn)。

  一、概述

  2011年,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国务院扶贫办紧密结合扶贫工作实际,立足扶贫开发各项业务工作,逐步扩大宣传和影响,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及时调整充实了办信息化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办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加强了信息化领导小组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着力加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进展》白皮书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扶贫开发政策内容和落实措施情况的公开。扎实推进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先后公开了2011年部门预算、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和201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模式。全面加强国务院扶贫办门户网站建设,以门户网站为扶贫开发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利用互联网的优势,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模式,在新世纪农村扶贫开发成就展中,提供了一种新的展示方式360°全景展示,及时将扶贫开发成就向外公开,加强对外宣传,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工作动态类信息86条,占75.4%;社会扶贫类信息2条,占1.8%;扶贫资金管理类信息3条,占2.6%;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5.3%;其他类信息17条,占14.9%。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2011年,国务院扶贫办网站紧密围绕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结合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问题,优化栏目设置,增强用户体验,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热点专题7个,对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和扶贫标准等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专题报道,将重要的政府信息在网站“公告栏”中予以发布,扩大了宣传影响,增强了宣传效果。

  2.新闻发布会。2011年,国务院扶贫办先后组织开展了7项专题宣传,召开了6次新闻策划会、2次通气会和1场新闻发布会,特别是围绕“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新世纪中国农村扶贫开发成就展”等主题,被中国政府网、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等多家媒体报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国务院扶贫办未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当面申请,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国务院扶贫办网站”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邮件及网上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国务院扶贫办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国务院扶贫办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国务院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形式不够多样,制度文件不够健全,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2012年国务院扶贫办将重点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公开内容。结合国务院扶贫办新网站的实际,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在发挥互联网优势的同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多角度、全方位的加大扶贫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的公开力度,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切实丰富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效果。

  (二)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制度规范。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文件要求,及时编制了相关制度文件。随着工作的深入,部分制度规范已不适应工作需要,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国务院扶贫办将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积极探索规律,充分总结经验,建立符合扶贫办工作实际的工作机制,修订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制度规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不断深化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适时组织专题培训班、学习班,开展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扶贫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个人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职责,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公开、高效公开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