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
来源:苏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三个持续提升】

苏州大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 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全社会环保投入持续提升。2011年,我市全社会环保投入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全市环境质量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水、空气、噪声等方面的主要环境质量指标水平稳中有升。———全市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持续提升。

   【四项顺利完成】

   ———顺利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的阶段性任务。在去年底通过技术评估的基础上,上半年,苏州市建设国家生态市通过环保部考核验收。至此,苏州市及所辖五市、四区全部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

   ———顺利完成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年度任务。经过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协同努力,12月份,苏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通过省级评估,受到了评估组专家的好评。

   ———顺利完成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污染物削减量达到省下达的任务,为实现“十二五”减排目标开了好头。

   ———顺利完成确保安全度夏任务。认真落实年度蓝藻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工作方案,“两湖两河”蓝藻细胞密度年均值稳中有降,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中心———

   构建“一条龙”的环保调控机制

   充分发挥环境审批“控制闸”作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制度,落实不符合产业政策不批、不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不批、不符合规划要求不批、不符合环境要求不批等“十不批”原则,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建成投产。严格执行排污总量平衡审核管理办法,继续实行“两个挂钩”,对不能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一律暂停审批新增污染项目。

   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净化器”作用。编制实施2011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计划,省下达的重点企业清洁审核任务全部完成。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开展,对“十一五”期间846家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进行了资料收集和审核,并上报环保部。编制实施《苏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苏州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充分发挥污染减排“驱动机”作用。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省加强污染减排工作意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调整充实了30多部门参加的市减排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促进转型升级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增强了全市减排合力。修订了《苏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试行)》、《苏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了减排考核和督促机制。

   以打造最佳宜居城市为目标———

   推进多领域的环境综合整治

   切实推进流域水环境整治。坚持以太湖、阳澄湖为重点,落实流域一体化防治思路。围绕“两个确保、两个进一步”的总体目标,按期实施列入年度目标责任书的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阳澄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切实推进空气污染综合防治。进一步以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扬尘污染防治等为重点,深入推进“蓝天工程”,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全力遏制灰霾、酸雨、挥发性有机物等复合型空气污染增长态势。

   三是切实推进噪声、污泥、黑臭河道等治理。2011年全市功能区噪声均稳定达标,市区道路交通噪声评价声效等级为好。在污泥处理处置方面,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泥处理能力,全市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已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胥江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编制实施了木渎地区胥江流域黑臭河道整治方案。

   以维护环境民生权益为重点———

   抓好各环节的环境执法监管

   环保日常监管力度加大。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强化重大污染源动态监控,完成省、市、县(区)三级环保联网。制定执行《苏州市环境执法后督察制度》,环境执法后督察逐步常态化、制度化。

   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开展重金属污染环保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含汞污染源企业相关情况的调查统计。按照“控制总量、淘汰落后、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危废安全”的原则,整治电镀线路板企业集中区域3家。以污染重、投诉多的区域为对象,深入开展重点区域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整治地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相关环境信访数量明显下降。

   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到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对全市排查出的105件突出环境问题通过挂牌督办进行整治,并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整改了一批环境隐患;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一批难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群众关注度高的环境问题等得到有效解决,提高了企业的自主环境管理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收到了环境、社会双重效益。

   环境信访调处与时俱进。高度重视回应群众环境关切和诉求,积极创新环境信访调处思路和措施,主动适应环境信访形势变化。针对热点、难点环境信访,深入开展“局长信访接待日”等积案化解活动。进一步规范信访接待和调处制度,局信访办对环境信访实行全过程办理跟踪,按照“四包”原则,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全面完成市、区两级联网,实现环境信访转办、上报等网上办公,提高了调处效率。努力提高初信初访的处理效果,特别是对总量增速较快的噪声信访,采取了控制性预防措施,对夜间施工场所,采取“白加黑”形式,24小时不间断检查。

   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

   完成四方面的环保创建任务

   生态市建设通过“国考”。不断完善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自然资源等六大生态体系。

   “创模”复核通过“省考”。2011年,对照国家环保部下发的新指标体系,扎实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工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创建工作中注重“三个融入”,即将建设要求融入政策指导中、建设目标融入目标责任中、持续改进要求融入部门职责中。11月29-30日,苏州市申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通过省级预评估。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成果显著。坚持将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作为改变经济增长模式、实现经济和环境“双赢”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国家和省级的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提高全市各工业园区综合竞争力。苏州工业园区和苏州高新区作为全国首批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通过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绩效评估,各项生态环保指标均名列国家同类园区前列。

   农村环境保护扎实推进。编制实施《苏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和《苏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1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圆满完成2010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通过了省级考核。

   以建设规范环境秩序为要求———

   深化全方位的环境管理体系

   深化流域蓝藻监管,确保水环境安全。自去年4月起,以“两湖两河”为重点,扎实部署落实年度蓝藻预警监测和应急防控方案,为圆满完成年度蓝藻防控任务、确保安全度夏提供了有力支撑。

   深化环境风险监管,防控突发环境事件。制定实施《2011年苏州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范围首次扩大到涉重金属行业企业、重点危废处置单位、重点放射性涉源企业、重点化工区、环境敏感区等;以节假日期间、灾害天气期间和全市重大活动期间“三个期”为重点时间段,深入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环境风险源企业623厂次,整改了一批企业环境安全管理问题。

   深化固废环境监管,确保固废环境安全。严格依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强化固废环境行政审批;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监管力度,对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及处置单位、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多晶硅和二恶英的相关企业等组织了多项专项执法检查。

   深化辐射环境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组织对废旧金属冶炼企业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妥善地应对境内外辐射突发事件,特别在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期间,启动应急预案,认真执行辐射环境监测日报制度,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为抓手———

   夯实可持续的环保发展基础

   按照“入人心”要求,营造全民环保氛围。依托媒体、网络等宣教平台,深入开展环保典型宣传;紧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创建模范城市复核等年度环保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环保经验宣传,精心制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成果展示片和技术报告,广泛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新闻宣传,编制印发《苏州市民生物多样性知识手册》等。

   按照“测得准”要求,提升环境监测能力。编制完成《苏州市水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划》、《苏州市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划》,为“十二五”苏州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明确了方向。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加强市区灰霾监测体系建设”,在南门子站增加了激光雷达、微波幅射计等监测设备,并投入使用。拓展空气监测能力,所有国控评价点安装了PM2.5分析仪。拓展水环境监测能力,在部分监测点新增了VOC、重金属和毒性等项目分析仪。

   按照“管得住”要求,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创新环境执法方式,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行环境行政指导,切实帮助企业纠正轻微违法排污行为,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解决治污控污难题;大力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覆盖行业扩大到9个行业。

   按照“重制度”要求,加强环保廉政建设。坚持将贯彻廉政建设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在涉及到资金使用、权力运用等重要环保廉政风险点上,坚持要求廉政监督前置,局监察室深度介入、全程督查。

   按照“阳光化”要求,促进环保公众参与。完善政务公开审核、评议、监督检查等制度,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按照“三个凡是”的原则扩大环保政务公开成效;巩固扩大环保办事公开,所有环保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信息查询、网上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