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北京市财政局电子政务运维总服务商项目
2、招标编号:XHTC-FW-2012-002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邢璐 010-88549172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2691999
5、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为北京市财政局电子政务运维总服务商,为北京市财政局提供运维服务,服务期一年。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整,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够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内容,并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
2)投标人应遵循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3)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具有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9)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0)建议具有合格资质的投标人以独立的服务商主体参加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2 年 4 月 1 日至2012 年 4 月 20 日前每日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9、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2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总机电话:010-52691999
1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编:100054
联系电话:010-52691999
传真:010-52691919
电子邮箱:govbid@xhtc.com.cn
联系人:赵静淑(分机号213) 、杜芳瑜(分机号215)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 号:8620830677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