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相关部门的重视下,为注册辗转了一年的茗莎公司(化名)终于通过了企业材料审核关,并于两天之内圆满完成了东莞分公司的登记落户。可是,这一事件所留下的疑问和争议却不得不引人思考。
曾几何时,“东莞速度”闻名遐迩,并一举创下了东莞30年的经济发展神话。人们不会不记得,早在1978年,东莞便在全国首创了来料加工装配办公室,而其开风气之先推出的“一条龙服务”,就像是给东莞经济装上的加速器。正是从那时起,东莞开启了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大时代序幕。
20世纪90年代中叶,面对新一轮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东莞政府再次率先垂范主动优化政务服务。在此期间,为服务企业相继开通了“一站式”服务和绿色通道等机制与平台。东莞经济发展也因此迎来了第二个分水岭,并最终完成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战略部署。
更进一步,在刚刚过去的金融危机期间,为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并引领全市产业转型升级,东莞政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其中,东莞市台协建立的“马上办中心”,在助推台企转型上的成功实践还获得了国家层面的认可。
由此可见,在锐意改革的实践中,“东莞速度”的体制构成其实一直在丰富和完善着。主要表现在,其内涵更丰富,实现的平台和渠道也更多元。因此,按理来说,其助力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也应该更明显。然而,在实际运转中却并非如此,甚至出现了名不副实的尴尬。“东莞速度”究竟怎么了?
回到该事件本身,病灶其实不难发现。在不断丰富的体制内涵面前,各部门间相互“踢皮球”的顽疾依然存在。而正是不负责的推诿和狭隘的部门利益意识,降低了机制的运转效率,并一步步造成了体制的自我束缚。因此,笔者认为,化解“东莞速度”的当下困境,并非继续单方面的从体制创新上想办法。更为紧迫的是,应该在机制理顺上下工夫。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对部门审批权的调整,冲破部门的单位利益意识,激活现有体制的运转活力。
其实,早在几年前,东莞就开始了政务服务的电子化尝试,并试图将各级部门的一些项目审批由“串联”改“并联”,并尝试通过权力转移和下放等方式,大举简化审批程序等等。可是由于没有做到审批权与单位利益的基本脱钩,无法突破审批体制的利益化门槛,最终也就没能真正化解“东莞速度”的机制性束缚。从目前来看,以电子政务服务为突破口的网格化审批制试点,或许是个比较好的改革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