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
来源:湖北省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2-04-15

关于湖北省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三日

  湖北省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省电子政务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电子政务快速发展,已成为改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强化综合监管、完善宏观调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手段。

  “十一五”以来,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网络全覆盖,技术支撑能力明显提高,已发展成为承载我省党政机关的政务应用、提供为国家部委的纵向业务应用服务,以及省直部门的网络设备和应用系统托管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枢纽,并起到了节省投资、降低消耗、规范管理的集约服务效果;电子政务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政务服务应用取得明显进展,集中建设近70个省级重点应用系统,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法律法规等基础性、战略性政务信息库建设基本形成,初步实现信息资源的集中整合和共享利用,同时,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务门户,构成我省电子政务应用基础,提高了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政务部门主要业务应用建设成效明显,网上信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国土资源、税务、社会保障、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等领域应用水平和服务效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发挥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地方电子政务建设快速发展,市(州)、县(市、区)电子政务普遍开展,突出地方特色,在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开展基层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围绕“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三大功能,省市县三级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全面发展,成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权威信息、网上办事、咨询投诉和在线交流的重要窗口和渠道;全省电子政务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成立省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和指导协调全省电子政务工作。推动电子政务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出台《湖北省信息化条例》,制定发布36项省电子政务地方标准,研究制定电子政务项目预算审核、建设管理、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办法和规范,为我省电子政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系统普遍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十一五”期间,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电子政务建设进程明显加快,部分领域的建设应用效果走在全国前列。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对加强电子政务发展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亟待进一步提高,全省政务外网覆盖仍需扩大,统一的政务内网尚未形成,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整合和集约化服务不足,政务门户网站的公共服务能力有待增强,推进整体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标准规范尚需完善,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尚未建立,推进电子政务工作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需要不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对信息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亟待提升等。

    二、发展形势

   今后一个时期,随着国家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注重改善民生等战略部署的逐步推进,以及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逐步深入,电子政务必将承载越来越多的政务功能,新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新的建设目标任务必将对电子政务工作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

  (一)影响电子政务发展的环境因素有了新的变化。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要求,为电子政务在监督改善环境、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淘汰落后产能、扩大内需等方面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电子政务贯穿行政权力的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政务透明度。

   适应社会多元化发展。在社会多元化发展的社会背景下,网络民主、网络监督异军突起,电子政务在发现苗头、引导舆情、应急处置等环节上将大有作为,以新的形式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应对新技术挑战。云计算、物联网、移动宽带、IPV6以及三网融合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将极大改善电子政务网络环境,为进一步创新电子政务应用、丰富网络文化生活提供更加有利的技术支撑。

  (二)我国电子政务总的发展趋势有了新的方向。

   全面推动政府改革创新。“低成本、集约化、高效率”的电子政务建设模式和“可控、可管、可评”的电子政务运行管理机制,将促进跨部门政府业务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快电子政务支撑下的政府“一体化”、网络化管理。

   重视网络、信息、业务、服务等多种资源整合,形成集约化服务合力。整合服务项目与行政业务,整合服务渠道,整合政府部门服务和公益部门服务,实现政府业务的协同办理,提供网络化、电子化公共服务。

   推进重点领域电子政务应用服务。电子政务应用服务建设重点向满足公众服务需求、促进区域发展、改善基层政务环境倾斜,推进改善民生、宏观决策等重点应用项目的建设和应用。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建设与管理。信息安全保障建设与管理是电子政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安全制度建设与落实,加强安全技术应用与管理,建立安全隐患防范评估与检查整改工作机制,将成为安全建设的关键和日常管理的重点。

  (三)推进电子政务发展的工作重点有了新的要求。

   进一步增强电子政务促进行政体制改革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管理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形成协调有力、运转有序的电子政务工作管理体系。

   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一体化”进程。着力推进电子政务的整合集成,促进政务外网平台和行业纵向网络、部门业务网络的融合,加快形成互联互通局面,鼓励资源共享,消除“信息孤岛”,节省财政投资。

   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建立数据源头唯一、标准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基础,形成集中存储管理、统一质量控制、有序共享服务的格局,实现基于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的业务应用互联互通。

   进一步强化电子政务为公众服务的经济社会价值。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中心,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由物理式的“集中办公”向以政务门户网站为窗口、以电子政务平台为依托的网络化协同办公转变。

   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和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建设。完善电子政务技术标准体系,强化标准贯彻执行,规范电子政务应用开发业务流程,建立信息安全防范机制和监控预警体系,推动电子政务工作绩效考核和运用。

    三、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务实可行,兼顾适度前瞻,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满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政务部门在提高效率、为民办事、助民生活、监督政务、与民交流等方面管理和服务的需要,提高政务信息化水平。

  (一)发展思路。

   加快完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既有资源的作用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潜能,着力解决影响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的基础性问题,建设集中统一的网络、应用平台、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以满足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需求。

   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基础工程一体化建设。根据“建设管理集中统筹、应用服务延伸基层”的原则,做好省电子政务顶层设计,促进电子政务网络与部门专网的整合、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加快基层电子政务应用推广,提高政务资源利用效率和共享程度。

   提升电子政务业务的综合服务能力。以推进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为主线,围绕政府自身建设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优化业务流程,促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发挥电子政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以改善民生、增强区域竞争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网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推进信息技术在社会各领域的深化应用,助力“和谐湖北”建设和我省中部崛起战略支点的构建。

  (二)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强化电子政务统一规划和顶层设计,建设完善公共平台基础性关键软硬件设施,处理好电子与政务、整合与新建、公开与保密、部门条块与横向全局、重点建设与协调发展的关系,重视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杜绝和消除各自为政、分散建设、重复投资、信息孤岛现象。

   需求主导、重点推进。以满足履行政府职能需求和社会公众服务需求为导向,在行政效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民生大计等方面,重点推进覆盖面广、影响力大、规范性强的核心业务应用,突出服务能力和应用效果,防止盲目建设和铺张浪费。

   整合资源、协同共享。整合网络资源,统一政务信息资源标准,完善信息资源共享设施,建设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和业务应用构件仓库,实现应用搭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逐步解决条块分割所形成的信息孤岛和“应用烟囱”。

   统一标准,保障安全。制定和落实电子政务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应用服务、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应用开发、数据资源、业务协同、信息安全等方面标准规范,统筹建设网络及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网络安全。

   技术引领,服务创新。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对社会信息化的带动作用,鼓励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三网融合等新技术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提高电子政务作为行政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创新电子政务服务方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三)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形成权责明晰、运转有序、绩效明显的电子政务发展格局,实现全省各级政务部门电子政务网络全覆盖,基本实现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集中管理,实现政府公开信息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查询、行政许可事项在线申请和办理进展状态查询,基本建成政府公文网上处理和政务视频会议的统一应用环境,基本形成覆盖全省、保障有力的综合技术服务体系。

   ——网络和业务覆盖:全省乡镇(街道)以上实现电子政务网络100%覆盖,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率达到90%;政务部门主要业务电子政务覆盖率,省级部门达到90%,市州和县级分别达到80%和60%。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政府服务事项电子政务覆盖率,省和市州政府达到80%,县级政府达到50%,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在线申请和状态查询;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接受群众网上来信和应答办理环境100%统一。

   ——信息公开和共享:全省范围内实现政府公开信息在本级门户网站100%可检索;全省范围内政务业务信息共享率平均达到60%;政务信息资源标准化管理,省和市州两级达到90%,县级达到70%。

   ——技术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达标率平均达到70%;全省公务员电子政务应用技能培训覆盖率不低于90%;政府内部公文网上办理率达到80%。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主要任务。

    1.建立顶层架构,完善基础设施,打造集约高效的电子政务基础支撑体系。

   做好顶层设计,推动云计算应用,夯实全省电子政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立足提高电子政务服务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突出以云计算为基础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加快电子政务发展创新,建设统一规范的数据资源框架、业务模型框架和应用服务框架,为促进资源共享、优化业务流程、深化应用服务提供理论支撑和方法指导。

   统筹规划,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完善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应用支撑平台及重点行业省级应用支撑节点服务功能,为基层政务部门提供多种方式的电子政务外网接入服务,实现政务外网全覆盖。

   完善基础应用环境,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基础数据库,建设全省非涉密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仓库和目录体系,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服务。建设非涉密业务公用协同工作环境,鼓励基于共享数据仓库和公用协同工作环境快速搭建业务系统。完善政务外网平台安全设施,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建成全省统一的网络信任体系和数据容灾备份中心,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平台集约服务,推进政务外网与部门网络的融通。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和重点行业省级应用支撑节点,整合接入行业纵向网络和部门业务网络,加快形成互联互通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相对集中的大规模数据管理体系,提升网络计算能力,优化数据灾备服务,从而降低资源能源消耗,节省运行维护经费开支,形成集约高效的电子政务绿色发展新路子。

   拓展服务方式,提升电子政务服务水平。加快移动电子政务建设,实现电子政务服务全覆盖。发挥通信运营商的积极性,开发基于“无线城市”的视频监控、视频播报、环境监测、治安管理、应急处置等应用,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种电子化服务载体,拓宽电子政务的覆盖范围和接入方式,拓展“电视政务”、“电话政务”、“手机政务”等服务新模式。

  2.统筹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强化网上业务协同,夯实电子政务应用服务基础。

   统筹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突破数据共享瓶颈。依据管理职能和业务需求共享的目标,按照统一规则要求,建立政务信息资源集约化采集、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更新的开发利用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一数一源、共建共享”的信息资源共享局面。

   强化网上业务协同,提高政务工作效能。立足统一规范的公用协同工作环境,按照“事项依法设立、流程会商制定、节点自我确认、工作协同开展、数据规范管理、效能全程监察”的原则,大力推进跨部门业务协同应用和电子监察,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健全政务监督、考核和评估机制。

   贴近用户需求,创新应用服务。基于公共平台的数据和应用资源,为宏观决策提供灵活方便的信息聚合服务,为基层部门提供规范高效的业务定制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个性化服务,完善适应用户需求的政府门户网站及公共服务体系,拓展电子政务应用深度和服务广度。

  3.适应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加强电子政务应用建设,推进一批电子政务综合应用重点工程。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应用的各类办事业务和公用事业服务,以政府门户网站为窗口,强化政府网站应用服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实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并认真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批备案工作。整合相关部门审批职能,推进跨部门公共服务整合,规范网上行政办事服务流程,增强个性化服务能力。完善政民互动渠道,推行网上咨询、网上调查、网上交流、网上评议。整合政府网站群、政务服务中心、政府服务热线、社区服务中心、市民卡、公共服务终端等便民服务渠道,实现“一站办理、一网联通、一号服务、一卡通行”,密切关注用户体验,加快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交通等应用服务,切实提升公共服务领域电子政务服务水平。

   加强政务服务能力。统筹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县级政府和基层政务服务应用推进,开发满足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应用需要的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强化基层电子政务建设,依托县级政府电子政务平台促进政务服务应用向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延伸,努力提高基层电子政务应用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各级政务(行政)服务中心作用,加强“湖北省网上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省市县乡政务中心联网运行,深化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和各类政务服务窗口等多渠道服务应用,规范服务中心运行,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增强社会管理能力。加快推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电子政务应用建设。在城市管理、路政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执法、应急保障等领域实现信息共建共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探测感知、网络化信息传递和智能化开发应用,提高城镇规划、配置、综合利用和管理水平。在社会保障管理领域推进全流程协同管理,推动社会福利保障与人口信息、商业保险、社会救助、慈善捐助等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人口综合调控与管理的业务协同。

   强化市场监管能力。围绕财政、金融、税收、工商、海关、国资监管、质检、食品药品安全等关键业务,统筹规划,优化流程,加强监管。利用物联网等技术,开发商品可追溯系统和企业监管信息平台,增强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在碳排放、污染源监测、卫生监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推广精细化网格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完善个人和企业法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提高经济调节能力。围绕固定资产投资、财政预算、政府采购、税收征收、招商引资、经济运行等业务工作,完善综合财政管理,促进财政收支、政府采购、审计分析的协同,加强事前评价、事中监管、事后评估的全过程监管,提高政府投资规范化管理水平。通过完善税收征管、综合海关、电子口岸等系统平台建设,促进税源跟踪、监管、征税、检验检疫、进出口许可、通关税收、外汇管理、边防检查等业务的协同办理。整合经济运行监测渠道,实时把握经济运行状况,加强数据分析能力,提高经济运行宏观调节能力。

   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应急指挥网络体系和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指挥、综合调度、紧急信息报送和发布、先期处置、装备设施调用、执行监督等应急管理权力运行,切实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灵敏、有序、高效。

      4.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电子政务绩效。

   加强组织领导。在省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健全电子政务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形成相对集中、分工有序的管理体系和执行体系,引导政务部门依照机构职能参与电子政务的建设和管理。

   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和制度框架,强化标准执行和制度落实,建立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运维服务体系和多领域专家参与的智力支持体系,探索可控、有效的外包服务模式,推动项目集约化建设。

   强化项目管理。改进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和建设运维经费预算的审核方法,加强对电子政务项目规划、立项、建设、验收、运行管理、审计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强化需求分析、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提高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质量。

   注重管理实效。强化电子政务应用和服务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已完成电子政务项目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强绩效评估,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促进电子政务绩效提升。

  (二)重点工程。

      1.网络支撑平台完善工程。

   优化和完善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环境,提升全省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资源和集约服务的能力,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利用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和信息安全技术建设移动服务平台,为移动政务办公和公共服务提供支撑。建设省、市政务部门统一的互联网公共出口,实现各级政务部门互联网访问规范接入和集中管控,提高非法入侵防范能力。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信任体系,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服务。建设全省电子政务异地容灾备份中心,保障数据完整性和业务连续性。

   2.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建设集中的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实现门户网站、应用系统基于数据中心的共享服务。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口基础数据库、法人基础数据库建设,强化基础数据采集、比对、交换服务,逐步形成以基础数据为核心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宏观经济数据的共享服务体系建设,为宏观决策、应急指挥、社会服务等应用提供基础信息数据支撑。规范信息资源元数据,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依托电子政务网络,以部门业务信息为基础,建设完善公共平台数据交换支撑体系,满足各级政务部门不同业务应用的数据交换需求。

   3.集约应用服务建设工程。

   建设统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统计信息的“一表式”采集和集中共享应用。基于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建设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基于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一站式”查询服务。建设公用协同工作环境,提供协同工作业务流程网上定制服务,满足基层电子政务业务应用定制服务需求。建设电子政务专用的云计算中心,提供多层次虚拟化的集约共享服务,推动政务信息资源集中管理、应用系统集中部署、网络设施集中维护。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和各级政务(行政)服务中心,推进政务服务、社区服务、公益服务的集成整合,体现为民便民宗旨。

      4.政务效能提升工程。

   建设全省共享的公文处理系统、会议通知报名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助推效能政府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建设政民互动公共综合服务平台,集中提供“一号式呼叫、一表式诉求、一站式办理”等政民互动服务,满足政务部门听证、调查、评议等业务建设需要。建设食品药品、物价、投资、市场、舆情、疫情、重点污染源等方面的电子监测监管系统,满足政务管理和科学决策对监测信息动态收集、监测对象有效管控、监测结果有序利用的业务要求。整合金融、税务、财政、审计、统计信息,建立动态监测与智能分析信息系统和方法体系,改善政务管理,支持宏观研究,辅助领导决策。加强省、市、县三级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完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应急管理系统,实现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和部门应急管理系统有机联动。整合房地产信息,提高房地产市场监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构建国土资源信息基础数据库,提高国土资源与水土保持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完善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一库三平台”和“招标采购阳光工程”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招投标活动公正透明,助力党风廉政建设。

      5.部门重点业务配套工程。

   继续推进部门重点业务相关工程建设和完善,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在相关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支持,做好配套资金落实、工程建设协调等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结合我省电子政务建设任务安排,推进部门重点业务工程与省电子政务工程深度融合和深化应用,把部门重点业务工程配套建设纳入省电子政务建设体系统筹考虑,做好方案衔接、标准统一。发挥部门重点业务工程整合资源的主导优势和引领作用,实现与省电子政务工程的网络融通和资源集约管理。利用部门重点业务工程在纵向业务领域规范流程、完善制度所取得的建设和应用成果,推进不同业务领域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注重垂直业务系统的融合服务,整合面向公众需求的横向业务系统,构建从纵向到横向、从内部到外部的综合服务体系。

      6.基层应用强化工程。

   建设市民卡工程,整合公民身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提供“一卡通”式便民服务。建设全省统一的医疗卫生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医疗机构网络互联互通、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居民健康信息集中、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推进医保和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全覆盖,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保障能力。整合交通管理与服务资源,建设全省智能交通工程,全面打造安全交通、效率交通、友情交通的综合智能管理与服务体系。整合旅游信息与服务资源,建设旅游资源融合服务工程,实现旅游管理、宣传服务、应急救助于一体的便捷式综合信息共享服务。建设适应现代城市管理要求的“数字城管”应用体系,加强城市监控联网系统建设,推进城市管理资源优化整合,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各级政务(行政)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资源,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事项,按照统一标准,实现各层级行政(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7.应用服务引导工程。

   实施关注民生系列工程,通过网络、手机、数字电视等多种渠道,开展在线学习培训和文化共享等服务,提高公众素质。建设弱势群体综合援助工作平台,提供困难职工帮扶、劳动争议调解、农民工维权等服务,保护弱势群体权益。通过企业之窗工程建设,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帮助和指导,形成多部门参与、全天候在线的企业服务环境。建设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形成贴近农民需求的信息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站点群,全面满足农民对政策、气象、农技、病虫害、农资、市场、物流等各方面的信息需求。实施促进区域发展系列工程,围绕省委省政府“两圈一带”发展战略,建设“两圈”(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资源融通与产业互补管理系统、长江黄金水道综合利用系统、江汉平原资源综合利用与生态保护系统、“二区”(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信息服务共享综合平台,助力湖北跨越式发展。

    五、实施安排

   根据“十二五”时期全省电子政务建设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结合我省电子政务发展现状,精心组织,科学管理,抓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按照“基础优先、急用优先、全局优先、效益优先”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推进。

   第一阶段(2011年-2012年):基本建立全省电子政务规范有序的组织管理体系和保障有力的制度框架,基本完成“网络支撑平台完善工程”、“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集约应用服务建设工程”、“政务效能提升工程”建设,有序开展“部门重点业务配套工程”、“基层应用强化工程”建设。

   第二阶段(2013年-2014年):全面开展“部门重点业务配套工程”、“基层应用强化工程”建设,推动职能部门和基层政府围绕重点工程和领域,开展工程建设,深化应用服务。启动“应用服务引导工程”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形成跨部门综合协同应用体系。

   第三阶段(2015年):全面完成本规划确定的主要建设任务,全面实现规划提出的基本目标,全面建立我省电子政务统筹协调、管理规范、运转有序、服务良好、保障有力的可持续发展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电子政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完善推进机制,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总体要求,真抓实干,切实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的电子政务工作。各地要建立完善电子政务工作管理机制, 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省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行业内电子政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建章立制,带头示范,督促落实,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二)完善制度,创新管理。

   加强电子政务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建设。重点做好信息资源、综合业务协同、电子监察数据采集等基础性标准规范的制定工作。研究制定省电子政务管理制度主体框架,出台关于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制订完善有关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平台与网络运维管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网上办事与协同业务、电子监察与考核管理、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配套文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工作管理创新,开展电子政务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有效做法。

  (三)规范管理,保障投入。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规范项目申报、审查审批、招标采购、监理、开发、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和经费保障等各环节工作,既要全力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又要避免重复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精神,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各级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能、服务场地、工作人员行政编制、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等规定。倡导和推动电子政务项目集约化运维管理,鼓励非涉密电子政务运维管理工作中的经常性、一般性技术服务适度外包,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轻财政负担。

  (四)重视人才,加强培训。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创造条件切实改善人才的工作环境、个人待遇和生活质量,敢于重用,充分调动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公务员电子政务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务部门工作人员电子政务应用能力,结合实际需要建立教育培训知识、教材、课件体系和网上在线学习环境,推行应用技能测试。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行业培训教育机构承担公务员电子政务教育培训的具体工作,将电子政务培训教育内容纳入公务员继续教育的主干课程,做好操作演练和技能测试工作。各级人事组织部门在干部人事工作中,要研究运用好公务员电子政务应用技能测试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实施绩效评价考核。

   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目标,推行电子政务绩效管理。建立评价标准,制定量化指标,采取公众评议、第三方评估、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构建完善有效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运行维护、应用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使评估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常规化、制度化。鼓励将电子政务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