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检察院多举措强化信息化建设
来源:正义网 更新时间:2012-04-16

   湖北3月16日电(讯员 李晓辉 熊斌辉)近年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夯实信息化基础建设,狠抓信息化成果应用。日前,在全省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工作会议上,枣阳市检察院技术科被评为第一名,并被授予“2009-201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枣阳市检察院的工作经验,总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打造“一支”队伍,不断提升检察技术应用水平。该院建立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全员基础培训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建立了一支高素质检察信息技术人才队伍,不断提高了干警信息化应用能力,2名法医被湖北省检察院和襄阳市检察院评定为“检察技术鉴定能手”,1名技术信息员在湖北省信息化知识竞赛中荣获第一名,在国家级和省级的法医学术期刊上发表其调研文章15篇。

  二是构筑“两大”平台,夯实科技强检基础。该院构建“基础硬件平台”, 建成了60平方米的专用网络机房和120平方米的视频会议室,在办案区安装了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先后配备心理分析跟踪仪1台、摄像1台、照像机1台、彩色打印机1台、笔记本电脑3台、移动硬盘1个,为技术信息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该院构建“信息化网络平台”,全院共有各式电脑151台、打印机50台,高标准开通了计算机局域网和三级专线网、三级机要通道以及视频会议系统,在局域网平台开通了检察系统综合管理系统、办公系统、FTP、综合受理系统、电子邮件、信息发布等应用系统软件。在办案工作区开通了安全监控系统、侦查指挥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通信系统,形成了数据、视频、语音三网合一的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远程侦查指挥、视频会议等多形式的“信息化网络平台”,促进了办公办案的方便快捷。

  三是强化“三种”应用,推进检察工作信息化进程。该院强化办公办案实战应用,引进使用规范化管理软件,试用省院开发的办公办案软件,实现办公办案电子化;购置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8台,对自侦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该院参与省院布置的科研项目试验,试用省院配备的心理分析跟踪仪,心理分析测试35次。2009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同步录音录像600余次,实现了省、市院与本院三级侦查指挥系统的互连互通以及与看守所网络监控的互联互通。

  该院强化检务宣传的应用,积极争取正义网技术支持,开设门户网站;设立网上举报系统,开通12309举报电话,拓宽联系群众渠道。该院强化网络资源共享应用,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开展远程会议和培训,促进了干警工作和学习。该院通过检察专线网和门户网站,大力宣传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加强与上级院和各兄弟院的信息交流和传递,推动信息资源的共享。同时,该院设立电子阅览室、图书室、荣誉室,为干警查阅资料,获取、利用信息提供了方便。

  四是加强“四项”管理,确保信息技术工作收到实效。该院制定完善了《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同步录音录像安全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保密工作十不准》等一系列工作规范,形成了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加强保密教育,该院专门邀请保密部门的专家讲授保密知识、播放资料片开展保密教育,全面提高干警安全保密意识。同时,针对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以办公室、技术科为主体,经常开展安全保密检查,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该院针对日常应用的软硬件设施指定专人管理,购置“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及网络版防病毒软件,对网络实行密码保护,数据库异地备份等一系列安全保护措施,有效地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信息化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该院努力做到不出差错,不留隐患,确保案件质量。2009年以来,该院受理法医检验鉴定234件,改变案件定性19件19人,视频联调10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