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北京行动纲要
来源:首都之窗 更新时间:2012-04-27

   为加快推动“十二五”时期本市信息化发展,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市信息化及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领域的发展目标、行动计划和关键举措,有效指导政府、企业和社会开展工作,特制定本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任务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目标,以建设国际活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和谐宜居之都为着力点,紧紧抓住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机遇,全力建设人人享有信息化成果的智慧城市,以普及城市运行、市民生活、企业运营和政府服务等领域的智慧应用为突破点,明确主题、聚焦重点,通过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方式,全面提升经济社会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北京加快迈向信息社会。

  (二)发展目标。

  “智慧北京”是首都信息化发展的新形态,是未来十年本市信息化发展的主题,“智慧北京”的基本特征是宽带泛在的基础设施、智能融合的信息化应用和创新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到2015年,“智慧北京”的发展目标是,实施“智慧北京”八大行动计划,建成泛在、融合、智能、可信的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实现人口精准管理、交通智能监管、资源科学调配、安全切实保障的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伴随市民一生的集成化、个性化、人性化的数字生活环境,基本普及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信息技术引领企业创新变革的新型企业运营模式,全面构建以市民需求为中心、高效运行的政府整合服务体系,形成信息化与城市经济社会各方面深度融合的发展态势,信息化整体发展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从“数字北京”向“智慧北京”全面跃升。 

  二、城市智能运行行动计划

  (一)城市人口精准管理。

  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全市联网、部门联动的实有人口信息系统,加强人口信息的采集、共享和利用,有效提高人口管理的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提高人群流动感知能力,服务交通管理、社会治安、公共安全预警、突发事件应急等城市运行保障活动。建立人口宏观决策支撑服务体系,服务城市人口、产业空间、交通设施、能源资源等规划决策。

  (二)交通智能管理服务。

  建设全路网智能监控体系,完善交通智能控制体系,推动各类交通信息共享,开展与周边地区的协调联动,实现联动管理。提升车辆的智能化水平,推广车辆智能终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电子绿标”等智能化应用,加强营运车辆的智能化管理和调度。加强交通信息服务,在公共收费停车区域(场)推广停车电子计费系统,以多种方式为出行者提供全面及时的出行服务信息。

  (三)资源和生态环境智能监控。

  建设智能城市生命线管理体系,推广智能电表、智能水表、智能燃气表和供热计量器具,形成智能的电力、水资源和燃气等控制网络。完善节能监测体系,实现对工业、交通及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等主要用能行业(领域)及场所、单位的能耗监测。建设智能的土地、环境和生态监管体系,实现对全市土地利用、生态环境、重点污染源、地质资源和灾害、垃圾处理等领域的动态监测。

  (四)城市安全智能保障。

  建设城市安全视频监控网络,基本覆盖政治中心区、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在建工地、餐饮企业、地下空间、公园等重点公共场所。建设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基本覆盖全市的人、地、物、事和组织。建设安全生产智能监管网络,覆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逐步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以及重点食品、问题药品的可追溯。完善智能应急响应体系,支撑社会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抢险救险等领域的快速响应。加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维护网络秩序。

  三、市民数字生活行动计划

  (一)提供方便获取的社会公共服务。

  推广“市民卡”(包括社保卡和实名交通卡等),使市民能持卡享受医疗、就业、养老、消费支付等社会服务。加强网络化基本公共服务,推广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提供基于网络的预约挂号、双向转诊等服务,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建设保障性住房网上服务系统,完善用人单位、劳动力、服务机构三方便利的“一站式”网络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信息化服务,完善96156社区服务平台、221信息平台、农村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促进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优抚安置等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

  (二)使人人享有数字化便捷生活。

  引导数字化生活,推广移动办公,发展在线教育和学习,促进数字消费,推动“三网融合”业务全面进入家庭。建设智慧社区(村),提供智能社区服务,完善面向老年人和特殊人群的数字便捷服务。发展智慧旅游文化服务,开展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智能化管理试点示范,促进旅游电子商务,加快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档案馆等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进程。

  四、企业网络运营行动计划

  (一)应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网络运营。

  促进企业深度应用信息技术,推广网络化办公、网络协同设计制造、数字化经营管理和无纸化运营等网络化运营模式。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引导更多的传统制造业、服务业和农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鼓励龙头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立全产业链服务联盟,推动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

  (二)应用信息技术引领创新发展。

  促进网络化创业和创新,提供所需的信息资源、共性平台服务,推动各种创新要素通过网络连接和集聚。促进企业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升级改造。 

  五、政府整合服务行动计划

  (一)以市民需求为中心整合服务。

  建设公共集成服务体系,以市民需求为中心,提高首都之窗网站群、政务服务中心、政府服务热线等多渠道、多层级联动集成服务能力。推动电子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使居民可以在社区(村)、街道(乡镇)基层服务站点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各种便民服务事项。

  (二)以信息化为手段支撑科学管理。

  建设多级政府决策服务体系。提高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内部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对政府机关的监察、审计和绩效考核信息化水平。

  六、信息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

  (一)完善高速泛在的信息网络。

  建设“无线城市”,形成覆盖全部平原地区的高速无线网络,开展新一代宽带无线网络试点。建设城乡一体的高性能光纤网络,实现光纤到企入户,覆盖全市各社区(村)。加快有线电视高清交互改造,推进“三网融合”。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网络的性能,有效利用卫星通讯技术保障应急指挥,加快建设政务和公共服务高清视频传输网络。

  (二)统筹建设全市政务信息基础设施。

  建设全市统一的传感终端网络、政务物联数据专网、无线宽带专网及物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一流的数据中心。统筹建设全市便民服务终端网络,整合部署社区、公共场所、办公楼宇的信息屏、“缴费通”等服务终端。

  七、智慧共用平台建设行动计划

  (一)统筹建设政务服务共用平台。

  建设和完善空间实体可视化服务、政务云计算服务、物联网应用支撑、统一用户认证、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服务等政务服务共用平台。 

  (二)统筹建设社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统筹发展中小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等社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八、应用与产业对接行动计划

  (一)通过应用带动产业高端发展。

  推动需求与产业对接,建立“智慧北京”需求与解决方案对接机制,开展“智慧北京”的应用试点和认证,推动建设一批“智慧北京”体验中心、示范社区(村)、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推广“智慧北京”品牌,使北京成为全国各类智慧应用的试验、展示和宣传中心。

  (二)促进产业创新,支撑重点应用。

  加强关键技术、基础软件的自主研发,促进城市管理、现代服务、文化创意等领域高端解决方案的创新,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实施“祥云工程”行动计划,加快推动“感知北京”示范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全面建设“三网融合”试点城市。优化科技创新环境,逐步形成稳定的产业发展资金支撑体系,依托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大对重大技术的研发投入和支持力度,鼓励产学研相结合,支持技术联盟发展,鼓励国际高端资源与本土企业对接。

  九、发展环境创新行动计划

  (一)加强领导与管理创新。

  加强各级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完善市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决策咨询机制,统筹开展全市信息化顶层设计,建立全市统筹的政务部门信息化服务体系。

  (二)完善法规标准。

  推动完善信息化促进等地方性法规,推进信息安全等地方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基础数据库使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管理、信用管理、电子文件互信互认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加快制定“市民卡”一卡多用、传感器标识、物联网专网应用、基础数据库使用与管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开发利用等全局性的标准规范。

  (三)加强资金统筹。

  加强对“智慧北京”建设资金的统筹,引导多方参与“智慧北京”建设,规范信息化服务市场,推动“大外包”机制,采用建设——转移(BT)、建设——运营——转移(BOT)等模式加快信息化发展。加强对应用示范区及重点行业(领域)应用示范的资金、配套措施、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四)完善信息化人才体系。

  鼓励和引导重点企业设立专职首席信息官,完善政府信息化人才考核、表彰、激励、职业发展等人力资源机制。完善高端信息化人才服务体系和引进计划,对接中央“千人计划”、北京“海聚工程”和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

  十、组织实施

  (一)明确“智慧北京”关键评价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按照本行动纲要规划的发展目标,制定评估区域和行业智慧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体系,明确指标责任主体,形成《智慧北京关键指标责任表》(以下简称《责任表》);按照本行动纲要提出的建设内容,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编制《智慧北京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以下简称《任务分工》)。通过《责任表》和《任务分工》有效指导各单位开展建设工作。

  (二)开展“智慧北京”顶层设计。

  在市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下,市、区县两级信息化主管部门,采用逐步完善的方式,统筹本级各部门开展顶层设计。

  (三)滚动制定部门和区县年度实施方案。

  各部门、各区县根据《责任表》和《任务分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方案经市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核后,报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组织企业参与“智慧北京”建设。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电信运营商、公共事业单位制定企业应承担的“智慧北京”建设计划。各部门、各区县积极宣传“智慧北京”发展机遇和政策,引导和推动相关企业广泛参与。

  (五)加强工作调度。

  定期召开“智慧北京”工作调度会,明确阶段工作目标,部署重点任务,协调解决难题,重要事项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

  (六)加强评估与考核。

  建立“智慧北京”第三方评估机制,按照《责任表》、《任务分工》和年度实施方案,开展年度发展水平评估和年度工作考核,将评估考核内容纳入部门、区县和干部工作绩效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