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委托,对其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项目名称:哈铁公安局执法电子证据共享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之内安装调试完成。
交货地点:哈尔滨市用户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报名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在黑龙江注册或在黑龙江注册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或以上。
(3) 投标人必须是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若所提供的产品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须得到该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的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产品的正式授权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授权书的原件。如是代理商出具的授权,须一并提交制造商授权给代理商的证明文件,授权关系必须保持连贯性。
(4)投标人必须对本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服务公安系统5年以上,在黑龙江省市级城市拥有服务网点。
(6)所投产品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不接受仿冒及侵权盗版产品及有诉讼争议的产品(必须提供证明自主产品的声明、商标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7)所投产品必须通过CCC强制性认证,必须具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基于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
(8)所投产品需具有GPS功能,后台系统可以实现对终端设备进行可视化调度。备注:调度软件必需具备:巡逻路线定点功能、巡逻路线轨迹回放功能、越界巡逻报警功能、语音调度功能等。
(9)终端设备通过3G功能,进行图像回传,后台系统实时进行监控。具有蓝牙功能,在连接通讯设备时可进行无线耳机连接。
(10)采集站系统需具备面部识别考勤管理功能,对人员工作时间进行管理。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5、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5月3日-2012年5月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楼。邮编:150090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5月23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开标地点:
开标日期当天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直接送达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楼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上已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铁路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 戴先生
联系人 电 话:0451―87009132
传 真:0451―87001301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