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违法人员标准化信息采集平台及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省内外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吴政采(公开)[2012] 049号。
二、项目名称:吴忠市公安局违法人员标准化信息采集平台及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
三、项目内容:第一标段违法人员标准化信息采集平台;第二标段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
四、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六、付款方式:
第一标段违法人员标准化信息采集平台:合同签订后,主要硬件设备到货安装确认且各系统之间关联正常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实施完毕试运行一个月后,系统运行正常,且满足用户需求由市局相关部门统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系统正常运行一年支付尾款的10%;
第二标段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完成并与项目内其他平台集成调试成功后,试运行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系统无故障正常试运行3个月且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系统正式验收无故障运行一年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七、交货时间:
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系统安装实施;
第二标段:自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产品供应、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第二标段注册资金在500万(含500万元)以上;
2、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具备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资质;
4、第一标段须具备所投软件新产品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5、第二标段须具备有效的安全防范施工三级及以上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
6、第二标段须具备吴忠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现有的“三台合一”系统厂家出具针对于本项目的系统软件升级授权及吴忠市交管局监控中心现有的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厂家出具针对于本项目的平台软件升级授权资质。
7、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8、具备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
九、供应商资格初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下列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送到采购中心,外地供应商可发传真,预审资格合格后,无偿领取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
十、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5月14日至2012年5月28日下午6:00时止(节假日不办公)。
十一、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5月29日15时00分(下午3:00分)。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及其联系方式:
时间:2012年5月29日15时整
地点:宁夏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国资大厦三楼
联系人:蒋镜如 康 蓉
电 话:0953-2010692 2010691
传 真:0953-2010692 2010691
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