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档案智能储存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档案智能储存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12]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档案智能储存系统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所需档案智能储存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及其缺陷修复等一切工作和伴随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四、采购清单:
货物名称 |
产品型号 |
数量 |
资料库房面积 |
预算价 |
纸质介质智能存储系统 |
豪华不锈钢全封闭型 |
1套 |
350平方米 |
305万元 |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六、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
3、投标人为中国档案学会2011年度档案存储设备类定点生产企业;
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GB/T28001和ISO14001认证;
5、投标人所投设备在国内生产的,如果国家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有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人应取得该证书。
七、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从2012年6月1日到2012年6月20日每天8:30时到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发放。
2、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1日9:30时(北京时间);兹定于2012年6月21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其身份证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开标会。
3、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与招标单位联系人取得联系后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招标答疑将采用书面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必须在2012年6月5日9:30时前将其疑问以书面方式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采用有编号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的方式将投标人的问题解答或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4、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公安局和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武汉市公安局
联系人:裘科长 联系电话:027-85396727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口黄孝河路花桥一村康乐大厦4楼(政府采购部)
开户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三眼桥支行
账号:200631582010013
联系人:樊超 联系电话/传真:027-8261060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投诉联系人:王跃辉 投诉电话:027-8573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