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来源:监察部网 更新时间:2012-06-01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召开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大会,制定《乌海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动员部署、查找风险、制定措施、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监督、强化动态管理六个步骤,着力从四个方面入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着力对“一把手”进行监督。将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健全完善“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实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财务和工程建设,而是履行领导职责,合理分权,加强对分管副职行使权力情况监管指导。二是推行重大事项票决制,在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过程中,采取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解决“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三是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规定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重大事项时,主要领导最后表态发言,避免“一言堂”和少数人说了算,提高了民主决策水平。

(二)着力对核心权力进行防控。一是对人事管理权进行防控。在严格执行《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暂行办法》等现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完善行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录招聘、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公开等相关制度规定及配套办法,杜绝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把关不严”、干部选拔任用“暗箱操作”等问题。二是对财务管理权进行防控。制定《行政机关所属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和《大额资金调拨使用管理办法》,堵塞制度和监管漏洞,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的同时,有效预防了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三是对项目决策权进行防控。出台了《乌海市工业重点项目责任制管理办法》《乌海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用制度保障决策的科学性。

(三)着力对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一是细化标准。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裁量权基准制度,着手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解决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极易引发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等问题。二是固化流程。科学设定裁量程序,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充分利用电子政务设施和业务流程系统,将裁量权行使流程优化、标准化和程序化。三是阳光示权。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和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接受群众监督,减少自由裁量的隐蔽空间。

(四)着力对权力运行进行科技监控。一方面,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在线电子监察系统。建立了涵盖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事业收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重大项目、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信访、社保、医保、低保等12个子系统的电子监察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对业务工作流程的即时监控,实现监察模式向精细化、高效化、实时化转变。另一方面,构建权力运行综合监控网络平台。做好预防腐败信息分析和预警研究,加强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内蒙古乌海市纪委 王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