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6-05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综合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有关网上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安徽”门户网站(www.ah.gov.cn)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ahzwg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551-2999612,邮编:230001,电子邮箱:zwgkb@ah.gov.cn

    一、概述

    2011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实施《条例》,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 号,以下简称“中办发22号文件”)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规范权力运行,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参与度,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为“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营造规范、阳光、高效的政务环境,有力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一)组织推进进一步加强

    全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重点工作和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年初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中办发22号文件印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迅速组织制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对全省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安排。

    (二)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深入开展

    在2009年“宣传年”、2010年“制度执行年”的基础上,2011年在全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强化监督保障。通过编发政务公开交流简报和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开设“深化年”活动专栏等形式,密切跟踪各地、各部门“深化年”推进情况,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年年推进、层层深入、步步提升。

    (三)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推进

    省政府将行政职权清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予以部署。在2010年清理成果基础上,省政务公开办会同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再次联合发文,要求各部门补充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全省16个市和42个省直部门基本完成行政职权清理、行政职权目录编制和流程图绘制工作。省政府门户网和信息公开网开设“行政职权清理”专栏,集中发布各地、各部门职权目录和职权流程图,积极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向社会动态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水平明显提高。积极推进“网络问政”,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网普遍开设省长(市长)信箱、建言献策、在线访谈等栏目,微博、手机短信、电台电视专栏等公开形式进一步推广,政府与群众联系渠道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

    (四)基层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扎实开展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确定怀远县、宁国市、天长市、桐城市作为我省开展依托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单位。为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国家试点任务,省政务公开办牵头相关部门成立试点工作指导组,组成专家小组,编制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实施指南,并实地开展督查和培训。组织开展第二批全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命名第二批省级示范点45个,全省共创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先进单位)5个、省级示范点92个、省级基层先进单位45个,全省形成你追我赶、争先进位的良好工作态势。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向乡镇、街道、社区延伸,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以及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力度明显加大,人民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等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

    (五)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全省16个市、62个县(市)、18个区、1293个乡镇(街道)成立了政务(行政、为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1.05万个村建立了便民服务点,覆盖城乡、便企利民、服务发展的政务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省服务中心以搬迁新址为契机,扎实开展“二次创业”,通过实施省“网上行政服务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信息发布、招商服务、数据交换、服务网站等10多个子系统,打造集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监察的综合办公网络平台,省直35个单位、621个审批事项(占省级行政审批事项85%以上)、146个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服务中心,全年受理各类办件80.7万件,收到办事人评价6.5万余次,满意率99.99%。全省各级服务中心全面实行首席代表、服务承诺、并联审批、一费清、一表制、一卡通、行政审批专用章、全程代理等行之有效的制度,积极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日益成为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绩效监察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健全

    出台《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办理暂行办法》,完成我省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初稿起草工作(已列入省政府2012年论证类立法计划),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体系日趋完备。调整信息公开栏目,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基本形成。目前,78个省直部门、21个省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和16个市使用统一软件,开通各类信息公开子网站1万多个,累计发布政府信息370多万条,网站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各部门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政民互动的主渠道。各地、各部门全年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3432次,落实工作人员3315人,举办学习培训1644次,培训人员49070人次,举办各类宣传活动1792次,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10044件,编发简报3579期,主动公开信息首次突破百万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0409条,答复10270条。

    (七)监督考评进一步强化

    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从组织领导、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方式、监督保障等多角度,全面客观衡量各单位整体工作,考评结果折算成政风行风评议、机关效能建设、依法行政和省政府目标管理等考核中的相应分值。特邀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参与对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评价,共发放有效调查问卷1421份。为发挥考评的督促作用,省政务公开办对各单位年度考评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逐一反馈,有针对性地帮助各地、各部门找问题、补差距,促进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升。各地、各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督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进行月度检查、季度通报、年度考评,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

    (八)社会效益充分显现

    一是有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各地、各部门强化“围绕中心抓公开,通过公开促工作”的理念,认真做好执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工作,对国家投资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和项目、工业节能与转型、民生工程等信息重点发布,使企业和社会能及时知晓有关政策,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

    二是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淮南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日芯光伏项目,一期涉及157家大户的协议签订和房屋拆除以及967人的安置工作,由于实行“阳光拆迁、和谐安置”,在短短3个月内全部结束,拆迁期间无一宗强拆事件,无一人因拆迁而上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各地、各部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合肥市建立健全“政民直通车”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企业和群众网上诉求得到及时解决,截至目前,共受理政务投诉、咨询和建议123636件,已办结122153件,日均受理量113件,办结率98.8%。安庆市通过不同方式将筹资筹劳、民政优抚、低保资金、汽车家电下乡、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予以公开,凡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都经过“三关”,即“摸底关”、“审核关”和“公示关”,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1年,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72万条,同比增长31.53%。

    省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和部分中央驻皖单位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21万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79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2401条,业务公开信息4513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500 条,财务预决算信息230 条,招标采购信息1133条,部门动态、公告和新闻发布等其他信息2.25万条。

    市政府及其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信息36.09万条,县、区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信息58.51万条,乡、镇政府公开信息19.91万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1.行政决策公开。

    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政府行政决策的意见》,强调重大行政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省政府通过社会公示、专家论证、网络问政等方式,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全年发布《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8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等各类规范性文件266件。黄山、马鞍山、宿州等市率先出台规范,明确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领域和范围,进一步厘清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2.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

    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开设“行政职权清理”专栏,集中发布各级、各部门职权目录和职权流程图,推进重点部门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动态信息。全省16个市和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30多个省直单位及时向社会发布行政职权动态办理情况,省林业厅2011年“行政执法”栏目共发布信息398条,占该厅信息公开网当年信息发布总数的77.89%。

    3.财政信息公开。

    省财政厅及时公开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决算报告和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办法,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安徽省基层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主体,细化公开内容,着力实现预算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2011年,51个省直单位主动公开了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林业厅等21个省直单位公布了专项资金分配结果,省国资委率先公布本单位“三公”经费,市、县财政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确定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范围,及时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三农”等基层财政专项支出政策、补助标准、资金安排、实施情况等向社会公开,财政透明度逐年提高。

    4.民生信息公开。

    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开设“民生公益”专栏,重点发布扶贫开发、救灾抢险、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加大民生工程公开力度,开设“民生工程”专题,全面系统地介绍惠民政策,定期公开各项民生工程内容和进展情况,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省教育厅主动公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校舍安全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省环保厅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环境监测信息、重大项目审批等方面的信息,并积极为公众做好信息服务。

    5.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建立“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和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共享统一平台,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规范建立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内容、公开程序等工作标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省共建立16个市分平台、105个县区分平台、3000个部门专栏,公开项目审批信息达13154条,项目建设管理信息达2424条,项目招标信息达9390条,土地权审批出让信息1614条,矿业权审批出让信息104条,从业单位信用信息达4000多条。

    6.招商服务信息公开。

    省政府依托省服务中心设立省招商服务中心,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功能共用、前后互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为来皖投资客商提供“规范、阳光、高效”的全程服务。省招商服务中心开通安徽省招商服务网,会同各市和省直各部门及时采集、报送、发布全省招商信息,在线办理来皖客商接待、信息咨询、洽谈衔接、项目审批、投诉举报等招商服务业务,积极打造全省招商服务信息发布和业务应用综合网络平台,全年共发布招商项目信息2497条,发布招商政策信息3418条,服务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的功能初步彰显。

    (三)主动公开方式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全省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努力拓宽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渠道。各级信息公开主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6287个,形成覆盖省、市、县、乡(镇)四级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全省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突破5千万人次。省公安厅、省国资委和滁州市等单位对网站进行升级改版,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丰富网站内容,拓展了公众浏览、准确查找信息和互动等功能,实现门户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各地、各部门大力推进网络问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显著提高。宿州市出台《全市网络问政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办理群众问题流程以及考核问责等实施细则;铜陵市2011年编发《网络舆情》99期,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300余条,全市各部门、各单位通过网络平台“市民论坛”积极与网友在线沟通,在线回复网友帖7000多个,推动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2.推进政府公报免费发放。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全年发行18.7万份,单期发行量达7800份,内容包括政府文件、政务动态、人事任免和省情介绍等,公报要目及时在《安徽日报》显著位置刊登,出版同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电子版供读者查阅,并大力推行机场、火车站、新华书店以及报刊零售点提供政府公报免费查阅服务。各市政府公报发行总量达1258.18万份。

    3.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

    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成为政府各类信息向社会公开的重要窗口。省政府全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61次,各地、各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599次,及时发布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经贸文化科技等方面重要信息。合肥、蚌埠、六安等市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超过10次,主动公开全市重大活动情况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国际比赛筹备、旅游项目开发、林地保护利用、食盐供应等。

    4.大力建设政府信息查阅点。

    2011年,全省共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1350个,查阅点接待人员26.87万人次。全省档案馆、图书馆开辟了专门区域作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查阅和打印、复印等设备,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各级服务中心积极发挥集中办公、贴近群众的优势,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以及发布和查阅设施,深化办事过程和结果公开,打造向公众提供信息查阅和咨询服务的集中平台。24个省直单位在省服务中心窗口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

    5.积极探索新渠道。

    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互联网、手机短信、信息公开电视频道、热线(专线)电话、新闻媒体以及居民生活小区宣传橱窗等多种便民利民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全覆盖的主动公开渠道,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资源的需求。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和淮南市等单位充分利用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等网站开设微博平台,铜陵、马鞍山等市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微博,及时发布动态政务信息,深受网民欢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办理时限等要求,通过受理点、网络、邮件、传真等多种形式接受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严把受理关、办理关和答复关,同时编制依申请公开目录,方便申请人查询和申请。

    2011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共编制依申请公开目录4893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409件,政府信息申请数呈逐年增长之势,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卫生、房屋产权、道路交通、城市规划建设和土地等多方面内容。

    省政府及其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9件,对申请答复239件,同意公开151件,同意部分公开21件,不予公开2件,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等其他情况65件。

    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160件,对申请答复10031件,同意公开9459件,同意部分公开269件,不予公开12件,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等其他情况291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受理方式及办理流程,探索利用“政民直通车”、“市民心声”论坛、“网上信箱”等形式,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

    2011年,省政府及其部门、机构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投诉,发生1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市、县政府及其部门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3件,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12月,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重新明确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11〕116号),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按规定标准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全省各地、各部门在提供信息时均未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面推进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不平衡,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实质性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质量、水平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发展趋势,我们明确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拓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和内容,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为建设美好安徽创造更加优良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2012年,具体将在以下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按照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组织开展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

    二是大力推进实质性内容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决策机制和程序,让群众及时了解、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充实公开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继续完善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公开方式,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便民服务功能。

    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制度研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拓展群众依申请公开渠道,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四是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试点,完善各项业务和技术标准,切实做到主要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防止权力滥用。完成对各部门职权清理结果的审核确认,充分利用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编制成果,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动态向社会公布,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

    五是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尚未建立政务服务机构的区和有条件的开发区建立服务中心,协调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村为民服务中心和代办点建设,进一步实施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再造”工程,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完善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努力实现不同层级服务中心之间、服务中心与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六是大力加强学习培训和监督检查。大力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专题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完善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充分利用电子监察系统,深化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过程的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