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卫生局信息化平台硬件设备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06-07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卫生局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硬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120366

  二、标的名称:大庆市卫生局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硬件设备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信息化平台硬件设备,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网公告附件(www.daqing.gov.cn)。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相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要求具有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产品生产或经营在一年及以上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要求参标企业提供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或电子工程资质证书。

  4、参加竞标单位,必须现场提供除服务器机柜、服务器硬盘、机柜套件以外的其他设备的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提供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等技术资料,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标书要求,并提供技术偏离表。

  6、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本地化服务,提供本地7*24小时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6月18日10时。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以下流程进行网上自助报名。

  登陆→点击“网上报名”→找到要报名的项目 →点击“网上报名(进入)” →仔细阅读《诚信竞争承诺书》后点击“同意”→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报名”。具体报名方法请查阅《报名须知》,点击查看(http://www.hljcg.gov.cn/hljcg/upload/05/scwj/2011-12-27-14-49-56.doc)。

  3、咨询电话:0459-4671753(靳长巍)

  六、投标保证金: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9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否则,投标无效。

  办理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电话:0459—4671759或4671801、传真:0459-6370158。(汇款或存款时请各投标方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120366)。

  户 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宏图支行

  账号:14010120545000005

  行号:313265014014

  2、投标方预交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4日前到达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3、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4、落标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与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确认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并传真至0459-6370158。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七、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八、预备会时间:2012年6月18日14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7月3日10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注意事项:

  1、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2、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www.hljcg.gov.cn网登记注册。

  3、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hljcg.gov.cn)《下载中心》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靳长巍,联系电话:0459-6363998。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事宜,本单位不另行通知。由于供应商较晚报名或未及时下载文件导致的供应商未能及时参加预备会及其他采购程序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预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满前,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状态达到合格供应商状态(为入库或合格或有效状态)。否则,取消其预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