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就“中国人民银行系统2012年业务用激光打印机采购项目(第六包)”(招标编号:RH-GK2012018-6)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
一、招标标的
本次招标标的为下列货物及其到货安装、调试、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培训等服务:
名称 |
配置 |
数量(台) |
备注 |
激光打印机 |
配置七 |
45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产品仅限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书面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机关及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2011年度(1至12月)缴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7、必须是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产品代理商;
8、如为代理商则须具有产品代理商或合作伙伴资质证书;
9、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10、必须出具投标产品有效期内
11、必须出具投标产品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12、符合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登记时间:自2012年6月7日9:00至2012年6月15日16:00止(北京时间);
登记方式:登录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电子化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pbc.cfcpn.com)进行网上登记。
登记信息: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传真)。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2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按照下述步骤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经电子化采购平台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开标一览表(加盖单位电子印章)与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文件。到期未在网上上传上述文件的,将不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并视为无效投标。
2、已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还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文件电子版制成光盘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并参加现场开标仪式。
如投标人按上述两步骤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正常读取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12年7月2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招投标会场。
开标方式:经电子化采购平台实施网上开标。如无法实现网上开标,则现场开启密封光盘开标。
六、电子化采购技术支持服务
1、供应商经电子化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投标,应办理电子密钥。有关操作指南详见金采网(www.cfcpn.com)。金采网客服联系电话:010-66535272(工作时间),15210159370(非工作时间)。
2、供应商通过电子化采购平台上传文件时出现异常的,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66194236。
七、招标方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501;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
电 话:66195991;
传 真:88092821;
电子邮件:cqing@pbc.gov.cn;
财务联系电话:66194990;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金融街支行;
银行账号:866580138210001;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