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6-12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政府采购项目(第一、二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政府采购项目(第一、二包)
项目编号:BJJQ-2012-160-01/02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人地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9号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三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德润大厦)五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5024、65910924
采购用途: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供优质的运维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73.05万元
招标服务内容详见下表:

包号

名称

分包预算金额

(万元)

服务周期

第一包

北京市检察机关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及核心基础设施平台运行维护

413.65

一年

第二包

大要案侦查指挥系统技术维护

59.4

注:1.包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对完整包分别进行投标, 不得将几个包合报一个价格;

2.投标须以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及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除1、2、3外,第一包投标人还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a、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单项资质;
b、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托管运维服务的实际项目经历(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除1、2、3外,第二包投标人还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a、 投标人须具有ISO20000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本人民币4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06月12日起至2012年07月02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到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三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德润大厦)五层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7月03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2年07月03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会议室(永安里地铁C出口向南200米)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标书款银行帐号: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雅宝路支行 
银行帐号:9112  0154  8000  12262
开户行行号:3101 0000 0132
项目联系人:王鑫国、刘欢
联系方式:65915024、65910924转824、823
传真:65951037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每页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具有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期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5、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6、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单项资质(复印件)(仅适用于第一包);
7、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托管运维服务的实际项目经历(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仅适用于第一包);
8、ISO20000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仅适用于第二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