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6-17


  一、职责调整(一)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工业经济运行和信息化管理有关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市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日常运行监测;工业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盐业行政管理、市医药储备管理工作。(二)将原市工业经济发展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的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将原市政府食品工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将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五)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加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章草案,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组织协调煤炭、电力、天然气、成品油、运输、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因素及制定其年度调度方案。(四)研究提出培育和发展全市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工业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负责制订产业发展政策,推动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企业集团的审批;负责企业集团园区的审批管理;负责工业企业改制工作,拟订全市工业企业改革的政策,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电力行业规划;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负责电力监管,规范电力经营行为,协调电网运行等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六)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七)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八)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十)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十一)研究提出全市煤炭工业发展政策和建议;统筹全市煤炭、煤层气开发及综合利用,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炭经营秩序。(十二)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十三)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十四)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十五)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制度和管理创新。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区域性合作、专业化协作、对外合作、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县(市、区)工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考核与奖惩。(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主要职责负责人联系方式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承办对外合作交流有关事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

  综合科(规划科)负责机关文秘、行业信息发布、建设和管理信息网站、编辑内部刊物;负责研究制订全市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的相关工作。

  政策法规科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市工业、信息化的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会同有关方面实施汽车、农药的准入管理。

  财务科编报部门预决算,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有关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指导行业的财务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科技科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和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承担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分析省内外、市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电力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电力行业规划,监测分析电力经济运行态势,负责协调电力监管、电网运行等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高技术工业科承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材料的开发和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推广应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中小企业服务局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信用担保等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

  安全生产科指导工业、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原材料工业科承担钢铁、有色、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市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承担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日常工作。

  装备工业科承担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船舶、交通机械制造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国防科技工业事务协调与管理;承担国家下达的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实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保障工作;指导和协调民用企业军品配套工作。

  消费品工业科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工艺美术等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食盐、糖精的生产计划;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市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工业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拟定食品工业地方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煤炭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研究编制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行业政策、技术标准、煤矿准入条件和开办标准;指导全市煤炭工业生产建设技术工作,监督煤炭企业执行生产建设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市煤炭、煤层气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矿生产建设和经营秩序;统筹煤炭调运计划;负责煤炭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人事科(机关党委)指导行业队伍建设、职工培训、职业准入、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老干部服务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