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直单位笔记本电脑设备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6-18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省直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省直单位笔记本电脑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2C034HG034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省直单位笔记本电脑采购
 
三、采购预算:1341.4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内容:笔记本电脑
 
用途:政务
 
数量:1412台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广州市内用户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所提供的产品:笔记本电脑,必须为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一期)”且在有效期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参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改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http://www.cqc.com.cn/)。
 
4. 必须是所投笔记本电脑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出示代理经销资格证明文件),或取得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须为原件)。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6月18日起至2012年6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10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及样机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2室,投标文件及样机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九、开标时间:2012年7月10日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2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3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胡小姐                  

电话:020-62791637                          

传真:020-83177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邮编:510030